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環保協會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環保協會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環保協會於2010年在學院黨委秘書秦雲周及工商管理系黨支部書記倪麗萍的指導和支持下成立。是一個以宣傳環保知識,組織環保活動為主要活動內容的學生社團組織。從每位會員自身做起,通過宣傳環保思想,組織環保活動,豐富廣大同學的環保知識,增進廣大同學的環保意識,為校園內外的環境保護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環保協會
  • 成立時間:2010年
  • 意義:宣傳環保知識
  • 地點:廣州
協會蓋章,協會書籤,協會簡介,協會方向及特色,協會會歌——綠之歌,協會口號,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協會任務,第三章 組織機構、選舉,第四章 會員管理,第五章 會費管理,第六章 協會獎勵,第七章 附則,協會現任幹部,現任理事,協會創始人簡介,個人簡歷:,曾獲獎勵:,現任職位:,社會評價:,

協會蓋章

協會蓋章協會蓋章

協會書籤

黃國璋教授為我們題的對聯,我們製作成為書籤。
書籤正面書籤正面
書籤背面書籤背面
書籤背面書籤背面

協會簡介

1、協會性質: 2、協會宗旨: 3、協會任務:
立足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在校內發展壯大;服務好會員和廣大同學,讓會員獲得環境保護的意識、知識和一定的技能;創造綠色人文,為學校環境教育的服務,成為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校外發展陣地,走向社會,與市級省級環保行業協會、社區以及各企事業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讓我們也成為社會的一支重要的環保力量。
讓協會科學興趣小組成為知識交流和研究的平台,適度向深度發展,為環保專業服務,同時加強與其他高校的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們學院的知名度。

協會方向及特色

1、協會成立初期主要面對校內的廣大同學,在校內開展相應的活動,提高同學們的環保意識。當協會具有一定的民眾基礎後,我們主要由會員參與到社會的公益性活動中,藉此提高學校的社會影響性和提高會員的社會實踐能力和服務意識。
2、協會會定期組織會員參加社會及政府部門舉行的各類環保性競賽及活動
3、協會會定期組織會員進行野外採風,與大自然親密接觸,培養會員的大自然情懷
4、協會會定期組織會員參加社區的環保便民活動
5、協會將藉助學校及社會力量開展一個論壇——“自然大講堂”,我們協會將會在每年6月5號“世界環保日”舉行大型活動
6、在條件成熟的基礎下協會會組織綠色夏令營活動(組織“綠色夏令營”活動,組織同學走進大自然,到生態示範基地進行生態體驗,參觀、學習,以切身行動實踐環保“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培養更多的綠色環保志願者。)

協會會歌——綠之歌

綠之歌
這“綠”——
雖然,
沒有烈火般的激情,
沒有疾風般的氣魄;
然而,
卻能裝點山河以秀美,
卻能打扮草原以壯闊,
編織一派春意,
捧出滿園花朵。
啊!
綠色,綠色呀,
你是一曲生命的讚歌,
同陽光空氣合作,
盡意地為人類——
送來了春的喜悅,
秋的收穫。
就是這“綠”,
在億萬年以前,
已在地球上辛勤勞作;
繁衍在水面,
紮根在原野,
攀登在峰巒,
賓士在荒漠,  為迎接生命衍進,
布置了溫馨的帷幄。
春天來了!
綠挺著胸,昂著頭,
偕著和風甘霖,
裝點著綿綿山河。
把一滴滴汗,一滴滴“血”,
溶入廣袤的大地,
注入人類生命的脈搏。
林蔭、飛鳥、泉水,
草坪、曲徑、小河,
松柏挺拔雋秀,
楊柳舞姿婆娑。
這綠的遨遊,
驅散了多少疲勞和煩惱,
續寫了多少友誼和愛的小說。
在綠色的畫卷上,
建設者的智慧在奔騰,
理論家的思想在踴躍,
藝術家的天才在飛舞,
科學家的靈感在開拓。
理想和希望之光,
在綠的王國里閃爍。
北國三月,
江河撥動起“綠”的琴弦,
山川高奏起“綠”的讚歌。
千百萬顆心與新綠一齊跳動,
千百萬雙手建設著
——憧憬的蓓蕾,
渴望的寄託。
綠的使命,綠的使者,
將在新時代開創出——
大地蔥蘢滴翠的新世界!

