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0-6歲兒童家庭教養中父母角色的調查研究》報告於2017年11月24日上午,由中國兒童中心發布。報告深入分析中國0-6歲兒童親職教育中的父母角色、共同養育狀況及影響因素,強調父母親職教育的責任主體作用,關注社會轉型加速期家庭在養育和教育方面湧現的新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0-6歲兒童家庭教養中父母角色的調查研究
- 發布時間:2017年11月24日
- 發布單位:中國兒童中心
- 套用領域:兒童家庭教養
內容介紹,對策建議,社會影響,
內容介紹
調查數據顯示,一半左右的養育者認為養育是父母共同的責任,社會經濟地位越高的養育者對共同養育的認同程度越高;3-6歲兒童養育者比0-3歲兒童養育者在角色認知上更重視“共同養育”。母親仍被認為是教養的最佳負責人,特別是在兒童的“吃、穿、用”方面;中部地區、多子女家庭“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更強。養育者“知行不一”程度很高,角色認知和角色表現一致程度僅約兩成,城市、東部地區、獨生子女家庭和3-6歲兒童家庭的“知行不一”程度更高。父母之間“衝突與合作並存”是家庭教養中的普遍狀態;相比於父親,母親更強調應由父母共同履行教養職責;在教養中,祖輩的實際參與要多於養育者的期待。養育者對父母角色表現情況評價較好,其中對母親角色的評價優於對父親角色的評價。養育者對孩子身體照顧和安全防護上的表現更滿意,對孩子的陪伴、心理成長和教育方法相對缺乏信心。
從角色體驗上看,父母親都明顯感到養育孩子對自己的業餘生活影響比較大,但是養育孩子的幸福感體驗也非常強烈,同時還增進了與配偶的親密關係;母親的親子關係體驗好於父親。農村、西部、受教育程度低、流動兒童父母等人群角色準備較差。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包括父母的學歷和收入對父母在養育孩子中雙方的合作和衝突有影響;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好、經濟壓力低但又不是最富裕的家庭中的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有更良好的相互協作。高收入家庭、高學歷家長在養育中出現“滑坡”現象。
對策建議
第一,提高家長對自身主體作用的認識,提升家長共同養育的能力。
第二,提高全社會對父親角色重要性的認識,普遍提高父親參與親職教育的意識和能力。
第三,促進觀念融合,增進代際合作水平。
第四,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為親職教育工作社會化提供政策支持。
第五,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兒童情感和心理養育能力。
第六,加強對重點人群的教育指導。
第七,加強對0-6歲兒童親職教育工作的重視,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
第八,積極支持培育社會組織機構,出台相應的配套政策。
第九,建立有效的親職教育工作監督評估機制。
第十,對不同人群提供具有針對性的支持政策。
第十一,推進親職教育法律政策完善,促進親職教育立法取得實質性成果。
社會影響
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鄧麗首先代表全國婦聯對研究的順利完成和發布表示熱烈的祝賀,她指出中國兒童中心完成的這一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在婦聯繫統申報的親職教育類課題中開了先河,實現了親職教育理論研究工作的新突破。研究具有獨特的性別視角,對當前早期育兒方面普遍存在問題和誤區進行了積極回應,印證了新時代親職教育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和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對於下一步創新開展婦聯的家庭兒童工作具有積極的理論和現實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