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史分期

中國經濟史分期是對中國經濟發展階段性的劃分。包括中國古代經濟史分期,中國近代經濟史分期和中國現代經濟史分期。中國古代經濟史分期,亦稱中國古代史分期。從20世紀20年代起,國內外學術界圍繞中國是否經歷過奴隸制經濟形態以及該經濟形態何時轉變為封建制經濟形態的問題,進行了長期爭論,至今意見未得統一。

在認為中國經歷過奴隸制社會經濟形態的學者中,對這種社會經濟形態轉變為封建社會經濟形態的時間,國內外有如下7種觀點:(1) 商周之交,即“西周封建論”。(2) 西周東周之交,即“東周封建論”或“春秋封建論”。(3) 春秋戰國之交,即“戰國封建論”。(4) 戰國秦漢之交,即“秦漢封建論”。(5) 西漢東漢之交,即“東漢封建論”。(6) 漢魏之交,即“魏晉封建論”。(7) 國外還有唐宋之交,即“北宋封建論”的觀點。中國近代經濟史分期的討論始於1960年。關於中國近代經濟史的上限,有1840年和1842年兩說。其下限,或斷於1919年,或斷於1927年,或斷於1949年10月,經過討論,現已趨於一致: 以1949年10月為宜。在上限與下限之間如何劃分階段,主張繁多。主要的觀點有二時期說和三時期說。前者的斷限年代,又有1919年和1927年之分。後者的斷限年代,第一時期和第二時期之間,或1895年,或1901年; 第二時期與第三時期之間,或1919年,或1927年,或1931年。中國現代經濟史分期的討論,始於1985年。討論的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國內外學者有多種分期方法。主要的分歧集中於是按經濟變化的客觀階段還是領導者的決策與計畫。例如,前者認為,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是於1956年基本完成的,1956年之前是新民主主義經濟,之後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第一個五年計畫的主要指標於1956年基本完成,因此應於1956年斷限; 後者認為第一個五年計畫的原定下限是1957年,因此應於1957年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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