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

2016年5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四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在名單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
  • 外文名:CHINESE DANCE ART RESEARCH ASSOCIATION
  • 業務主管:離岸邊山寨
  • 組織狀態:違法曝光
  • 曝光批次:第四批
  • 性質:非法社會組織 
發展歷史,主要職能,宗旨,主要業務,品牌活動,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CHINESE DANCE ART RESEARCH ASSOCIATION)於 2010年4月在香港成立。是服務全球華人藝術工作者的非盈利性質的社會組織,為廣大國內外文藝愛好者搭建對外友好交流的橋樑。該會主要在港台、東南亞、歐洲、澳洲等國家舉辦高水準國際文藝交流活動。為中國及亞洲地區的舞蹈愛好者搭建了一個良好的交流展示的平台。該會一直致力於舞蹈藝術教育及文化交流事業,希望廣大舞蹈界同仁能夠齊心協力,攜手共進,共同把舞蹈藝術研究會打造成廣大舞蹈愛好者開拓眼界、切磋技藝、學習交流的大舞台。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於2010年4月在香港成立。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是服務全球華人藝術工作者的非盈利性質的社會組織,為廣大國內外文藝愛好者搭建對外友好交流的橋樑。我會一貫以來堅持“和諧,發展”的宗旨,為廣大文藝愛好者搭建國際化友好溝通的橋樑。我會一直致力於文藝事業的交流與發展,希望廣大文藝界同仁能夠齊心協力,共同把舞蹈藝術研究會打造成大家開拓視野、切磋技藝、學習交流的大舞台。

主要職能

宗旨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的宗旨是:促進和活躍舞蹈藝術創作,進行理論學術研究及作品評論,舉行專業舞蹈比賽,發掘培養舞蹈人才,開展民眾性舞蹈活動,豐富大眾文化生活,組織中外舞蹈文化交流,繁榮和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舞蹈藝術事業。

主要業務

1、組織聯絡部:組織聯絡藝術家和藝術教育工作者、藝術團體,推出新人新作並組織各類國際舞蹈活動。
2、會員工作部:發展會員,維護會員權益,為廣大會員服務。
3、對外聯絡部和港澳台事務辦公室:組織聯繫與世界各國和港澳台地區藝術團體、藝術家開展互訪、演出、學術交流等活動,負責聯合國機構、世界各國藝術組織等有關的各類合作活動。
4、駐會秘書處:負責全國各省(區)市的秘書處、辦事處的設立、聯絡召集工作。
5、辦公室:負責聯合會的行政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
6、人事處:負責聯合會幹部的調配及人事、工資管理。

