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褐斑協會

中國黃褐斑協會

中國黃褐斑協會(英文名稱:China Chloasma Association CCA)於2003年5月成立。是由全國從事黃褐斑防治、科研、管理工作者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我國黃褐斑防治事業的人士自願 結成並依法登記註冊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盈利性法人社團,是衛生部主管、民政部登記註冊的 國家協會之一,是中國發展黃褐斑科研與診治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協會下設機構有童顏堂(西安)黃褐斑抗衰老醫學研究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黃褐斑協會
  • 外文名:China Chloasma Association CCA
  • 成立時間:2003年5月
  • 性質:學術性公益性非盈利性法人社團
基本概況,主要領導,下設機構,協會結構,辦公室,人事部,財務部,會員部,信息部,大事記,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三章 會 員,第四章 組織架構,第五章 資產管理,第六章 修改項,第七章 終止,第八章 附則,

基本概況

中國黃褐斑協會自成立以來,積極開展黃褐斑學科的臨床與基礎性研究,創建黃褐斑專業教 育基地,創辦多種形式的黃褐斑學習培訓班,積極推廣新成果、新技術,舉辦國內外黃褐斑學術 會議,為國內外黃褐斑研究者提供了廣闊的學術交流平台,促進了中國黃褐斑防治水平的提高。 同時,中國黃褐斑協會還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開展黃褐斑防治宣傳,普及黃褐斑科學知識, 為患者提供諮詢和康復指導,提高了公眾的黃褐斑防治意識。
協會下設機構有童顏堂(西安)黃褐斑抗衰老醫學研究院,是專門從事黃褐斑科研、醫療、 康復的專科研究院,是全國唯一黃褐斑治療專科研究院。自研究院成立以來,獲得了國內外業界 專家學者以及眾多治癒患者的一致認可,是我國黃褐斑防治醫學的先鋒力量。
協會成立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國家的根 本利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團結廣大專業工作者和社會各界有關人士,聯合相關學會、 協會,為促進中國黃褐斑防治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而努力奮鬥。
協會的面臨的任務是:開展公眾宣傳和教育,普及黃褐斑防治的常識,為病人、家屬和社會 有關方面提供黃褐斑防治專業知識等方面的諮詢服務;規範黃褐斑的治療、協調研究工作、提升 黃褐斑的整體醫療品質,促進黃褐斑專科的發展,為政府相關決策提供諮詢、建議;開展黃褐斑 相關領域公益活動,關愛黃褐斑患者;開展國內和國際黃褐斑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國內外 黃褐斑臨床治療藥、械提供試驗基地,促進國內外黃褐斑防治事業的發展。

主要領導

會長:忻元校
副會長:潘習龍

下設機構

童顏堂(西安)黃褐斑抗衰老醫學研究院
西安童顏堂西安童顏堂
童顏堂(西安)黃褐斑抗衰老醫學研究院是西北首家引進“DP-A多維黃褐斑防復發工程”的 專業醫學研究院,是經國家相關部門批准,集醫療、科研、康復於一體,結合西北氣候特點、飲 食習慣、發病機理,以DP-A為基礎、“黃褐斑病理及診療”科研攻關為重點項目的國際化、專業 化黃褐斑抗衰老醫學研究機構;是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大學醫學部、南方醫科大學指定黃褐斑 臨床診療基地。

協會結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處理協會日常政務、事務,承擔協會對外接待工作,負責對內、外的 各種協調和聯絡;安排召開協會會長辦公會、秘書長辦公會及全體員工會議並承擔整理會議紀要 和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編輯協會工作簡報;負責文 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保衛、安全和後勤工作,承擔協會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協會工 作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與監督檢查;負責協會及分支機構的年檢初審工作;負責協會工作人員的 業務培訓、學習、考察工作以及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部

主要職責:落實協會人事管理制度,保證協會各項人事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協會發展 需要,制定年度人事工作計畫,為協會領導在人事工作上提供信息服務;根據各部、室的需要和 用人標準,制定員工招聘計畫,承擔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及面試、筆試和簽約等工作;負責協會 人事檔案管理,保障員工權益;負責吸納、儲備專業人才,滿足協會用人需要;負責協會工作人 員的民主評議工作。

財務部

主要職責:嚴格執行和落實協會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協會的財務預算與管理,做好財務分 析;執行協會的開支計畫與資金使用計畫,核定協會及分支機構重大活動的財務預算與核算;負 責協會財產管理制度的檢查與落實;負責協會財務年檢;定期對專委會的財務進行監督、審查; 指導協會各部門的項目預算工作和協會重大活動的財務監督。

會員部

主要職責:根據協會章程和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做好協會的會員發展和管理工作;牽 頭籌備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組織會員聯誼會;加強與會員的聯繫溝通,收集會 員意見和信息,受理會員的投訴,協調解決會員的合理要求,做好會員的指導、服務工作;做好 會員的宣傳信息交流工作。

信息部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化工作方針,制定、落實協會信息工作計畫,組建行業信息網 絡,辦好面向社會服務的網站;建立信息庫,蒐集行業信息,開展重大信息的調查研究工作;研 究制定行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國內外行業信息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協調完善與信息化相關的 統計調查制度,推進全國行業信息化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參與行業相關的重要國內外信息合 作與交流。

大事記

2013年1月27日 2013中國.西安首屆黃褐斑國際創新醫學交流會在西安童顏堂召開
2013年1月27日 中國黃褐斑協會童顏堂醫療援助基金會成立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 中國黃褐斑協會(英文名稱:China Chloasma Association CCA )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為全國性的由致力於黃褐斑控制與預防的社會各界人士自願結成的非 贏利性社會組織。組成人員和單位包括從事醫療、科研、公共衛生的相關專業人員,勞動、教育 、社會福利部門的有關人員,黃褐斑患者及家屬,地方性相關社團組織等。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國家 的根本利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團結廣大熱衷於黃褐斑控制與預防的醫務工作者和社會 各界有關人士,為促進中國黃褐斑防治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部門衛生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西安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 開展公眾宣傳、教育,普及有關黃褐斑防治的常識;為病人、家屬和社會有關方面提 供黃褐斑防治專業知識、就醫、康復、勞動就業、教育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二) 促進、協調和規範黃褐斑的防治和研究工作;開展培訓活動;重點加強社區衛生人員 處理黃褐斑的能力;
(三) 開展黃褐斑相關領域公益活動;
(四) 開展國內和國際黃褐斑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國內外新抗黃褐斑藥物提供試驗基 地,促進國內外黃褐斑防治事業的發展;
(五)積極維護黃褐斑患者的合法權益,為政府相關決策提供諮詢、建議;
(六)有條件時興辦黃褐斑防治和研究的實體。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從事黃褐斑防治領域的專業人員或熱衷於黃褐斑醫學領域的各界人士與團體。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通知本人(單位)並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 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特殊情況例外)。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

第四章 組織架構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 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一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報業務主管部門(衛生部)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 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 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 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 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 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團體的業務、學科領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報業務主管部門(衛生部)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 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衛生部)審查 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會長或常務副會長作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 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 會員代表大會交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會或常務理 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 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 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 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和業 務主管單位(衛生部)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 定執行。

第六章 修改項

第三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衛生部 )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 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衛生部)審 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經業務主管單位(衛生部)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 ,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衛生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3年5月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