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銀行業風險,近日,銀監會印發《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全國範圍內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切實處置一批重點風險點,消除一批風險隱患,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出台背景,目標原則,重點領域,主體責任,
出台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銀行業風險,近日,銀監會印發《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全國範圍內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切實處置一批重點風險點,消除一批風險隱患,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目標原則
《指導意見》明確了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目標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按照堅持底線思維、分類施策、穩妥推進、標本兼治的基本原則,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有效化解當前面臨的突出風險,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重點領域
《指導意見》明確了銀行業風險防控的重點領域。銀行業風險防控的重點領域,既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房地產領域風險、地方政府債務違約風險等傳統領域風險,又包括債券波動風險、交叉金融產品風險、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外部衝擊風險等非傳統領域風險,基本涵蓋了銀行業風險的主要類別。
主體責任
《指導意見》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履行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制定可行性、針對性強的實施方案,嚴格自查整改。要求各級監管機構做到守土有責,及時開展工作督查,對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機構,要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