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

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是實行垂直領導的全國性產業工會,是金融系統各級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實行中國銀監會黨委和全國總工會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
  • 簡稱:中國金融工會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組織體系,機關架構,下屬工會,

歷史沿革

中國金融工會成立於1951年。

主要職責

中國金融工會主要職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代表、維護金融職工的合法權益;擬定並實施全國金融系統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組織職工參與金融系統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金融系統的民主建設;組織廣大職工圍繞金融企業經營、管理開展勞動競賽活動;組織開展五一勞動獎和先鋒號的評選表彰和服務管理工作,做好金融系統勞模選樹培養和勞模(工匠人才)工作室創建命名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業務、技能、科學、文化教育培訓,提高和增強職工素質,組織職工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領導各級女職工委員會做好金融系統工會女職工工作,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國金融系統工會經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和審查審計監督;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要求,與國際間相關工會組織開展友好交往活動。

組織體系

中國金融工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現為第五屆。全委會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行使全委會職權。常務委員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兼職)4人,常務副主席1人,專職副主席3人及若干常務委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選舉產生經費審查委員會,現為第五屆,設常務委員會和經審辦公室,常務委員會由經審會主任1人、副主任1人及若干常務委員組成;選舉產生女職工委員會,現為第五屆,設辦公室(女職工部),常務委員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5人及若干常務委員組成。

機關架構

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內設9個處級機構:辦公室(網路信息部)、組織部、宣傳教育部、經濟技術部、權益保障部、女職工部、財務部、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經審辦)、職工體育部(金融體協辦公室)。
一、辦公室(研究室、網路信息部)
負責中國金融工會有關工作部署和中國金融工會對各金融機構總行(會、司)工會及派出機構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協調督查;組織協調保障中國金融工會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組織指導金融系統工會調研工作和中國金融工會機關調研課題的協調;研究反映金融系統工會重點工作和職工隊伍的重要情況及動態;協助中國金融工會領導協調機關各部室的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人事和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息、統計、信訪管理和電子網路信息化建設工作;起草領導在重大會議和活動上的講話稿;負責金融系統工會的對外聯絡工作;負責“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官方網站及官方微信平台“金融工運”的日常管理,充分發揮網站及新媒體的作用,加強對金融工會工作的宣傳,擴大金融工會的影響力;完成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組織部
研究制定有關金融工會、省級機構的組織制度和領導體制方面的政策;協助各金融機構做好工會領導幹部的管理;制定中國金融工會全國代表會議代表和全國委員會委員名額分配方案、資格審查辦法;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增補替補等;負責金融系統工會領導幹部和工會幹部教育培訓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評選表彰金融系統先進工會組織、優秀工會幹部;指導新建金融機構工會的組建工作和勞務派遣工及其他用工人員的入會工作;指導金融系統基層工會組織開展“職工之家”創建活動,努力建設“黨政認可、職工滿意”的“四個之家”(民主管理之家、學習提高之家、文體活動之家和人文關懷之家);指導金融系統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完成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宣傳教育部
負責金融系統工會宣傳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規劃的制定和落實;負責與相關宣傳文化部門、新聞媒體的聯絡工作,組織對中國金融工會重大活動的報導和各類先進典型的宣傳;組織指導金融系統各級工會組織參與職工素質建設工程,推動金融系統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和職工職業道德建設活動及相關的評選表彰;組織開展金融職工政治理論教育活動;管理中國金融文聯及各文藝協會;建立金融系統文藝人才庫,組織開展金融系統職工文化活動;負責與全國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聯絡工作;承辦《中國金融工運》刊物及其出版、發行工作;對金融系統落實黨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支柱作用、職工利益的代表者維護者作用的正能量宣傳引導;及時反映金融工會系統會員單位貫徹落實中央、中華全國總工會相關精神的具體做法;完成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經濟技術部
組織指導和推動金融系統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活動,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開展勞動競賽有關評選表彰工作;開展崗位練兵、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職工創新成果評審和科普教育等活動,提高職工技術素質;發動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能比賽、發明創造、技術攻關和各項業務創新活動,提高職工自主創新能力;承擔金融系統部級勞模、先進集體,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工人先鋒號以及全國金融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金融先鋒號的評選表彰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勞模療休養活動,培育勞模療休養基地,推動勞模工作室創建,做好勞模的幫扶慰問工作;完成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權益保障部
推動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行(司)務公開和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指導、統籌和實施金融系統工會送溫暖和職工保障工作;推動建立金融系統協商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推動金融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契約制度和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指導金融企業工會加強對集體契約的管理和履約監督;指導和推動金融企業開展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活動;指導和承擔金融系統工會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金融系統職工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工會法人資格登記;參與金融系統有關勞動爭議處理政策的研究,推動金融企業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指導金融系統各級工會組織參與做好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相關工作;完成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女職工部
組織和指導金融系統工會女職工貫徹落實有關保護女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指導和協調金融系統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女職工特殊利益的工作,推動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的簽訂工作;參與金融系統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勞動爭議的調解,反映侵害女職工權益的問題,督促相關侵權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組織金融系統女職工開展“文明示範崗”“建功立業標兵”等勞動競賽和創先爭優活動,開展相關評選表彰活動;組織開展金融系統對單親特困女職工的幫扶;承擔中國金融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指導各金融機構總行(會、司)工會做好女職工組織建設;完成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財務部
負責金融系統工會財務的管理、檢查、指導和監督工作;收繳金融系統工會經費;研究制定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確定工會財務管理體制和工會經費分成比例;審批各金融機構總行(會、司)工會和派出機構工會經費預算和決算,做好工會經費收支決算的匯總工作;完成上繳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工會經費任務,依據有關規定辦理對下級工會的回撥補助;協調中國金融工會與地方總工會財務管理;負責金融系統工會財務工作幹部教育培訓及評比表彰工會財務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管理中國金融工會本級留成經費,編制工會經費收支預算和決算,接受上級和同級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制定本級機關的經費審批辦法,辦理本級機關的會計事務,建立健全內控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制定本級機關大宗物品採購管理辦法及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完成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經審辦)
負責提出中國金融工會經審會全體會議議題的建議,承擔經審會會議籌備和組織實施;起草印發經審會的決議、決定、工作方案、會議紀要、專題報告等;制定金融系統有關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各項規章制度,推動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實施對中國金融工會本級及各金融機構總行(會、司)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和財產管理情況的現場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提出審計意見;組織和實施對各金融機構總行(會、司)工會增收留成和財務專用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下級工會經審工作,調研、檢查、考核等工作的落;負責金融系統工會經審幹部教育培訓和組織實施,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承擔中國金融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職工體育部(金融體協辦公室)
建立健全、規範管理金融體協組織機構,籌建、管理各單項協會,指導全國金融系統各總行(會、司)及各省(區、市)恢復組建或成立體育協會組織,加強管理;指導金融系統各類體育協會章程的制定;評選表彰全國金融系統職工體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組織開展金融系統各類民眾性職工體育賽事;組織和協調金融系統運動隊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體育活動和賽事,全面提高金融系統廣大職工的身體素質;加強與其他體育協會和組織間的體育交流;承擔中國金融體育協會全國理事會的日常工作;完成國家體育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金融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屬工會

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以及各主要金融機構等37家會員單位和34家省級金融工會工作委員會、2家省(市)金融工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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