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各類輻射事故,規範突發性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輻射事故的能力,保障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員工人身安全,按照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449號令)、山東省環保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輻射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魯環發〔2005〕145號)和《關於印發〈東營市環境保護局輻射事故應急回響方案(試行)〉的通知》(東環發〔2006〕50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輻射事故應急回響方案
- 所屬:中國石油大學
- 時間:2005
- 工作原則:統一指揮、明確職責、積極兼容
方案對象,方案內容,
方案對象
中國石油大學
方案內容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輻射事故應急回響方案(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一、制定本方案的目的
二、應急回響方針及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明確職責、積極兼容、大力協同、常備不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
三、適用範圍
1.放射源套用中發生的事故;
2.放射性物質運輸中發生的事故;
3.放射性廢物處置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4.其它輻射事故。
第二章 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組織體系
學校成立輻射事故應急回響領導小組(簡稱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輻射事故應急回響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簡稱應急辦公室)和應急事故處理小組。
二、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資產設備安全的校領導任組長,由資產設備處和公安處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資產設備處、後勤管理處、地球資源與信息學院、石油工程學院、化學化工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校醫院等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組成。
(二)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輻射事故應急方針和政策以及山東省環保局關於輻射事故應急回響的指示,配合市級環保局做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向國家和省、市級輻射應急機構報告在學校發生的輻射應急事故;
3.負責建立學校輻射事故應急回響網路;
4.領導應急辦公室和應急事故處理小組做好輻射應急準備和應急回響工作,包括事故期間和應急終止後的輻射環境安全監督管理、環境輻射監測與評價、廢物處理與處置等工作;
5.負責與校外接口單位的工作協調,取得人力、物力、設備的支援和技術支持;
6.及時向省、市級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報告輻射事故發展和應急監測情況;
7.組織事故調查,並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三、應急辦公室的組成與職責
(一)應急辦公室的組成
應急辦公室是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機構和執行機構,設在資產設備處,由資產設備處有關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資產設備處、公安處等負責輻射安全工作的人員組成。
(二)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
1.組織宣傳落實國家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方針和政策以及省、市級環保局的應急工作要求;組織制定(或修訂)學校輻射事故應急回響方案;
2.具體組織輻射事故應急回響人員的培訓及應急演習,負責撰寫應急培訓與演習的總結報告;
3.按照輻射事故應急回響預案的要求,落實應急回響的日常準備工作;
4.在事故回響期間,綜合協調校內各應急回響單位的啟動和行動,負責應急回響期間信息資料的收集,傳達和貫徹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參與事故調查及後果評價,負責撰寫向省、市級環保局提交的輻射事故情況報告、監測報告;負責與各相關單位的聯絡及信息交換工作;
5.督促檢查學校輻射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掌握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在位情況,掌握並控制應急人員在位人數;檢查、落實回響器材和設備的配置情況;
6.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工作。
四、應急事故處理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一)應急事故處理小組的組成
應急事故處理小組是為應急領導小組在輻射應急回響方面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由學校相關單位分管輻射安全工作的人員及熟悉環境監測、輻射應急工作的人員組成。
(二)應急事故處理小組主要職責
1.為應急領導小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2.負責調度人員、設備和物資;
3.組織現場調查、取證,接收、整理和分析事故應急相關信息,建立應急監測資料庫及應急監測方案;
4.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和評價,分析事故原因,並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及專家意見,對事故後果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和預測,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應急回響措施和建議,並對應急狀態的終止和恢復提出建議;
5.指揮污染區域的警戒及污染物的處置工作,確定事故處置措施,向應急辦公室提供事故調查報告。
五、相關部門職責
(一)公安處
1.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察和追繳;
2.遇有突發輻射事故,負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設定警戒線;
3.參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二)校醫院
1.負責放射性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工作;
2.負責輻射污染事故中的醫療救護;
3.參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章 輻射事故應急回響程式
一、發生輻射事故時,有關單位或現場公眾要立即報告,報警電話:8392539(資產設備處),8392550(公安處)。值班人員接到輻射事故緊急報告後,應當記錄事故有關情況,包括事發地點、時間,污染及影響、損失的初步情況,事故單位、起因等,並立即通知應急辦公室。
二、應急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並組織應急事故處理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事件現場調查、評估,初步判斷事件嚴重程度。
三、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初步判斷事件等級,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發生較大輻射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要設立現場指揮部,迅速控制事態和現場,指揮應急事故處理小組核實事故情況,監測並估算事故影響情況,判定事故類型、級別。
四、應急辦公室應立即向東營市環保局輻射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根據事態變化提出相應的應急解決方案,並根據實際需要請求支援。
五、應急事故處理小組接到指令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展開調查,判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判明放射源種類、數量、活度,判明已造成污染的範圍、影響程度、受損程度等情況,並根據所掌握的事件初步情況迅速開展現場應急監測工作,及時掌握並向現場指揮部上報放射性環境污染狀況,提出事故控制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事故處理小組提出的處置方案,責令、監督、指導有關責任單位或專業處置單位對污染現場進行處置。
七、應急回響中,凡發現有人員、財物或場所受到放射性物質污染的,應在醫療或防護人員指導下進行去污。對在去污過程中產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和廢水,應妥善收集,以便作進一步處理或處置。要防止去污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和廢水造成再次污染。
八、應急辦公室要組織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議,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有關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發布輻射事故的信息。
第四章 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和程式
(一)應急終止條件
1.事故得到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
2.輻射事故放射性物質的釋放業已降到規定限值之內;
3.採取並繼續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污染,並使事故的長期後果可能引起的照射降至合理可行儘量低的水平。
(二)應急終止程式
對放射性物質運輸和套用等輻射事故所導致的應急狀態的終止,由應急辦公室根據事故應急處理小組意見報應急領導小組,並經市級環保局批准後實施終止。
應急狀態終止後,應急辦公室應當根據市級環保局的指示和實際情況,安排應急事故處理小組繼續進行環境放射性巡測、採樣和評價工作,直到自然過程或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下去。
二、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應急終止後,應急辦公室在充分聽取應急事故處理小組意見的基礎上,負責以下工作:
(一)評價所有的應急日誌、記錄和書面信息等;
(二)評價應急期間所採取的一切行動;
(三)評價造成應急狀態的事故,指導有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重複出現類似事故;
(四)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並於應急終止後二周內報市級環保局輻射應急辦公室;
(五)審批、管理必要的區域去污計畫和因事故及去污產生的放射性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計畫,並監督實施;
(六)根據實踐經驗,修改現有應急方案,報市級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備案。
第五章 人員培訓和演習
一、培訓
凡是在應急期間執行任務的輻射事故應急人員, 都必須接受全面的初始培訓。培訓由應急辦公室具體組織,主要是參加市級環保局組織的輻射事故應急培訓。應急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專家來校講課。
二、演習
應急辦公室根據需要可組織學校輻射事故應急演習。輻射事故應急演習分專業性演習和綜合性演習兩步進行,專業性演習由應急事故處理小組成員參加,綜合性演習由應急事故處理小組、學校各相關單位和應急人員參加。
培訓和演習須有事前的方案和程式、事後的總結和報告。必要時應急辦公室可根據演習所發現的問題修改本應急方案和相關應急實施程式。
第六章 附 則
一、本方案應對照上級應急回響方案及時修改,由應急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二、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