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寧縣醫療保障局

中寧縣醫療保障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 (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寧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寧黨辦發[2019]33號),制定本規定。

中寧縣醫療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中寧縣醫保局貫徹落實自治區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縣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寧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中寧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中寧縣
  • 行政編制人數:5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研究擬定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及自治區、市實施辦法,擬定全縣具體實施辦法,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全縣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落實自治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全縣調劑平衡機制,組織實施統籌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實施全縣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落實離休幹部醫療保障待遇政策。
(四)貫徹執行自治區、中衛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中衛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監督轄區內醫療機構落實基本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收費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的統一招標採購政策,監督轄區內醫療機構執行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統一招標採購。
(七)組織實施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擬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全縣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中寧縣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文秘及機關事務工作崗位。負責機關公文處理、印鑑管理、檔案管理、保密信訪、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內部管理、後勤保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負責提案議案辦理、機關績效考核、安全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扶貧、幹部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新聞宣傳、工作簡報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建設和各項工作落實督辦工作。
(二)醫療保障及基金監管崗位。落實自治區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組織實施城鄉醫療救助、醫療保障扶貧政策;完善實施全縣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組織推進全縣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嚴格執行我縣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待遇政策。擬定我縣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落實自治區醫療保險基金實施辦法,擬定我縣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編制醫療保障基金等預決算草案,編制醫療保障專項資金預算,提出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全縣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人員編制

醫保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醫保局設定事業單位1個,為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其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中寧縣黨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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