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英文名稱為China Yourth Writers And Reporters Association,英文譯名縮寫為:CAWRA)組建於2008年9月,2010年2月2日在香港正式註冊(登記號:18492524-009-09-05-8);旨在“普及文學知識,培養新聞興趣,提高創作修養,塑造記壇新星”;前後在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北京作家協會主席劉恆先生的倡導下,並由國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數十名青少年作家、編輯、記者等發起成立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簡稱“青少年作記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
  • 外文名:China Yourth Writers And Reporters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08年9月
  • 註冊地點:香港
協會歷史,協會榮譽,組織機構,領導概況,作家顧問團,名譽主席團,協會主席團,協會秘書處,協會辦公室,協會組織部,協會創研部,協會宣傳部,協會外聯部,協會法務部,常務理事會,內刊編輯部,官網編輯部,期刊,協會章程,管理章程,會員待遇,記者杯,

協會歷史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成立大會已於2008年5月1日至3日在北京圓滿順利召開。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青少年作家及編輯、記者代表與眾多著名作家家們歡聚北京共同參加了這次盛會。會議期間採取本人推薦和自任的方式產生了協會主席、副主席、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秘書處秘書長、副秘書長;各省分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宣傳部長、副部長、理事;協會章程、會徽、會標等在本次大會上表決通過,並由中國作協副主席、北京作家協會主席劉恆及國內眾多知名作家擔任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名譽主席和顧問。

協會榮譽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成立前後得到劉恆、畢淑敏、肖復興等知名作家的關心,還先後得到了國內部分重點大學(院校)的支持;中國傳媒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四川大學、浙江傳媒學院等國家“211”重點工程院校規定:凡參加由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舉辦的各類文學賽事活動獲獎,並報考上述大學自主招生的學生,高考(應屆)升大學考試中將獲得相應的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和機會;同時規定: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可推薦優秀“中國作家研修班學員”及“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會員”免試(高考)至上述大學院校深造;同時,先後還獲得海峽都市報、東南快報、三湘都市報、福州晚報、合肥電視台、兵團衛視、廣東電視台、鳳凰網、《中國少年報》、《語文報》、北京大拇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深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廣大新聞媒體和單位的支持。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組織由主席辦公室、秘書處、創作研究部、宣傳部、組織部、外聯部、理事會、各省分會、宣傳部、理事會等部門構成,協會辦公地點設立北京、上海兩地。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由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北京作家協會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劉恆先生擔任名譽主席;協會是劉恆先生的培養人才工程的計畫項目,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和公正性!官方網----“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網”

組織機構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

領導概況

作家顧問團

張抗抗(著名作家)
畢淑敏(著名作家)
韓作榮(著名作家)
雷抒雁(著名作家)

名譽主席團

劉 恆(名譽主席、著名作家)
謝 筠(名譽副主席、中國傳媒大學當代文學系主任)
王曉玉(名譽副主席、華東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博士生導師)
趙曉嵐(名譽副主席、湖南師大文學院博導 原浙江傳媒學院新聞與文化系教授)
呂俊華(名譽副主席、《語言文字報》、《中國少年報》廣東站長 茂名市人大代表)

協會主席團

林雨馨(主席、金融家)
譚國瑞(執行主席、著名軍旅作家)
黃麗媛(常務副主席)
謝 寒(主席助理兼組織部部長)
付寒艷(副主席、合肥電視台主持人)
李雲亮(副主席、著名詩人、作家)
劉俸君(副主席、青年作家、高級記者、中國網專欄主編)
馬平安(副主席、青海文學主編)
胡松柏(副主席、青年作家、文聯主席)
李在萬(副主席、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分院副院長)
高寶鋒(副主席、《詩人與詩》主編、青年作家)
魏金輝(副主席、民主與法制報記者、新聞評論員)
趙俊輝(副主席、全國語文課堂教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協會秘書處

林長華(秘書長、《青少年作家記者》雜誌副主編)
樊青青(副秘書長、兵團衛視主持人)
程中琪(副秘書長、宣城電視台主持人)
周東龑(副秘書長、中央電視台記者)
李新志(副秘書長、東南快報首席記者)
武 林(副秘書長、青年作家、第八屆“丁玲文學獎”獲得者)
李效翔(副秘書長、福州日報社記者)
譚瓊輝(副秘書長、恩施日報記者、“軍文三劍客”之一)
趙建民(副秘書長、甘肅作家協會理事)
趙廣為(副秘書長、記者)
段琳娜(副秘書長、鳳凰網編輯)
劉正良(副秘書長、西安晚報記者)

