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寧縣科學技術局

中寧縣科學技術局是中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附則,

機構簡介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 O 1 4]5 8號),設立中寧縣科學技術局(掛中寧縣地震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科技、地震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和防震減災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竺聾警翟全縣科技發展、防震減災的規範性檔案和科技促進經尊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報批各類科技項目、防震減災項目,井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二)多方爭取資金,加大科技投入,負責全縣科技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監督管理,制定和組織實施縣級科技發展計畫項目。
(三)研究提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建議,創造有利於充分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組織科技警步責任制考核;組織建立技術創新中心等科研基地,推進科警基石出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負責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推動全縣工業創新能力和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負責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建設和管理科技示範基地和科技園區。
(五)負責全縣科技合作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警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牽頭組織開展與縣外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科研合作。
(六)加強對全縣科技工作的調研、指導和服務。負責組織科技人員對本縣重大科技、經濟、社會發展項目進行評估和論證。為中寧經濟建設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七)負責全縣科技培訓、科技信息、專利技術、科技檔案、科技市場最佳化及民辦科技機構的管理工作。
(八)做好對科技成果項目、科技進步獎勵項目、科技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科技人員的評審、評選及表彰獎勵工作。協助法務部門做好智慧財產權和技術契約糾紛、案件的仲裁工作,保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負責全縣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工作,強化對科技特派員的培訓、管理、考核。
(十)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建立健全地震巨觀觀測及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定期對“三員,,進行業務培訓,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工作,對報來的地震異常現象登記並及時組織調查核實,震情會商,提出地震預測、預報意見;做好震後監測和趨勢判定工作;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
(十一)加強震災預防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國家、自治區地震局小區劃及活動斷層探測及避讓標識工作;依法對本轄區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進行抗震設防要求確認,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對易產生次生災害及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加強監督管理,從源頭上把好關。加強對農村民居建設抗震設防的指導,協同相關部門推進農村民居抗震設防水平。
(十二)抓好全縣地震應急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完善《中寧縣地震應急預案》,指導各鄉鎮(農場)、部門、單位健全完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地震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地震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並適時組織開展防震減災應急演練,提高地震應急反應和救援能力。
(十三)推進防震減災宣傳“五進,,活動。深入廣泛地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防震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地震應急避險、自救互救知識的能力。
(十四)按照《中寧縣地震應急預案))的規定,承擔縣人民政府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及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蘭日織對全縣地震應急工作開展監督檢查,搞好協調服務工作,促進防震減災各項工作的落實。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科學技術局設定9個工作崗位:
(一)文秘及機關事務工作崗位。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保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堂簍、宣垡、墼壟、』終、國有資產管理、噬釜公牙等工作。
(二)農業科技工作崗位。
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攻關、科技興農等計畫和農業科技產業化的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和基地建設工作;承擔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富民強縣等農業類科技項目的申報、實施、管理工作;承擔科技扶貧項目的相關工作;建立健全全縣枸杞病蟲害監測預報網路,制定枸杞病蟲害生物農藥防治方案,發布枸杞病蟲害預報信息等工作。
(三)工業科技工作崗位。
組織申報國家、自治區各類工業科技計畫項目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工業科技攻關、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等計畫和技術創新弓I導工程;承擔國家火炬計畫、企業創新基金等科技計畫項目的管理;承擔工業領域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負責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等工作。
(四)智慧財產權工作崗位。
負責全縣專利的統計、專利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培訓工作。
(五)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崗位。
負責全縣科技特派員El常管理;研究全縣科技特派員政策措施,協調、指導全縣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負責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管理考核等工作。
(六)社會發展和對外科技合作工作崗位。
承擔涉及人口資源、生態環境、醫藥衛生等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項目的相關工作;研究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辦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指導企業與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技術對接,推進傳統產業的技術升級等工作。
(七)監測預報工作崗位。
主要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做好巨觀觀測員的培訓指導工作;組織開展地震巨觀觀測及群防群測工作,及時搞好巨觀異常核實工作,把握區域地震動態趨勢,組織周、月、年度地震趨勢會商,運用現代分析預報技術,提出科學的預測預報意見;定期編寫年度《地震趨勢研究報告》;做好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工作。
(八)應急救援工作崗位。
主要負責全縣地震應急預案管理及地震應急救援各項工作。提出《中寧縣地震應急預案》及《地震局地震應急預案》的修訂意見,做好全縣地震應急預案分類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農場)、部門、單位地震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及時更新、完善地震應急基礎資料庫數據;指導鄉鎮(農場)、部門、單位、企業建立地震應急志願者隊伍,開展地震應急演練;組織對建設單位辦理抗震設防要求確認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地震監測設施、觀測環境及地震活斷層標識牌避讓等工作開展檢查;對其的地震預警系統項目的進行檢查、驗收、維護等工作。
(九)震害防禦工作崗位。
主要負責辦理全縣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確認工作;與相關部門協調對重大建設工程、易產生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以及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進行銜接,保證抗震設防要求管理順利實施;協調指導農村民居抗震設防;制定年度宣傳工作方案,做好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加強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示範村、示範社區創建工作。

人員編制

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1 O名。其中:局長1名(兼地震局局長),副局長3名(1名副局長兼地震局副局長)。

附則

(一)本規定由中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中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中寧縣科學技術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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