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學部工作規則,2000年5月11日學部主席團會議通過,2012年9月25日學部主席團會議第二次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科學院學部工作規則
- 發布:中國科學院
中國科學院學部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中國科學院學部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和學部工作的特點,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中國科學院學部各級工作人員要恪盡職守,認真遵循本工作規則,並在工作中努力開拓創新,不斷完善學部工作秩序。
第二章 會議制度
第三條設立院士大會、學部主席團會議、學部主席團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會議、各學部全體院士會議、各學部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部常委會)會議、學部諮詢評議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咨委會)會議、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道德委員會)會議、學部學術與出版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術出版委)會議以及學部科學普及與教育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科普教育委)會議等會議制度。
第四條院士大會每二年舉行一次。由學部主席團主持,全體院士出席,邀請外籍院士出席。會議議題和檔案由執委會秘書長(以下簡稱秘書長)提出,學部主席團會議審定。會議決議(或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和顧問、全體院士以及中國科學院院領導和院機關各部門。
第五條學部主席團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執行主席主持,學部主席團成員出席,學部主席團顧問和秘書長列席。會議議題、檔案和會議紀要由秘書長提出,執行主席審定、簽發。會議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和顧問、全體院士以及中國科學院院領導和院機關各部門。
第六條執委會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由執行主席主持,執委會成員出席,秘書長列席。會議議題、檔案和會議紀要由秘書長提出,執行主席審定、簽發。會議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以及各學部常委會成員。
第七條各學部全體院士會議每二年召開一次。由各學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本學部全體院士出席。會議議題、檔案和會議紀要由各學部辦公室提出,秘書長審核,各學部主任審定、簽發。會議決議(或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以及本學部全體院士。
第八條各學部常委會會議每年召開四次。由各學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各學部常委出席,學部工作機構負責人列席。會議議題、檔案和會議紀要由各學部辦公室提出,秘書長審核,各學部主任審定、簽發。會議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以及本學部全體院士。
第九條咨委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咨委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咨委會成員出席,咨委會顧問和學部工作機構負責人列席。會議議題、檔案和會議紀要由咨委會辦事機構提出,學部工作局負責人審核,咨委會主任審定、簽發。會議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咨委會成員和顧問、各學部常委會委員及有關院士。
第十條道德委員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由道德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道德委員會成員出席,學部工作機構負責人列席。會議議題、檔案和會議紀要由道德委員會辦事機構提出,學部工作局負責人審核,道德委員會主任審定、簽發。會議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道德委員會成員、各學部常委會委員及有關院士。
第十一條學術出版委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學術出版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學術出版委成員出席,學部工作機構負責人列席。會議議題、檔案和會議紀要由學術出版委辦事機構提出,學部工作局負責人審核,學術出版委主任審定、簽發。會議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學術出版委成員、各學部常委會委員及有關院士。
第十二條科普教育委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由科普教育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科普教育委成員出席,學部工作機構負責人列席。會議議題、檔案和會議紀要由科普教育委辦事機構提出,學部工作局負責人審核,科普教育委主任審定、簽發。會議紀要傳送學部主席團成員、科普教育委成員、各學部常委會委員及有關院士。
第十三條根據工作需要,上述各種會議主持人可決定增加會議次數(學部全體院士會議需執行主席批准)。
第十四條上述各種會議由學部工作局指定工作人員記錄並整理紀要。
第三章 辦公制度
第十五條各學部和各專門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每周有半天到主任辦公室辦公。
第四章 議事規則
第十六條《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和學部主席團制定的規章制度的修改議案,必須經學部主席團及其執委會提出,也可由兩個學部常委會或一個專門委員會或30位以上院士聯名提出書面建議,報學部主席團審議。
第五章 辦事機構
第十七條學部工作局是學部主席團及其執委會、各學部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執委會、各專門委員會和學部工作局的具體工作辦法另訂。
第十九條本規則的解釋權在學部主席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