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營養早餐工程志願者協會是由中國營養領域的權威專家和從業者的一個服務社會的民間志願者組織,協會致力於為提升早餐惠民工程和健康養生理念,通過聯合各高校大學生,在社會進行普及和宣傳來為促進中國人的健康飲食方式和習慣 。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國營養早餐工程志願者協會
- 總部地點:中國
- 經營範圍:營養早餐
- 致力於:提升早餐惠民工程和健康養生理念
組織目標,組織章程,
組織目標
中國營養早餐工程志願者協會是在中國營養協會指導下,致力於為提升早餐惠民工程和健康養生理念的自發的民間組織,通過聯合各高校大學生,在社會進行普及和宣傳健康養生理念和早餐惠民工程。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志願者是指基於理念、信念和責任,不為物質報酬,志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第二條:為壯大協會力量,促進協會發展,為打造人才與企事業單位的發展平台,推動中國營養事業的發展,普及營養健康知識,體現協會宗旨,樹立協會公益性、權威性、專業性事業團體形象,特實施本辦法,適用於中國營養協會志願者。
第二章:志願工作者要求及申請流程
第三條:本協會志願工作者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
2、熱愛營養健康事業,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3、遵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志願者申請流程:
協會會員遞交個人申請——選拔參加志願者活動,頒發志願者徽章——參加滿5次活動,獲得優秀志願者推薦資格——評選為優秀志願者將在年會上進行表彰,頒發榮譽證書!
第三章:服務範圍與形式
第五條:志願者服務範圍
1、各類健康營養科普活動;
2、協會日常會議參與。
第六條:科普志願者服務形式
1、策劃、組織協會小型活動;
2、營養類知識講解與指導;
3、大型會議的會務參與;
4、協會宗旨、性質、作用的宣傳;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協會志願者享有以下權利
1、免費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2、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學術交流和考察,並享有優惠;
3、優秀志願者可優先被錄用為協會全職工作人員或被推薦至其他優秀企業;
4、協會為志願者提供大於其它成員的優惠或福利。
第八條:志願者的義務
1、履行志願服務承諾;
2、向社會推廣營養健康理念,宣傳協會的辦會宗旨及工作範疇;
3、遵守協會的相關規章制度;
4、不得以協會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盈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5、自覺維護營養協會、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的形象。
第五章:志願者的管理
第九條:要遵守工作紀律,自覺維護工作秩序,按時參與活動,工作時間由協會提前與工作者本人協商確定,除特殊情況外,已商定的時間不予變更;
第十條:協會向志願者發放徽章,志願者在參與協會工作時,須佩帶,根據活動不同,按照協會規定著裝;
第十一條:協會志願者接受相關部門的指導;
第十二條:志願者在服務活動中須使用國語和規範用語,注意禮節禮貌,儀態端莊大方;
第十三條:志願工作表現優秀者,在中國營養協會年會上予以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十四條:表現與志願工作者身份不符,有損協會形象者,協會有權取消其志願者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措施,並給予公示!
第一條:志願者是指基於理念、信念和責任,不為物質報酬,志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第二條:為壯大協會力量,促進協會發展,為打造人才與企事業單位的發展平台,推動中國營養事業的發展,普及營養健康知識,體現協會宗旨,樹立協會公益性、權威性、專業性事業團體形象,特實施本辦法,適用於中國營養協會志願者。
第二章:志願工作者要求及申請流程
第三條:本協會志願工作者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
2、熱愛營養健康事業,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3、遵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志願者申請流程:
協會會員遞交個人申請——選拔參加志願者活動,頒發志願者徽章——參加滿5次活動,獲得優秀志願者推薦資格——評選為優秀志願者將在年會上進行表彰,頒發榮譽證書!
第三章:服務範圍與形式
第五條:志願者服務範圍
1、各類健康營養科普活動;
2、協會日常會議參與。
第六條:科普志願者服務形式
1、策劃、組織協會小型活動;
2、營養類知識講解與指導;
3、大型會議的會務參與;
4、協會宗旨、性質、作用的宣傳;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協會志願者享有以下權利
1、免費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2、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學術交流和考察,並享有優惠;
3、優秀志願者可優先被錄用為協會全職工作人員或被推薦至其他優秀企業;
4、協會為志願者提供大於其它成員的優惠或福利。
第八條:志願者的義務
1、履行志願服務承諾;
2、向社會推廣營養健康理念,宣傳協會的辦會宗旨及工作範疇;
3、遵守協會的相關規章制度;
4、不得以協會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盈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5、自覺維護營養協會、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的形象。
第五章:志願者的管理
第九條:要遵守工作紀律,自覺維護工作秩序,按時參與活動,工作時間由協會提前與工作者本人協商確定,除特殊情況外,已商定的時間不予變更;
第十條:協會向志願者發放徽章,志願者在參與協會工作時,須佩帶,根據活動不同,按照協會規定著裝;
第十一條:協會志願者接受相關部門的指導;
第十二條:志願者在服務活動中須使用國語和規範用語,注意禮節禮貌,儀態端莊大方;
第十三條:志願工作表現優秀者,在中國營養協會年會上予以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十四條:表現與志願工作者身份不符,有損協會形象者,協會有權取消其志願者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措施,並給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