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史是研究中國法律的起源與歷史上各種類型和各個階段的法律制度的實質、特點、作用及其發展演變過程和規律的科學。它既是法學體系中的獨立學科,也是法學的基礎學科,同時又是歷史學的重要分支。
基本介紹
- 軟體名稱:中外史學叢書之中國法制史
- 套用平台:mobile
- 套用版本:1.0
- 運行環境:Android 1.5
- 套用類型:書籍閱讀類軟體
套用介紹
中國法律思想史是研究中國歷史上各種法律觀念、理論、學說的內容、本質、作用、特點及其產生、發展和相互鬥爭或相互吸收的過程與規律的科學。
中國法制源遠流長,民族特色鮮明,在世界範圍內傳播廣泛,被公認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華民族在長期的法制實踐中,形成了許多優秀的法律傳統,總結了大量可資借鑑的法制經驗,無論是立法、司法、法制宣傳以及法律思想等諸方面,都需要我們進行分析和總結。繼承優秀的法制遺產,批判其中的落後因素,無疑對當代的法制建設大有作用。
學習中國法制史,能進一步擴大知識面,提高法學基本素養,不但可以為部門法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而且還可以為部門法的發展開拓更廣闊的空間和視野。法理學是從法學的基本原理出發闡述法律的普遍規律,而普遍規律又是對各種特殊規律的抽象、概括和總結,它的形成正是在對古今中外各種類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學進行廣泛研究的基礎上抽象、總結出來的。因此,學習中國法制史也有助於對法學基礎理論的理解。
中國法制歷史內容豐富,資料浩瀚。在四千多年的發展演進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法律體系。在這漫長的歷史發展中,雖然朝代興衰交替頻繁,法律制度變更紛雜,但其中主脈清晰,有其內在規律可循。我們應探求中國法制歷史的共同規律性,將法制變化置於整個歷史長河中來看待和分析。還要具體分析每個朝代的特點,並將這種特點與中國法制歷史的共同規律相比較,探求個性與共性之間的變化規律。
從中國法制歷史的發展階段來看,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時期:
夏商西周三代時期,就這一階段法制的歷史類型來說,屬於奴隸製法,是中國法制的最早雛形;
戰國至秦漢時期,此時期是中國封建法制的確立時期;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這階段是中國封建法制的發展時期;
隋唐時期,是中國法制的成熟階段;
宋元明清時期,是中國法制進一步發展並趨於解體的階段。
清末以後,是中國法制開始近代化的階段。
中國法制博大精深,內容豐富,其間粗精混合,優弊並存。但是,不可否認,一個民族法制的歷史是這個民族賴以發展的根基是民族進步所必不可少的豐厚資源和巨大動力。民族法制歷史中無論是消極部分還是積極部分都依其固有的慣性,積澱於民眾的心底,並支配著人們的行為,從而對現實法制活動產生深刻影響。現代化需要對傳統文化的批判繼承,要在傳統文化基礎上改革與創新。在當今的法制建設中,重審民族的法制歷史,取其精華,棄其糟粕,提取法律傳統中那些符合當代中國社會現實的因素,對當代法制建設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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