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工養老保險路徑選擇研究》是2010-11-01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圖書,作者是雒慶舉。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構建了一個OLG模型,分析農民工進入城市勞動力市場後可能存在的7種情形以及4種養老保險模式,並在此基礎上對不同情形、不同養老保險模式選擇下的勞動力市場變數、社會福利變數以及養老保險體系變數共3類22個巨觀經濟變數的時間路徑進行數據模擬,研究中國農民工養老保險不同路徑選擇下的巨觀經濟效應。《中國農民工養老保險路徑選擇研究》採用了規範分析和實證分析、長期影響和短期影響、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
作者簡介
雒慶舉,1977年生,甘肅省靖遠縣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講師,北京大學經濟學博士,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CCISSR)研究員,參與亞洲開發銀行農村扶貧問題研究專題。主要研究方向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農業保險。
目錄
引言
第1章 中國當前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
1.1 國家政策
1.2 地方政策
第2章 模型基本假設
第3章 勞動力市場基本模型
3.1 個人
3.2 企業
3.3 政府
3.4 均衡
3.5 均衡的時間路徑
3.6 關於時期的說明
第4章 引入農民工的勞動力市場模型
4.1 個人
4.2 企業
4.3 均衡
4.4 均衡的時間路徑
第5章 引入養老保險的兩期疊代模型
5.1 養老保險體系的引入
5.2 主要經濟變數及其表達式
第6章 參數估值
第7章 經濟效應的理論測算
7.1 勞動力市場變數
7.2 社會福利變數
7.3 養老保險體系變數
第8章 敏感性分析
8.1 兩期效用折現率指標(p)的敏感性分析
8.2 養老保險統籌賬戶養老金替代率指標(bpg)的敏感性分析
8.3 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領取折扣率指標(φ)的敏感性分析
8.4 農民工的基準歧視係數指標(θ)的敏感性分析
第9章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
附錄1 敏感性分析數據表
附錄2 關於印發《北京市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125號)
附錄3 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低門檻準人、低標準享受”辦法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3]59號)
附錄4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若干實施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002]第120號)
附錄5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若干實施規定》的決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160號)
附錄6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滬勞保就發[2005]8號)
附錄7 關於《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附錄8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
後記
第1章 中國當前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
1.1 國家政策
1.2 地方政策
第2章 模型基本假設
第3章 勞動力市場基本模型
3.1 個人
3.2 企業
3.3 政府
3.4 均衡
3.5 均衡的時間路徑
3.6 關於時期的說明
第4章 引入農民工的勞動力市場模型
4.1 個人
4.2 企業
4.3 均衡
4.4 均衡的時間路徑
第5章 引入養老保險的兩期疊代模型
5.1 養老保險體系的引入
5.2 主要經濟變數及其表達式
第6章 參數估值
第7章 經濟效應的理論測算
7.1 勞動力市場變數
7.2 社會福利變數
7.3 養老保險體系變數
第8章 敏感性分析
8.1 兩期效用折現率指標(p)的敏感性分析
8.2 養老保險統籌賬戶養老金替代率指標(bpg)的敏感性分析
8.3 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領取折扣率指標(φ)的敏感性分析
8.4 農民工的基準歧視係數指標(θ)的敏感性分析
第9章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
附錄1 敏感性分析數據表
附錄2 關於印發《北京市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125號)
附錄3 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低門檻準人、低標準享受”辦法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3]59號)
附錄4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若干實施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002]第120號)
附錄5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若干實施規定》的決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160號)
附錄6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滬勞保就發[2005]8號)
附錄7 關於《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附錄8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