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宗旨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教育部下發的《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若干意見》檔案內容,促進國家藝術教育的發展,通過大賽來提高青少年的國語水平,增強青少年語言表達與演講能力,培養青少年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豐富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比賽主題
本屆大賽以“弘揚傳統道德文化,彰顯民族語言魅力”為主題。
大賽特點
(一)權威性、專業性
本大賽是以語言藝術教育為核心,具有權威性、嚴謹性、科學性。
評審由學界與業界教授和專家組成,均來自
中國傳媒大學、中央電視台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相關單位。
(二)公正性、平等性
比賽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大賽標準,綜合配備評審。
(三)實用性、綜合性
比賽內容包括新聞稿件播報、演講評述、節目主持、才藝展示,指定文學作品和原創文學作品朗誦等。
組織機構
主管單位:中國傳媒大學 香港鳳凰衛視·鳳凰教育
主辦單位:中國傳媒大學鳳凰學院
傳大鳳凰(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媒體支持:騰訊視頻、
鳳凰網、樂視網、搜狐網、新浪網、
鳳凰周刊、優酷視頻
相關委員會
組委會
主 任:劉江波(中國傳媒大學鳳凰學院執行院長)
藝術總監:張文星(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主任播音員)
秘 書 長:王 壬(中國傳媒大學鳳凰學院副院長)
徐志剛(中國傳媒大學鳳凰學院副院長)
副秘書長:何琪傲娃(中國傳媒大學鳳凰學院客座教授)
顧問指導委員會
主 任:方 明 (著名播音藝術家)
副主任:曹 燦 (著名表演藝術家)
委 員:虹 雲 (著名播音藝術家)
於 芳(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音指導)
雷 陽(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音指導)
黎 江(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音指導)
常 亮(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音指導)
陸 洋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音指導)
戴 萱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主任播音員)
吳弘毅(中國傳媒大學教授)
吳 郁 (中國傳媒大學教授)
張 慧 (中國傳媒大學教授)
白 龍 (中國傳媒大學教授)
陳桂香(首都師範大學教授)
馬子躍(北京軍區戰友文工團原團長)
評審專業委員會
副主任: 司 若(中國傳媒大學教授、鳳凰學院副院長)
孟鑫志(中國傳媒大學鳳凰學院教師)
委 員: 董 浩 (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鞠 萍 (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月亮姐姐(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紅果果 (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綠泡泡 (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橙子哥哥(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郎永淳 (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李佳明 (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任魯豫 (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章偉秋 (中央電視台主持人)
栗 坤 (北京電視台主持人)
楊 洋 (北京人民廣播電台主持人)
報名條件
(一)參賽選手須熱愛祖國,尊重傳統文化,熱愛語言藝術;
(二)年齡範圍在5周歲以上至17周歲以下;
(三)參賽選手需具備一定語言表達能力。
參賽組別劃分
註:比賽期間正值中、高考備考階段,原則上不安排初三(15周歲)、高三(18周歲)選手的比賽。
參賽須知
(一)參賽選手根據年齡只能參加相應組別的比賽;
(二)比賽採用晉級制逐層選拔;
(三)選手須自備服裝、伴奏、樂器、道具等比賽用品;
(四)參賽選手網上報名成功後,到分賽區組委會指定點提交含1寸免冠白底照片、彩色藝術照一張、彩色生活照一張,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一張,進行信息確認。
比賽模式
(一)本次大賽分為初賽、複賽、決賽;
(二)初賽、複賽由各地組委會分會在當地組織進行,決賽由
中國傳媒大學鳳凰學院組織進行,比賽地點為北京;
(三)大賽組委會設立專門網站和官微,對各個賽區比賽及時做出通報。
比賽賽程
初賽、複賽時間由省賽區自行安排,決賽時間為2015年7月22—24日。
內容形式
比賽內容分指定項目和自備項目兩類。自備項目包括兒歌、童謠、繞口令、故事、古詩、現代詩、主題演講、新聞故事講述、才藝展示;指定項目包括文學作品朗讀、命題編講故事、新聞播讀、即興評述、節目主持、回答評審提問。
決賽獎項設定
(一)每個組別分別設金獎、銀獎、銅獎,具體數量按參賽人數比例設定,優秀獎若干。
(二)金獎、銀獎、銅獎、優秀獎選手可獲得大賽證書、獎盃。
(三)金獎最佳獲得者可優先出任第二屆“中國花樣少年語言藝術大賽”代言人,並可擔任相關比賽環節主持人。
(四)凡晉級決賽選手均有機會參加學院組織的赴港、澳、台地區或韓國藝術交流活動。
(五)獲獎選手決賽視頻編輯後將在鳳凰網等主流媒體展播。
(六)優秀指導教師獎若干,可獲得有
中國傳媒大學鳳凰學院組織的免費業務培訓,並獲得相應證書。
(七)決賽結束後,大賽組委會將聯合多家媒體共同舉辦頒獎晚會。
報名方法
各賽區選手統一在官網和官方微信報名,比賽前到各省市組委會指定地點現場確認,並提交相關資質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