中山市國土資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中山市國土資源局編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收支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國土資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中山市國土資源局
報告內容,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政府支出與收費,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報告內容

為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局領導高度重視,進行了專門研究部署,以制度的形式明確分工、要求和責任,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建設,加大了國土資源信息公開宣傳力度,增進了與民眾的溝通交流,有效拓寬了社會各界的監督,更好地服務社會。通過建立單位內部的信息公開報送機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時調整欄目、更新網站信息,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有效運行,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局通過加強宣傳,在全體工作人員中牢固樹立政府信息公開的理念,從政策制定、執行、監督等各個環節堅持依法行政,從而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和辦理工作
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受理回執和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明確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的機構、申請方式、工作流程、工作時限等,並做好登記、受理、辦理等環節,確保申請辦理的依法、快速、便捷。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措施
局明確了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總體要求、推進機構、信息公開的範圍、公開的程式等;明確了各類政府信息更新維護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的機構、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實行保密審查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安全;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辦理工作的監督投訴制度等;建立單位內部的信息報送機制,量化考核。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局2011年度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37條。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務動態類信息181 條,內容主要包括:新聞、宣傳、公告、人事信息、財務信息、年度工作、統計數據等;業務管理類信息 342 條,內容主要包括:土地招拍掛公告和結果、征地公告、建設用地審批、土地登記、使用權收回及註銷公告、地價信息、測繪信息、房地產中介機構年檢公告等;政策法規類的信息14 條,內容包括:房屋、土地、地質礦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及政策解讀等。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通過多種形式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積極通過我局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供公眾查詢,並實行網上線上諮詢,我局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答覆。2011年我局網上回復民眾諮詢2003條,回復率100%。
(二)充分利用國土刊物做好信息公開服務。充分發揮我局《中山房地產》作為國土新聞宣傳的主陣地、主渠道的作用,向系統內外廣泛傳播政務信息、政策法規等,充分滿足民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2011年,我局出版《中山房地產》刊物6期,共印發27000冊。
(三)積極參與中山網路問政平台運行。2011年我局共受理、辦結網路問政28宗,並及時、詳細作了答覆,充分保障民眾的問政監督權利。此外,我局還根據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和熱點,積極參加“周五民聲熱線”、“網路問政平台熱點對話”等直播節目,現場解答民眾的諮詢。
(四)積極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測繪日”、“法制日”等宣傳活動日,公開和宣傳國土資源有關信息、政策法規及現場接受民眾的諮詢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申請39宗,均依法按時給予答覆,充分保障了民眾的合法權益。

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1年,我局出現就政府信息公開提出的複議6宗,無發生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政府支出與收費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未收取過相關費用。

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
2011年我局雖然在政務公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過自查也發現了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公開形式方面,需採取更多形式公開政府信息,增強服務功能,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規範性。
(二)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拓寬公開渠道,同時加強入口網站建設和管理,隨時根據工作重點和熱點開設專題欄目,進一步完善互動欄目功能、網上諮詢、建言等互動欄目的功能,真正做到便民、高效、公開。
二是要繼續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處理好公開與保密、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社會監督與信息服務等方面間的關係,提高工作效能,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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