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偷鞋案

中學生偷鞋案

中學生偷鞋案是一名新北市陳姓中學生(13歲)因慢跑鞋太大,於2014年1月3日在台灣新北市家樂福賣場內偷鞋的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學生偷鞋案
  • 外文名:Shoe theft by middle school students
  • 發生時間:2014年01月03日
  • 發生地點:台灣新北市
  • 嫌疑人:陳某
  • 原因:因家貧而買不起新鞋
  • 辦案人員:廖睿辰
  • 嫌犯年齡: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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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影響

中新網1月16日電 據台灣中時捉奔凳新聞網報導,新北市一名陳姓中學生(13歲)因慢跑鞋太大於2014年元旦在賣場內偷鞋遭逮,中和二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廖睿辰得知他家境不好,立刻將新買的鞋子送他,新聞經媒體報導後,有熱心民眾寄了一封信及1400元給警方,要轉交給男童告訴他“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熱心民眾寫下,身為小市民的我,無法為大眾做什麼事,能做的也只是回響你們的善舉,煩請轉交給陳同學這1388元,給他買愛迪達的慢跑鞋,並告訴他“知過能改,善莫大焉。”以後講滲連有能力一定要多幫助人。
廖睿辰說,陳姓中學生在校內是田徑隊,他於1日上午11時許,在中和區某賣場內偷竊一雙價值1388元的慢跑鞋,他先將慢跑鞋藏入書包端妹內,走出賣場時因鞋子未結賬,警報器大響,遭賣場人員攔下報警處理,當時發現陳生家境並不優渥,立刻將新買的鞋子送他,並告誡他不可再偷竊。

案件背景

中新網1月3日電 新北市中學生陳姓少年是學校田徑隊的成員,他因家貧而買不起新鞋,跑到賣場偷慢跑鞋而被逮;偵訊後,新北中和二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廖睿辰送他一雙新鞋,叮嚀他“穿了警察叔叔的鞋子,就不要再走錯路了”,少年當場紅了眼眶,拍胸脯保證“絕不再犯”。
台灣媒體報導,13歲陳姓初一生因為跑得快,參加田徑訓練,卻造成鞋子磨損極快,日前他問父親,能否買雙新鞋?陳父口頭應允循膠榜,卻遲遲沒下文,學校教練知道他家經濟狀況不寬裕,主動送他一雙慢跑鞋,陳生髮現太大不合腳,卻不好意思麻煩教練換鞋。

案發過程

前天中午,陳生獨自跑到中和的家樂福賣場,看見一雙價值新台幣1388元的綠色慢跑多臭膠淋鞋,覺得非常喜歡,一時衝動將鞋子塞進包包,離店時邀嚷愚被店員察覺報警。

調查分析

中和二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廖睿辰認為,悼翻灑櫻陳生本性不壞,又發現他的腳掌尺寸,正巧與自己相同,於是將前幾天剛買的藍色慢跑鞋送給他,並告訴陳生“穿了警察叔叔的鞋子,就不要再走錯路了”,一席話讓他當場紅了眼眶,除不斷道謝,並拍胸脯保證“絕不再犯”。

處理結論

廖睿辰表示,陳生偷鞋一案還是得依法送辦,但比起懲罰,更重要的是給孩子機會教育,希望經過這次教訓,能讓陳生走上正確道路,別再出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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