協會口號

·綠之友,益起來,更精彩
·讓綠色的希望從校園萌芽!
·綠色——永恆的美;學校——永遠的家
·當綠色褪去,就意味著人類走向命運的低谷
·綠色的校園,綠色的家,美麗的環境靠你我他
·為了校園一片綠,珍惜腳下每顆草
·理想校園——綠色、生機、健康、希望
·我選擇,我喜歡,我環保,我健康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環保協會是由學院熱愛環保事業的同學們組織成立,以宣傳環保知識,組織環保活動為主要活動內容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二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從每位會員自身做起,通過宣傳環保思想,組織環保活動,豐富廣大同學的環保知識,增進廣大同學的環保意識,為校園內外的環境保護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三條 本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協會任務

第四條 立足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在校內發展壯大;服務好會員和廣大同學,讓會員獲得環境保護的意識、知識和一定的技能;創造綠色人文,為學校環境教育的服務,成為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五條 在校外發展陣地,走向社會,與市級省級環保行業協會、社區以及各企事業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讓我們也成為社會的一支重要的環保力量。
第六條 讓協會科學興趣小組成為知識交流和研究的平台,適度向深度發展,為環保專業服務,同時加強與其他高校的交流與合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選舉

第七條 本協會設會長一名。會長作為本協會的負責人,全面負責協會的各項工作,是協會的核心。
第八條 本協會設副會長一名。副會長輔助會長在協會的各項活動中開展工作,落實各項工作安排。
第九條 本協會設名譽會長一名。名譽會長應由對本協會有突出貢獻的校外人士、本校教師或非本協會會員的在校學生擔任。
第十條 本協會設秘書長一名。秘書長輔助會長開展協會的日常工作,做好上下級的工作聯繫。
第十一條 本協會下設四個部門,分別為組織部、宣傳部、社會交流部、社會實踐部,每部設部長一名。
第十二條 組織部工作職責:
1、 協會會員的管理;
2、 協會活動的組織工作;
3、 協會會議的組織工作。
第十三條 宣傳部工作職責:
1、 本協會的對外宣傳工作;
2、 環保知識的宣傳工作;
3、 協會網站、宣傳板及宣傳海報的設計製作工作。
第十四條 社會交流部工作職責:
1、 協會的對外交流工作;
2、 協會活動經費的籌措工作。
第十五條 社會實踐部工作職責:
1、 協會活動的策劃工作;
2、 協會活動的舉辦工作。
第十六條 會長、副會長產生辦法:會長候選人由會員提名或自薦,全體會員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當選為會長,其後一名當選為副會長。
第十七條 名譽會長產生辦法:名譽會長由會長任命,名譽會長在接受任命後享受本協會會員資格。
第十八條 秘書長、各部部長產生辦法:秘書長、各部部長由會員推薦或自薦,由會長任命。
第十九條 本協會各級幹部(名譽會長除外)必須是本協會會員。
第二十條 會長因故不能繼續擔任其職務的,由副會長臨時接替其職務;副會長空缺的,由秘書長臨時接替其職務;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同時空缺的,由組織部長臨時接替會長職務。
第二十一條 副會長、秘書長、組織部長在臨時接替會長職務後,即成為代會長。代會長應在兩周之內按照本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選舉產生新一任會長、副會長,並由新任會長任命秘書長及各部部長。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進行會長選舉的,應在一個月之內完成會長選舉。

