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數字經濟分會是2019年5月協會新批二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數字經濟分會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數字經濟分會團結帶領數字經濟科研生產企業,為構建數字經濟完整生態服務。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數字經濟分會
章 程
遵照中國通信工業協會章程制訂本分會的章程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分支名稱為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數字經濟分會,為中國通信工業協會(由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民政部登記批准註冊的國家一級行業管理社團)下設二級權威機構,為專門落實協會數字經濟高等研究的共建支撐專設機構。
第二章 職責
第二條 規劃發展與政策研用。按照黨和國家經濟建設的總方針,結合時代發展的特點和具體情況,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向政府部門反映理事對數字經濟的意見和要求,提出有關行業政策和行業立法的建議,協調、溝通本行業與各地區、各行業、各企業之間的橫向交流與溝通,促進本行業和相關行業的共融發展。擬定分會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完成課題招標投標和經費預算,管理課題招標投標和經費預算,管理課題項目。
第三條 產業推廣與教育培訓。組織開展數字經濟研究的文化推廣、出版、宣講、諮詢、服務、培訓,組織數位技術培訓、專業技能教育和等級考核,發布行業套用信息,接受政府委託承擔本行業的資質審查工作。擬定數字經濟研究推廣計畫,管理地域推廣機構的執行情況。
第四條 對外合作與理事服務。積極開展國際性的技術交流和往第四條 對外合作與理事服務。積極開展國際性的技術交流和往來,組織出國考察,接待國外來訪,組織或承擔行業的國內外展覽會、論壇、項目等,參與培育國內的專業市場。為協會發展會員,為研究院推薦理事及合作夥伴。承擔政府部門、理事單位或其他機構委託的與數字經濟有關的工作。
第三章 理事
第五條 理事分為單位理事
1、理事條件: 擁護本章程,自願加入本分會;理事須具有法人資格;
2、加入程式:提交申請書;經執行團隊核准通過,頒發證書。
第六條 理事權利與義務。
1、理事權利:有本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參加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獲得本分會服務的優先權; 對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退出自由;特邀理事不收理事費。
2、理事義務:遵守本章程,執行分會決議;維護分會的合法權益;完成分會交辦的工作;及時反映數字經濟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按規定繳納理事費(12000元/年)。
3、理事退出:理事退出應書面通知分會,並交回理事證。
第四章 理事會
第七條 理事會是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1、理事會的職權: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相關負責人;制定或修改理事會標準;審議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終止事宜;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2、理事會的任期。理事會每屆三年。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3、理事會由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構成。
第八條 理事會可設立顧問團、專家團,聘請各界權威人士參與數字經濟研究工作,按貢獻給予待遇。
第五章 執行團隊
第九條 本分會原始發起單位“北京一創非凡諮詢有限公司”為執行團隊專司業務開展,承擔分會具體運營工作。
第十條 分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制,設立主任辦公會,執行理事會的決議;向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主任辦公會是理事會的工作機構,由主任、常務副主任和專職執行主任、秘書長、專職執行副主任及多位兼職或掛職副主任組成,團隊內可設公共綜合、規劃發展與政策研用、產業推廣與教育培訓、對外合作與理事服務等部門。
第十二條 主任辦公會可委託執行主任主持開展日常工作,實施年度工作計畫;提名工作機構負責人,交主任辦公會決定任命;
第六章 經費來源與開支
第十三條 經費收入:理事費; 政府採購;社會捐贈收入;業務開展及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 經費開支:舉行各項活動;專項課題研究、宣傳出版等;專家學者勞務費用、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辦公交通及差旅費用等;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分會章程自2019年5月22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分會理事會。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