協會辦公室

俞正平(主任兼出版部部長)

協會組織部

謝 寒(部長、媒體人)

協會創研部

黃淑靜(部長、青年作家、新聞評論員)
蘭增乾(副部長、青年作家、陝西勞動報主任記者)

協會宣傳部

林雲芳(部長、律師)

協會外聯部

吳彩霞(部長、青少年心理研究工作者)
周敏英(副部長、編輯)
王秀羚(副部長、詞作家)

協會法務部

賈 霆 (部長、律師)

常務理事會

林雨馨、譚國瑞、黃麗媛、謝寒、劉俸君、高寶鋒、胡松柏、張強強、陳志、傅雲軻 、張保平、范少鵬、 龐若鵬

內刊編輯部

名譽主編 劉 恆
執行主編 譚國瑞
副 主 編 黃麗媛、林長華
執行編輯 黃淑靜
美術總監 林川
責任編輯 李敏敏 黃淑靜

官網編輯部

執行主編 譚國瑞
副 主 編 黃麗媛
執行編輯 李敏敏、林菲菲
技術總監 林長順
特邀編輯 付寒艷、程中琪

期刊

一、《青少年作家記者》雜誌系學員內刊
1、內部期刊:《青少年作家記者》雜誌、內頁輕型紙、封面157克銅版紙(兩月一期,每期48P)
2、出版方式:由出版社出版,期刊僅供會員內部學習;
3、內刊性質:文學性、可讀性、趣味性、回味性
二、內刊欄目設定及相關說明
1、卷首語或編輯手記:由每期執行主編主筆(有學員、會員中選取)
2、詩語心扉:主要發表詩歌作品(頁)
3、躍馬行空:主要發表散文隨筆作品(頁)
4、心靈有約:發表小說或長篇作品(頁)
5、溫馨港灣:友情專欄作品(小說、詩歌、散文、評論等 頁)
6、薔薇花開:刊發優秀學員習作(頁)
7、首封、底封用於刊發學員靚照、作家寄語等
三、“青少年作家記者杯”--《優秀獲獎作品集》全國徵文大賽優秀作品合訂版
1、版本中全部收集學員參賽獲獎作品集210頁;
2、卷首語或特約作家寄語
3、感恩50頁
4、責任50頁
5、和諧50頁
6、奉獻50頁
7、內頁輕型紙、封面180克銅版紙

