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市場化研究》是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同志於1998-2002年在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時的博士論文。其論文關注的就是農村問題,文中論述了當時農村市場經濟體制發展中面臨的難題及解決方式。他在論文中堅持認為,取消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政府應理智而勇敢地面對這一現實。指導其完成論文的是清華大學教授劉美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農村市場化研究
- 論文時間:2001年12月
- 論文作者:習近平
- 指導老師:劉美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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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概要
農村市場化是隨著對農村市場經濟的認識和實踐探索不斷深化而提出的一個新的理論問題。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確立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全面發展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值得重視的突出問題“貨往哪裡賣錢從哪裡來人到哪裡去”已成為當前困擾農村經濟發展的三大現實難題。
論文通過對農村三大現實難題產生原因的深入分析認為都與市場問題緊密相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品只能通過市場才能賣得出去農業和農村發展所需要的錢只能從市場中來農村剩餘勞動力只能靠市場進行合理配置來實現有序轉移。特別是當前農村正在大力進行的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著力解決的增加農民收入問題也必須以市場為基礎。論文由此揭示了研究和解決農村市場化問題的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農村市場化是建立和發展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取向是突破農村改革和發展瓶頸制約、開創農村改革和發展新局面的重大舉措是實現農業現代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前提。
論文以農村市場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探索先行、發展滯後這一關鍵問題為切入點通過回顧和分析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市場化建設的成績、問題、困難及其原因深入研究、認識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對農村市場化建設的深刻影響和提出的客觀要求通過總結、借鑑西方已開發國家發展農業市場化的經驗、成功做法並通過對中外基本國情及其發展市場化主客觀條件的比較深刻把握中國農村市場化建設的內在規律和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市場化之間的關係正確選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快農村市場化建設的基本思路和途徑緊緊圍繞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對農村市場體系和機制、提高農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提高農村市場主體進入和占領市場的能力、加強政府對農村市場化建設的巨觀調控等農村市場化建設中的重要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提出有價值的理論依據和實踐策略。
論文注意將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與西方市場經濟理論、發展經濟學、農業經濟學等經濟學的相關學科結合起來運用唯物辯證法系統分析方法和比較分析方法將定性研究與實證分析相結合努力使農村市場化研究在理論上趨於系統化、科學化,在實踐上具有針對性和指導性。
產生背景
至於為何會被公布,這是因為清華大學的一個學生09年3月,應老闆要求,去圖書館新館四層清華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庫查閱文獻,在一排排書架中找到了習近平總書記的博士論文。
論文影響
習主席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所進行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在總體上仍未脫離‘離鄉不離土’的模式。絕大多數在城市務工的農民並未真正融入城市,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戶籍制度的限制。而且他還預見性地提出,取消在計畫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從人們出生之日起就分成非農業人口和農業人口兩種不同身份的戶籍制度,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政府應理智而又勇敢地面對這一現實,大膽進行戶籍制度改革。
雖然當時對於要不要取消戶籍限制,各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學術界、理論界也有爭議。但習主席還是在論文中提出了他關於戶籍改革的構想,“改革要慎重、穩妥,分階段積極推進,在現階段可先讓那些符合一定的條件和要求,諸如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居住時間達到一定年限的進城經商和務工的農民,獲得合法的居住身份。同時,還可在一些小城鎮實行不再有城鄉限制的新的戶籍管理制度,取得局部突破後,再分為中等城市、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等不同層次循序推開。”
2014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關於進一步推進關於戶籍改革的意見,強調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這其中體現的按城市規模不同層次循序推開戶籍改革,正和習主席13年前博士論文中所持的觀點一致。
習主席當年堅持的戶籍改革制度目前已全面實施,而他在論文中所提出的另一個觀點“建立全國性的土地流轉交易網路,”論文中所提的具體做法是,“在各地普遍建立土地流轉交易所的基礎上,可進一步加強區域間的聯網,形成全國性的土地流轉交易網路,及時發布土地需求信息,加強對土地流轉交易的管理。”
作者簡介
現任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1969-1975年 陝西省延川縣文安驛公社梁家河大隊知青、黨支部書記
1975-1979年 清華大學化工系基本有機合成專業學習
1979-1982年 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秘書(現役)
1982-1983年 河北省正定縣委副書記
1983-1985年 河北省正定縣委書記,正定縣武裝部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1985-1988年 福建省廈門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0-1993年 福建省福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福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1993-1995年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福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1995-1996年 福建省委副書記,福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福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1996-1999年 福建省委副書記,福建省高炮預備役師第一政委
1999-2002年福建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南京軍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副主任,福建省 國防動員委員會主任,福建省高炮預備役師第一政委
(1998-2002年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2-2002年 浙江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南京軍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副主任,浙江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主任
2002-2003年浙江省委書記、代省長,浙江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南京軍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副主任,浙江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主任
2003-2007年 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浙江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7-2007年 上海市委書記,上海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
2008-2010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
2010-2012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
2012-2013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
2013-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六屆、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十七屆五中全會增補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十八屆一中全會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