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破產法律制度專論》是200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俊林。
基本介紹
- 作者:謝俊林
- ISBN:9787802170551
- 頁數:367 頁
- 定價:25.0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7-1
- 裝幀:平裝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作品目錄,
內容介紹
中國的破產制度研究在中國理論界和實務界並非一個新興的研究課題。中國已經有很多理論界和實務界的人士對破產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探討,並提出了各種政策性的建議,尤其是集中在對現行破產法存在的弊端評價方面以及對破產法具體規定修改的建議方面。
一部試行的國有企業破產法早在1986年通過,但卻在此後的幾年中很少得到實行,相反,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和司法解釋等組成的一個縱橫交錯的龐雜的制度體系卻大行其道。目前,國內已有的對中國破產制度的研究成果雖汗牛充棟,但關於對中國企業破產制度形成的原因、,形成過程中的影響因素、改革趨勢走向的理性分析卻鮮有全面、獨到的論述。
馬克思曾深刻指出:“只有毫無歷史的人才不知道,君主們在任何時候都不得不服從經濟條件,並且從來不能向經濟條件發號施令,無論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記載經濟關係的要求而已。”我們“不應忘記法也和宗教一樣是沒有自己的歷史的”,法只是表達一定的社會關係的要求而已。也正如社會學法學家龐德指出:“法的任務和職能就是通過調整關係和安排行為的各種方式,使其在最少的阻礙和浪費的情況下給予整個利益方案以最大的效果。”筆者認為,作為對中國破產法律制度的研究,制度層面的研究(包括對現行
破產法律制度的條文分析、實施效果等方面)無疑是重要的,而對破產法律制度的形成、實施、改革過程進行深入的研究探討將能更進一步地有助於加深對中國破產制度的研究。特別是在比較法視野的研究中,不僅要了解外國破產法的制度規範本身,還應當考察該法實施的社會經濟背景,實施效果如何,放在中國會怎樣。從各國之間在破產制度方面的借鑑情況來看,也沒有哪個國家是完全照搬別國經驗。只有加強對本國國情的研究,才能創造有中國特色的破產制度。而且,破產法實施的效果並不僅僅在於其本身規則的具體與否,更重要的是,它是否能與相關法律制度協同運作,比如,破產法實施過程中的一個突出問題是職工安置難,這就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研究破產制度應把它作為相關法律體系中的一節鏈條,關注法律整體效應的實現。
本書將集中研究中國破產制度的形成、實施、改革過程。在本書中,筆者通過回顧對中國破產法律制度的沿革,梳理目前破產法律制度框架的形成原因,結合變化中的制度內、制度外兩方面環境對中國破產制度的實施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動態的分析,闡明其面臨的各種挑戰,最後通過對新破產法草案的分析說明中國破產制度的改革方向並提出自己的建議。筆者希望能提供一種研究中國破產法律問題的嶄新視角,為那些對
在中國建立健全的金融和企業部門感興趣的人們就有效破產制度的重要作用和實施情況及其將來在中國的發展提供新的視角和觀點;而且中國破產制度的經驗將能夠為其他開發中國家——尤其是亞非拉國家——的破產制度的發展提供一種有益的借鑑的作用。
在破產程式的進行過程中,是否能夠對破產財產的公平、科學的管理和處分,是使整個破產程式能否得以順利進行的關鍵。在管理和清算破產財產的過程中需要在法院、債權人和破產人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因此,專門設立一個管理破產財產的機構,即破產管理人,是進行破產程式的必要要求。可以說.整個破產程式是以破產管理人為中心而推進的,破產管理人在破產程式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從嚴格意義上講,我國尚未建立真正的破產管理人制度。筆者長期以來從事企業法律業務的實務工作,對破產管理人制度的重要性有直接的深刻體會。因此,筆者對中國破產管理人制度的建立給予了特別的關注,並進行了詳盡的比較分析、研究。筆者認為,應該從我國的具體情況出發,借鑑外國的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的中國破產管理人制度。
作者介紹
謝俊林,廣東智洋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二級律師,中山大學法學士,中山大學國際法碩士,倫敦大學國際商法碩士等,論文有《破產企業董事責任問題探析》、《電費收益權質押問題初探》等。現任廣東省律師協會律師執業風險責任保險專家小組主任,廣東省律師協會公司法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
作品目錄
緒論
第一部分 中國破產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章 1978年以前中國破產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節 中國歷史上首部破產法
第二節 中華民國(1912—1949年)的破產法律制度
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1978年以前的破產法律制度
第二章 中國的經濟、法律體制改革與新中國的
第一部破產法
第一節 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第二節 中國相關的法律體制改革
第三節 新中國的第一部破產法
第三章 中國現行破產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及其形成原因
第一節 現行中國破產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第二節 市場經濟的發展:決定破產法律制度不斷的變化
第三節 “中國特色”的法制建構過程:法律與現實的差異
第四節 破產法律制度的實踐與中國破產法律制度不斷的變化
第二部分 中國現行破產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及挑戰
第四章 中國現行破產制度存在的問題及
挑戰之一:法律問題
第一節 立法模式
第二節 破產申請與受理
第三節 債權人會議
第四節 和解和重整
第五節 破產宣告
第六節 破產財產
第七節 破產債權
第八節 別除權
第九節 破產責任
第五章 中國現行破產制度存在的問題及挑戰之二:外部因素
第六章 中國現行破產制度存在的問題及挑戰之三:WTO與經濟全球化的要求
第七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草案)》評析
第八章 改革中的中國破產制度及其發展前景
第九章 破產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之探析
第十章 各國破產管理人制度之比較研究
第十一章 我國破產管理人制度之構建
結語
第一部分 中國破產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章 1978年以前中國破產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節 中國歷史上首部破產法
第二節 中華民國(1912—1949年)的破產法律制度
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1978年以前的破產法律制度
第二章 中國的經濟、法律體制改革與新中國的
第一部破產法
第一節 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第二節 中國相關的法律體制改革
第三節 新中國的第一部破產法
第三章 中國現行破產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及其形成原因
第一節 現行中國破產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第二節 市場經濟的發展:決定破產法律制度不斷的變化
第三節 “中國特色”的法制建構過程:法律與現實的差異
第四節 破產法律制度的實踐與中國破產法律制度不斷的變化
第二部分 中國現行破產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及挑戰
第四章 中國現行破產制度存在的問題及
挑戰之一:法律問題
第一節 立法模式
第二節 破產申請與受理
第三節 債權人會議
第四節 和解和重整
第五節 破產宣告
第六節 破產財產
第七節 破產債權
第八節 別除權
第九節 破產責任
第五章 中國現行破產制度存在的問題及挑戰之二:外部因素
第六章 中國現行破產制度存在的問題及挑戰之三:WTO與經濟全球化的要求
第七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草案)》評析
第八章 改革中的中國破產制度及其發展前景
第九章 破產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之探析
第十章 各國破產管理人制度之比較研究
第十一章 我國破產管理人制度之構建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