協會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是經相關部門登記註冊的、中國各民族青少年作家、編輯、記者等自願組合的非營利性民眾組織,是聯繫廣大青少年作家和青少年文學愛好者、工作者的紐帶和橋樑,是繁榮我國青少年文學事業、加強青少年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二條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揚文藝民主,團結和組織青少年作家和青少年文學愛好者,為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學習和不懈地奮鬥。
第三條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組織青少年作家學習、創作、交流、研討,提高文學創作水平和科學文化知識。鼓勵和幫助青少年作家深入生活,擴大視野,到社會實踐中汲取營養,豐富自己。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和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自由競賽;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和革命文學傳統,學習和借鑑文學前輩的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條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維護會員的民主權利和正當的經濟權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的文學活動的自由。
第六條 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積極幫助會員發表和出版作品。
會 員(請務必參照入會須知)
第七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發表和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作品或從事社會、校園文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經本會理事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即為本會會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會理事會有權向本會推薦會員。
會員的基本條件(請務必參照入會須知)為:
1、年齡在45歲以內;理事會理事、分會主席、副主席,本會副主席可適當延長,本會主席、常務副主席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受年齡限制;
2、正式出版過著作(含長篇小說、詩歌、散文、童話、新聞評論、文學評論和個人作品集等);
3、或正式發表過作品1篇以上(含新聞評論);
4、或在國家級文學比賽、新聞采寫活動中獲得過獎勵;
5、省級以上(含自治區、直轄市)作家協會、文聯、記協部門推薦的青少年作家、記者、小記者;
6、在專業新聞工作部門、文學社團有突出貢獻和工作成績的領導及組織工作者,以組織工作者身份加入,參照上述條件。
第八條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本會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本會對各分會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分會接受本會的委託,可以在當地開展有利於會員學習、創作、交流的活動。
第十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有嚴重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組 織
第十一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會員大會。其職責是:
1、決定本會開展活動的方針;
2、審議和批准協會的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4、選舉產生理事會;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理事會常務委員會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三條 理事會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各分會理事會理事由分會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分會主席、 副主席由分會理事會選舉產生,報理事會批准。
各分會主席為本會理事會當然理事;各分會主席在創作成績上必須符合會員條件的第二條。受條件限制分會不能產生主席人選時,由副主席負責分會日常工作。考慮到本會會員大多是在校學生,集中活動有一定難度的實際情況,特殊情況下本會理事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指定分會主席、副主席的人選。
第十四條 本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常務委員3-7人、理事若干人。各分會選舉主席1人,副主席2-3人、理事若干人。理事會會議由主席或常務副主席召集,每年舉行一至二次。
第十五條 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兼秘書長3人,其中1人兼任秘書長,負責處理本會的日常工作,根據需要成立組織部、宣傳部、活動部。
第十六條 本會設立名譽主席1人、顧問委員會委員若干人。具體人選由理事會常務委員會推舉或聘請。
經 費
第十七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本會舉辦各種文化活動的收入;
三、社會企業贊助。
四、北京作協支持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會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北京。
第十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會員大會。
(2008年05月3日籌委會原則通過)

管理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也是文學的未來。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若干意見》精神,落實國家《十一五文化發展綱要》目標,充分發揮中國青少年作家協會的職能作用,實行資源共享,中國青少年作家協會根據協會章程,經理事會研究決定,設立作家研修班。為了規範管理,加強建設,循序發展,把各地實驗基地校建設成青少年文學愛好者成長的沃土,未來作家的搖籃,素質教育的基地,促進作文教學與寫作深入發展,特制定管理章程。
第二章 作家研修班性質
第一條 “作家研修班”隸屬於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設立的文學寫作、閱讀推廣、作文教學與寫作研究以及校外教育基地;
第二條 其名稱為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寫作實驗基地學-“作家研修班”;
第三條 “作家研修班”由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各地分會或辦事機構代為管理。
第三章 作家研修班學員的責任
第四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必須遵守協會章程,嚴肅協會紀律,維護協會在社會上的聲譽及良好形象;
第五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必須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積極配合協會或辦事機構開展工作;
第六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必須遵循、踐行協會宗旨,努力在青少年中普及文學知識,培養文學興趣,
提高綜合素質,塑造文學新人。教育青少年多讀書勤練筆,在讀書和寫作中樹立健全的人格,培養良好的品質,涵養高尚的情操;
第七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必須把發現、推薦、發展、培養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會員作為主要任務,把優秀的文學青少年吸收進協會,為培養新世紀文學人才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八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應明確認識自身所承擔的責任,自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若干意見》精神,將基地建成培養未成年人道德情操的搖籃,文學愛好者之家;
第九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應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分層次有計畫,努力設計形式多樣適合青少年成長的讀書、寫作、成長、成才等歷練等活動。
第四章 作家研修班學員的權力和義務
第十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有權以協會名譽申辦積極健康的讀書、寫作、競賽等文學活動;
第十一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可利用協會報刊、網站等傳媒優先進行學校形象和新聞宣傳;
第十二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可參與編輯《青少年作家記者》會刊,培養學生文學寫作能力和文書編寫能力。
文學社團作品可提供給協會在報刊或網路發表並評比,
《青少年作家記者》會刊記者站采寫的校內新聞,在其他校同等情況下可獲優先發表;
第十三條 可優先享受協會專項扶助經費;
第十四條 可利用協會名譽發展會員;
第十五條 可協調使用系統的閱讀和寫作教材;
第十六條 每學期可享受一至兩次作家面授講學活動;
第十七條 語文學科帶頭人或語文教學骨幹可吸收為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理事或常務理事,並可被推薦參加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年度名師評選活動;
第十八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每年要保證向協會推薦一定數量和質量的學員;
第十九條 作家研修班學員要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文學體驗和文學採風、文學歷練等活動;
第五章 作家研修研修班學員具備的條件
第二十條 申請填寫“入選作家研修班申請表”;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會員待遇