第四章 會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會員必須是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在校註冊學生。
第二十三條 凡個人承諾遵守本協會章程,熱愛環保事業,有意參加協會各項活動,均可報名加入本協會。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1、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的權力;
2、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本協會有批評、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4、會員有退會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員應盡如下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
2、積極參與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3、會員應向廣大學生介紹本協會、宣傳環保知識;
4、會員應在日常生活中儘量減少自身行為對環境的不良影響;
5、會員有交納會費的義務;
6、會員有無償為本協會服務的義務。
7、會員有珍惜、維護協會公共財物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將發給每位會員象徵會員身份的胸牌一枚,會員在參加協會活動時必須佩帶。協會鼓勵會員在平時經常佩帶,以接受全院師生的監督。會員胸牌不得轉借、轉讓,如有遺失須上報組織部重新製作,並繳納胸牌工本費。
第二十七條 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院規章制度或有違反本協會宗旨的行為,可由會長決定,終止其會員資格。

第五章 會費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費來源包括會員所交納會費、爭取院系撥款、社會各界無償捐助及協會組織會員有償勞動所得。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會費的收支管理由秘書長負責,秘書長須在每學期開學初期公布上學期財政收支狀況,並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三十條 本協會會費為每人5元,在入會時繳納。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會費支出將進行嚴格管理。一次性支出50元以內,需由會長批准;一次性支出50元以上300元以內,需由會長召集副會長、秘書長及各部部長集體討論並半數通過;一次性支出300元以上的,需由會長召集全體會員集體討論並半數通過。但是譬如製作會員胸牌等固定支出項目,無論金額多少,只需會長批准即可。
第三十二條 協會會員無論任何原因退會,均不退回所繳納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會員退會後再次申請入會的,仍然需要再次繳納會費。

第六章 協會獎勵

第三十四條 協會內部設立“環保協會優秀會員”、“環保協會優秀幹部”、“環保標兵”三項榮譽稱號,用以表彰在每學期協會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對環保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協會會員、幹部。
第三十五條 “環保協會優秀會員”的評比標準:
1、 只有本協會正式會員有資格評選“環保協會優秀會員”;
2、“環保協會優秀會員”的評選人數,應取協會總人數的百分之五以內;
3、 如果出現多人評選條件相同,而且都有資格當選,但是名額不足的情況,應通過全體會員選舉決定由誰當選,選舉範圍應該在評選條件相同的幾位會員之中。
第三十六條 “環保協會優秀會員”的評比方法採用會員積分獎勵制度。協會會員有如下表現者,在協會內部給予相應加分或扣分:
1、 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環保活動、公益勞動、宣傳活動,每次加1~3分;
2、 通過繪製海報、宣傳板等方式,宣傳環保知識、宣傳本協會的,每次加1~3分;
3、 在校內刊物、院廣播站發表宣傳環保知識、宣傳本協會的文章,每次加3~5分;
4、 為本協會在校內外爭取到資金或物品贊助的,根據其價值每次加3~6分;
5、 製作、維護本協會網站的人員,每學期一次性加4分;
6、 為本協會網站製作環保宣傳作品、撰寫稿件的,每次加1~3分;
7、 為協會做出其它貢獻的,視貢獻大小給予適當加分;
8、 違反本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視情節扣1~2分;
9、 有破壞校園內外環保成果、破壞室內外環境衛生等與本協會宗旨相違背的行為的,視情節扣1~5分,並給予會內通報批評或開除協會處分;
10、 無故不參加協會會議的,每次扣1分;
11、 無故不參加協會要求必須參加的各項活動的,每次扣1~2分;
12、 有其它損害本協會利益、形象的行為,給予適當扣分。
第三十七條 協會在每學期開學初期,由組織部統計每位會員上學期所得協會內部積分,並且予以公示,最後由會長根據上學期各位會員所得積分的名次,評出上學期“環保協會優秀會員”。
第三十八條 “環保協會優秀幹部”評比辦法:
1、 只有本協會內部的正式幹部有資格評選“環保協會優秀幹部”;
2、 協會內部積分排名在全體會員積分排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的協會幹部,有資格評選“環保協會優秀幹部”;
3、“環保協會優秀幹部”不允許同“環保協會優秀會員”同時評選。如有當選“環保協會優秀會員”的幹部。將取消其“環保協會優秀幹部”的評選資格;
4、 凡是有資格評選“環保協會優秀幹部”的協會幹部,即成為“環保協會優秀幹部”的候選人;
5、 “環保協會優秀幹部”的評選名額應占協會正式幹部總人數的前百分之三十以內;
6、 “環保協會優秀幹部”應由全體會員在候選人之中選舉產生;
7、 如有在上一學期對協會貢獻特別突出的幹部沒有當選“環保協會優秀幹部”,可由會長在選舉之後決定其破格當選“環保協會優秀幹部”,並向全體參加選舉的會員說明理由,但破格當選的人數不可超過一人。
第三十九條 “環保標兵”評比辦法:
1、 只有本協會正式會員有資格評選“環保標兵”;
2、 凡是因為有破壞校園內外環保成果、破壞室內外環境衛生等與本協會宗旨相違背的行為而被學院、系或者協會作過扣分、批評或處分等處理的會員,取消“環保標兵”的評選資格;
3、 “環保標兵”的候選人可以由自我推薦、會員推薦的方式在有資格參加選舉的會員中產生;
4、 “環保標兵”的評選名額應占協會總人數的前百分之十以內;
5、 “環保標兵”應由全體會員在候選人之中選舉產生。
第四十條 當選的“環保協會優秀會員”、“環保協會優秀幹部”、“環保標兵”將由本協會頒發獎狀及獎品。
第四十一條 當選的“環保協會優秀會員”、“環保協會優秀幹部”、“環保標兵”可由協會推薦參加院、系的相關評優活動。
第四十二條 在協會活動中,如有按院、系規定可以進行德育考核、素質拓展加分的,應由協會秘書長上報院、系相關部門,實施相應的德育考核、素質拓展加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訂和終止需經會長召集全體會員集體研究討論,並由全體會員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環保協會所有。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製定、修改後通過之日起生效。

