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條,是對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的進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並將其貫穿黨章全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寫入黨章
- 通過時間:1992年10月18日
- 目的:突出中國特色社會基本路線
- 位置:總綱部分
新黨章在總綱部分,增加了關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歷史進程的表述,闡明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歷史是我們黨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並不斷前進的歷史。把這一段歷史寫入黨章,反映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新黨章把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制定的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及一系列方針載入黨章,並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了切合實際的新要求。根據中央顧問委員會向黨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議,從十四大起,不再設立黨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顧問委員會。鑒此,黨章刪去有關顧問委員會的條文。(全文載於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報》。) 十四大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