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暫停紅小麥期貨交易的通知1995年3月3日發布
【發布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文號】證監發字[1995]27號
【發布日期】1995-03-03
【生效日期】1995-03-0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證監發字[1995]27號
【發布日期】1995-03-03
【生效日期】1995-03-0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暫停紅小麥期貨交易的通知
(1995年3月3日證監發字[1995]27號)
上海糧油商品交易所:
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請你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暫停紅小麥期貨交易。未平倉契約可在契約到期前平倉或在交割日進行實物交割。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不得推出新的紅小麥期貨契約。你所要採取有效措施,實行平穩過渡。
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請你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暫停紅小麥期貨交易。未平倉契約可在契約到期前平倉或在交割日進行實物交割。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不得推出新的紅小麥期貨契約。你所要採取有效措施,實行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