一、普通作者:協會對所有在本網站免費註冊的普通作者來稿給予認真審核、優秀稿件予以發表、對外推薦,不能發表的稿件由協會網站編輯精改後只退回3篇,以後不再退稿。普通作者不享有會員待遇。
二、會員待遇:
1、協會對所有會員作品予以認真審核、優秀稿件在協會網站發表的同時,還將向國內知名報紙、雜誌推薦發表;同時,所有不能發表的稿件一律由協會作家顧問、特約資深編輯精批細改後退回,確保作者從改稿中有所收穫,從而提高寫作水平。同時,對於寫作水平較好的退稿,我們會在《青少年作家記者》會刊中刊出,便於其它會員交流學習;本協會網站會員每年保障至少在本站發表作品18篇。(註:來稿應注重質量)
2、對於協會寫作水平較高的會員,有機會參加協會組織的文學旅遊交流筆會,期間將由本協會作家顧問、資深編輯授課。
3、寫作水平較高的作者協會將聘為《青少年作家記者》雜誌執行編輯。
4、每年將會員作品專輯不定期編輯出版在《青少年作家記者》上,用於會員交流學習,並寄發提高寫作水平的學習資料。
5、協會今後不定期舉行各類文學賽事,會員參賽不收參賽費,並享有優先發表作品、參加與協會作家顧問及聘請的資深記者面對面交流的。
6、協會承諾:①對於優秀學員,協會將鼎力扶持其成為文壇及校園新星,並在協會網開設“個人專欄”;②優先推薦協會認可的優秀會員免試(高考)到國內相關知名的“211”工程大學院校深造<合作院校:中國傳媒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四川大學、浙江傳媒學院(每年三十個名額)>。
7、會員可參與每年度文學獎項評選:“年度十佳創作獎”、“年度十佳記者獎”、“年度十佳新星獎”及“年度十佳會員獎”,並由協會頒發權威性“十佳獲獎證書”,證書合作大學院校支持、認可。
三、會員申請方法:①完全尊重個人自願的原則,申請會員需繳納會費(用於聘請資深編輯、記者改稿,向知名作家顧問支付指導類稿件費用);②向會員頒發“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會員證書”;;
四、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始終秉承尊重作者意願的原則。
五、中國青少年作記協享有本網站所有公告內容的最終解釋權。

記者杯

在劉恆先生的倡導下,從2008年起,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杯”全國徵文大賽由目前中國最權威的青少年作家記者組織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中國作家研修班、少年權威媒體《中國少年報》、“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網”等單位的共同組織並擔負,並由部分文化界、新聞界單位承辦;同時,由“北京大拇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上海深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提供贊助的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杯”徵文大賽每年舉辦一屆;活動在社會文化界、教育界、新聞界及各文學團體等有關單位的支持下,在文學泰斗劉恆先生及各界各位文學前輩和朋友的關心幫助下,已成功舉辦了三屆。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杯”大賽以嚴格正統的賽風和認真負責的信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北京青年報、海峽都市報、東南快報、都市快報、三湘都市報、鳳凰網、合肥電視台、兵團衛視、《中國少年報》、《語文報》等多家媒體都報導了相關情況,兩年累計出版“青少年作家記者杯”獲獎文集、優秀作品選9套300餘萬字;每年將有10多名獲獎作者及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會員分別被推薦到中國傳媒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四川大學、浙江傳媒學院等國內重點大學深造,第三屆“青少年作家記者杯”全國徵文大賽正在舉行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杯”全國徵文大賽從最開始面向少數經濟發展地區數千人的徵文的賽事發展至全國成數萬人次參賽的全國性權威賽事,不僅見證了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這兩年的發展史,也見證了幾千文學少年的成長經歷。大賽評審由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顧問、編委、領導等擔任。徵文大賽始終堅持不收參賽費,以作品質量定獎級,權威、認真、公正、客觀的評審評選過程,受到了教育界、文學界、新聞界和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好評。
中國青少年作家記者協會名譽主席是由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北京作家協會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劉恆先生擔任,具有極高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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