協會現任幹部

會長:韋琪
副會長:張培 梁倩婷
秘書部部長:吳麗雲
秘書部副部:盧怡霏
組織部部長:林敏
組織部副部長:鄭依玲
宣傳部部長:胡曉惠
宣傳部副部長:黃楚雯
外聯部部長:陳楚儀
外聯部副部:陳波 李靜瑩
策劃部部長:郭穎欣
策劃部副部長:陳卓君

現任理事

林慧君
劉凌峰
鐘燕清
翟曉宜
謝仲燕

協會創始人簡介

董東欣,男,漢族,1991年09月10日出生於廣東省化州市,文化程度:本科在讀,2004年12月加入中國共青團,2007年12月11日向黨組織遞交第一份入黨申請書,政治面貌:黨員。現就讀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09級市場行銷專業二班。
董東欣董東欣

個人簡歷:

1997年9月—2003年6月 就讀於化州市第四國小
2003年9月—2006年6月 就讀於化州市第一中學
2006年9月—2009年6月 就讀於化州市第一中學
2009年9月至今 就讀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曾獲獎勵:

2009年全國作文大賽優秀獎
2009年獲茂名市“三好學生”
2010年獲中山大學“優秀團員”
2010年獲中山大學南方學院“軍訓之星”
2010年獲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優秀幹部”
2010年獲社區服務之星
2010年獲“十佳青年”等等榮譽稱號

現任職位:

現任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環保協會會長、亞運志願者通訊社策劃部成員、自然之友廣州小組成員等等

社會評價:

董東欣熱心於各類公益事業,是傑出青年的有力競爭者。
董東欣熱愛文學,筆名:謝天欣。著有詩歌集《青春夢飛翔》,其中《不要讓淚去追尋》、《你知不知道我要等你》、《匆匆廣州,漫漫夢》等等廣獲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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