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

2023年7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西藏監管局正式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扎細街道奪底南路1號 
  • 性質:派出機構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歷史沿革

2018年12月17日上午10時,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舉行揭牌儀式,標誌著新組建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藏派出機構正式掛牌運行。
2023年7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西藏監管局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

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相政治建設工作。根據銀保監會的授權和統一領導,依法依規獨立對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督相關法規、制度在轄內的落實。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實行準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與合規評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跟蹤、監測、預測轄內銀行業、保險業運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相關業務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完成銀保監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成都辦事處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統籌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政策在轄內的落實,對有關監管政策研究提出意見建議。承擔合法性審查和法律諮詢服務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等工作。統籌協調銀保監局準入工作。協調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創新業務監管工作。履行轄內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相關職責。協調推進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普惠金融工作。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三農”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工作。聯繫協調地方政府,牽頭研究區域性銀行業和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政策。負責地方政府直接監管機構和網路借貸機構的相關聯繫協調工作。
(三)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處。承擔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統計制度落實、監管報表的編制披露以及行業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工作,牽頭轄內非現場監管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以及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負責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在轄內的落實。調查處理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辦理消費者投訴。開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重大、區域性風險事件協調處置和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工作。指導、檢查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政策性銀行監管處。承擔轄內政策性銀行和開發性銀行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檢查,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建議。
(六)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監管處。承擔轄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檢查,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建議。牽頭擬訂轄內銀行機構現場檢查計畫,協調有關處室組織實施。會同有關處室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建議。
(七)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處。承擔轄內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檢查,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建議。
(八)法人機構監管處。承擔轄內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信託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機構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檢查,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建議。
(九)財產保險監管處。承擔轄內財產保險、再保險機構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檢查,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建議。牽頭擬訂轄內保險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現場檢查計畫,協調有關處室組織實施。會同有關處室開展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
(十)人身保險監管處。承擔轄內人身保險機構的準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檢查,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建議。
(十一)保險中介監管處。承擔轄內保險中介機構的準入管理。檢查規範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建議。
(十二)財務會計處。承擔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報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
(十三)人事處(黨委組織部)。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四)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負責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根據工會法、工會章程、團章及工作需要,做好西藏金融工會工作。
(十五)紀委辦公室。負責維護黨章黨規黨紀,監督促進局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本系統的執行情況。承擔監督執紀問責和監察職能,組織協調反腐敗鬥爭。承擔系統內各項審計工作。協助局黨委做好巡視工作,監督巡視整改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建設工作。

派出機構

林芝銀保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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