品牌活動

在國家文化部、教育部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依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各大文藝組織機構豐富的國際文化資源背景,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發起了“荷花風采”系列國際青少年大型文化藝術活動。該活動是一項集權威性、公益性、創新性、持續性於一體的大型藝術教育普及與成果展示活動,是目前國內最具權威性的藝術賽事品牌之一,在文化、教育界中擁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被媒體譽為亞洲最具影響力的青少年藝術活動賽事品牌。
2014年2月,由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主辦的“第六屆荷花風采國際青少年藝術節”在香港隆重舉行。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太平紳士譚耀宗,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事處社會工作部部長張鐵夫,宣傳文體處處長袁俊華,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星火基金會主席、太平紳士羅叔清,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聯會主席鄭耀棠,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國際舞蹈學會榮譽主席譚兆璋等香港政商界、文藝界人士近四十位嘉賓出席開幕儀式。
大賽聘請來自國內外頂級音樂舞蹈領域的專家擔任評審,其中有我國著名指揮家、作曲家,國家教育部藝術教育委員會委員,中國合唱藝術研究會會長陳家海教授;中國當代著名編導家,中國舞蹈家協會副主席、 中國東方歌舞團藝術總監、副團長陳維亞教授;歷屆“桃李杯”、“荷花獎”評審,“文華大獎”獲得者汪冽先生;來自烏克蘭的國標舞冠軍導師ROMAN and IRINA,他們曾經在無數的國際賽事中拿獎,從師於國際久負盛名的多位舞蹈家包括sergey ryupin,leonid pletnev等。還有來自英國皇家芭蕾舞學院的高級導師、藝術碩士lucinde lane,她為世界頂級舞蹈學院輸送大量優秀人才。浙江衛視《中國好舞蹈》超人氣選手、明星舞蹈演員威力斯親臨現場為選手加油打氣。中央電視台攝製組全程錄播,藝術節盛況由央視三套、四套、十四套、澳亞衛視、鳳凰衛視、韓國KBS電視台、泰國中文電視台、亞洲新聞等主流媒體進行專題報導。
2014年8月,由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聯合TWDA台灣舞蹈家協會聯合主辦的“海峽連心,藝術同行”兩岸青少年藝術節在台北隆重舉行。台北市市長、市議員、各大文藝協會會長出席並致辭。此次活動共吸引了來自中國大陸十二個省市地區的六十個節目以及台灣當地的特色舞團共同交流展演,整個會場洋溢著濃濃的兩岸情意。
2014年11月,由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主辦的“根系一脈,寶島台灣兩岸文化藝術周”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劇目展演在台北隆重舉行。大賽邀請到重慶酉陽桃花源文體協會一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目《阿公的酒碗》以及雲南玉溪花燈劇院的非遺文化劇目《卓梅與阿羅》等進行展演,吸引了台灣當地一千多名民眾觀看。
2015年1月,由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聯合韓國仁川市政府、教育廳主辦的“荷花風采”中韓國際青少年藝術節在仁川拉開帷幕。此次活動邀請到韓國KBS電視台、MBC電視台前來報導盛況,韓國國會議員、行政長官等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出席隆重的開幕儀式。韓國著名偶像團體加盟助陣,並有中韓特色舞蹈節目交流展演,賽後舉行了盛大的頒獎典禮。
2015年5月,由俄羅斯聖彼得堡華人華僑協會聯合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主辦的“俄羅斯·中國藝術節”暨紀念世界人民反法西斯勝利七十周年活動在聖彼得堡百年老校聖彼得堡國立交通大學舉行。此次活動在聖彼得堡市政府、市文化宮的大力支持下成功舉行。與會人員對組委會嚴謹的工作流程,嚴格的工作態度和經驗,良好的運營機制,完美的演出成果予以充分認可與讚揚。
2015年8月,由新加坡南洋藝術學院、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聯合主辦的“荷花風采”新加坡國際青少年藝術節在美麗的獅城新加坡隆重舉行。此次活動共在全國篩選出十五支優秀的團隊參與。賽後與會人員與新加坡南洋藝術學院師生進行了深入的交流訪問。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近年來在國際舞台上不斷開拓,與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以及美國、法國、德國、義大利、瑞典、丹麥、奧地利、希臘、俄羅斯、日本、韓國、泰國、新加坡、越南等國家展開文化交流及項目合作。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英文名稱CHINESE DANCE ART RESEARCH ASSOCIATION)。
第二條 由從事文化藝術研究的專家學者和從事文化藝術實踐的各級各類工作人員,海內外熱忱中華文化藝術的個人和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的宗旨是:傳播中華文化藝術,促進藝術教育創新發展。
第四條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循社會道德風尚;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會址總部設立於香港,在深圳、上海、北京等地設立分會。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開展旨在與弘揚中華文化有關的演出、交流、展覽、學術會議等活動;
(二)組派出席、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活動,弘揚中華文化;出席、開展各類國際文化交流活動。
(三)制定獎勵法則,獎勵對發展中華文化事業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和個人以及優秀的學術著作和文藝作品。
(四)創辦文化類經濟實體與出版物,活躍文化產業市場。
(五)國內外文化諮詢與培訓。
(六)與國外(境外)有關學術的團體、高等院校建立聯繫,策劃、組織、參與國際性文化藝術學科的學術活動;
(七)邀請、接待國內(境外)的文化藝術專家學者來國內(大陸)講學(學術交流),推薦、選送國內(大陸)的文化藝術專家學者去國外(境外)訪問、進修、講學、交流;
(八)其他與文化藝術學科的建設與發展有關的各項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擁護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章程,在弘揚中華文化事業中成就傑出的海內外文藝家、學者、文化事業家和贊助人以及自願加入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活動的單位,經駐會主席辦公會議批准便可成為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駐會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的決議;
(二)維護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以及其他違法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機關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召開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在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選舉和罷免主席團委員;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委託主席辦公會議吸收或除名本會會員;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的聘任;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二條
(一)主席團由下列人員組成:
1、本會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
2、地方、海外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主席;
3、熱忱中華文化的其他人員;
(二)主席團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三)主席團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的工作並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委託常務副主席、駐會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辦公會議處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5年。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出席理事會2 / 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 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會組織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常務副主席為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交理事會決定;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主席辦公會議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會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會員、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並報社會組織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 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會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會組織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修改權屬全國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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