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協關於公開徵集第二十八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會徽、吉祥物的通知》是2012年12月3日中國科協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科協關於公開徵集第二十八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會徽、吉祥物的通知
- 發布單位:中國科協
由中國科協、教育部、科技部、環保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自然基金委和江蘇省政府共同主辦的第二十八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將於2013年8月在南京市舉辦。為擴大活動影響,打造良好的賽會形象,本屆大賽籌備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徵集第二十八屆創新大賽會徽、吉祥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要求
(一)會徽
1、提交的作品要求原創,表現手法不限,要充分體現大賽“創新·體驗·成長”的主題,並與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固定會徽配套使用,視覺效果和諧;
2、會徽要具有江蘇特色,凸顯江蘇歷史、人文風貌和經濟、科技、文化優勢,並能體現青少年積極向上,自信樂觀和開拓創新的時代精神;
3、會徽含義高度概括,一目了然,能把本屆大賽特殊元素融入設計之中;
4、構圖新穎獨特,造型簡約,色彩明快,有鮮明的象徵意義和較強的視覺衝擊力,便於製作;
5、設計為彩色圖樣,要提交作品的創作理念說明,闡述創意基礎、設計思路(請勿直接寫在設計稿上,另附文本檔案)
(二)吉祥物
1、提交的作品要求原創,表現手法不限,要充分體現大賽“創新·體驗·成長”的主題;
2、吉祥物要有名稱,以擬人化手法表現,可以是單獨一個形象,也可以是一組形象,有一定的藝術性,具有人性化和親和力,能體現江蘇的地方特色;
3、創意獨特,生動活潑,親切可愛,熱情歡樂,能夠體現青少年健康、自信、樂觀、積極向上的創新精神;
4、設計為彩色圖樣,要提交作品的創作理念說明,闡述創意基礎、設計思路(請勿直接寫在設計稿上,另附文本檔案)。
二、投稿要求
1、以個人名義和團體名義提交作品均可;
2、設計稿一律採用A4彩色稿(手工和電腦繪製均可),並提供創意說明一份,裝裱於黑卡紙上;
3、作者請提供姓名、單位、通訊地址、郵編、電話等個人資料,作品不得抄襲他人的創作;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設計者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一份;
4、應徵者寄送的有關資料和檔案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5、本次徵集活動截止日期為:2013年2月28日。
三、評選方式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由創新大賽籌備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組成會徽、吉徵祥物集活動評審委員會評選,確定會徽、吉祥物入圍作品各10件,並從入圍作品中複評,確定會徽、吉祥物入選作品各1件。
四、獎勵辦法
評選結束後,將在江蘇公眾科技網公布評選結果。並對入選和入圍作品分別予以展示和獎勵:
1、入選作品將作為第二十八屆創新大賽正式會徽和吉祥物,入圍作品將放置在創新大賽展場內展示;
2、入選會徽、吉祥物分別獎勵 元人民幣,並頒發獎勵證書;
3、入圍會徽、吉祥物分別獎勵 元人民幣,並頒發獎勵證書(入選作品不重複獎勵)。
五、特別說明
1、應徵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2、應徵作品應明顯區別於歷屆會徽,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其他任何國家、地區的徽標相同或者近似。
3、應徵作品或任何用於創作參選作品必須保證原創,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
4、應徵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係以及其他有悖於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六、應徵作品的權屬
入選入圍作品,均為創新大賽籌備工作委員會委託創作作品,籌委會及其辦公室有權利對其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或要求作者進行修改。被評審確定為第28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會徽、吉祥物的獲獎作品除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外,其著作權、所有權、使用權及商業開發權等智慧財產權完全歸第28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籌委會所有,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第28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組委會有權決定入圍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屆時,除獲獎獎金外,不再支付給創作者任何費用。
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第28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籌委會所有。
七、聯繫方式
第28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籌委會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