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目標
在
中國潛水打撈行業協會組織管理下,開展本行業法規、標準的制定、宣貫、套用,為政府、會員和相關組織提供專業技術諮詢,與國際行業組織進行行業法規、標準、作業指南等的交流。
業務範圍
主要包括:(1)研究制訂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領域行業標準;(2)研究制訂
潛水、
救助、
打撈、水下工程領域作業程式;(3)研究制訂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領域經營契約範本;(4)參與國家主管部門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專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和諮詢;(5)參與
交通運輸部救撈與水下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行業標準建設、宣貫工作;(6)組織開展與國際相關標準建設機構的交流合作,掌握國際最新行業標準建設的動態和發展趨勢;(7)參加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等方面的技術交流;(8)參與協會交辦的其他相關事宜。
組織結構
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和顧問。
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潛水打撈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行業標準建設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的工作,確保行業標準化、專業化運作,保障行業健康、和諧發展,根據國務院《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交通運輸部社會團體管理辦法》、《中國潛水打撈行業協會章程》和《中國潛水打撈行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專委會中文名稱為中國潛水打撈行業協會行業標準建設專業委員會;英文名稱為Industry Standard Development Committee of China Diving & Salvage Contractors Association(縮寫ISDC CDSA)。
第三條 專委會是協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再設立分支機構,不另行制訂章程,其設立、變更和終止由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四條 專委會是行業內專業人員自願組成的全國性、公益性、專業性和非營利性的組織,按照協會章程的規定,依法辦事,接受協會理事會領導,在協會授權的業務範圍內開展各項活動。
第五條 專委會是承擔行業標準建設和宣貫的專業組織,在專委會業務範圍內負責聯繫和協調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和專業機構。
第二章 設立
第六條 根據民政部有關規定,專委會註冊地在北京,掛靠在深圳華威近海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地點設在深圳市蛇口海濱商業中心513室。
第七條 協會按照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為專委會刻制印章,印章由專委會辦公室主任保管。
第八條 專委會的《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正本由協會保管,副本由專委會辦公室主任保管。
第九條 專委會未經協會法人書面授權和登記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對外自行簽訂各類經濟契約,不得辦理財務資金貸款、借款、擔保等業務,不得單獨建立基本銀行賬號,協會對專委會的財務實行統一管理和會計核算。
第十條 根據業務需要,與協會有關部門對口聯絡協調,開展工作。
第三章 組織
第十一條 專委會委員一般由協會會員單位的專家和學者組成,人數一般在30~50人,設主任委員1名,常務副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6~7名,辦公室主任1名,辦公室副主任1名,秘書1~2名,顧問5~10名。
第十二條 專委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1)擁護《中國潛水打撈行業協會章程》;(2)關心行業發展、熱心參與協會工作,有時間和精力參加委員會的活動;(3)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豐富的行業從業經驗;(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業聲譽;(5)擔任會員單位的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的職務;(6)協會規定的其他要求。(7)專委會根據需要聘任顧問,顧問應由行業內德高望重的領導和資深專家擔任,且樂於參與行業標準建設工作,能為專委會出謀劃策。
第十三條 專委會組織機構由主任委員、常務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秘書組成,每屆任期五年。主任委員由協會理事長擔任;常務副主任委員由掛靠單位推薦,協會理事長會議批准;副主任委員由專委會委員選舉產生,報協會秘書處備案,副主任委員連任不超過二屆;辦公室主任由常務副主任委員推薦,主任委員批准,報協會秘書處備案;辦公室副主任和秘書由辦公室主任推薦,常務副主任委員批准;顧問由專委會辦公室推薦,報常務副主任委員認可,主任委員批准,顧問連任不超過二屆。
第四章 職責
第十四條 根據《登記證書》確定的業務範圍開展專委會的業務活動,其職責主要包括:(1)研究制訂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領域行業標準;(2)研究制訂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領域作業程式;(3)研究制訂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領域經營契約範本;(4)參與國家主管部門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專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和諮詢;(5)參與交通運輸部救撈與水下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行業標準建設、宣貫工作;(6)組織開展與國際相關標準建設機構的交流合作,掌握國際最新行業標準建設的動態和發展趨勢;(7)參加潛水、救助、打撈、水下工程等方面的技術交流;(8)參與協會交辦的其他相關事宜。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專委會委員的主要權利包括:(1)參加專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2)享受專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3)對專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建議、批評和監督;(4)以專委會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5)受協會的委託,代表協會組織有關專業活動。
第十六條 專委會委員的主要義務包括:(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協會章程和相關規定,遵守專委會工作規則;(2)執行協會決議,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3)支持協會工作,完成協會委託的業務;(4)積極發展會員,壯大專委會的隊伍;(5)定期參加會議,參與專委會承擔的任務。
第六章 工作
第十七條 專委會的日常工作由專委會辦公室承擔,專委會掛靠單位為專委會設立專門的辦公場地和專職的辦公人員,以及其他辦公家俬和用品。
第十八條 為保證專委會標準化、制度化和規範化運作,辦公室應建立檔案管理、檔案管理、會議管理、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專委會每年舉行一次全體委員大會,總結上年度工作,審議下年度計畫,審核經費收支情況,討論重大人事變更和重大業務活動,開展學術交流和技術講座。
第二十條 專委會每年組織和動員委員單位申報、制(修)訂2~3項技術標準(國家、行業或協會層面的)。
第二十一條 專委會每年進行一次國際潛水打撈行業規範與標準的調研。
第二十二條 專委會每年進行1~2次潛水打撈規範與標準的宣貫工作,範圍為政府主管部門、協會會員單位和潛水打撈工程發包單位。
第二十三條 專委會不定期組織委員參與“交通運輸部救撈與水下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技術審核、技術諮詢會議。
第二十四條 專委會不定期組織委員參加與國際行業標準組織的技術交流。
第二十五條 協助協會有關規範和制度的建立。
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六條 專委會的活動經費根據協會“分支機構財務管理辦法”,本著實行“自籌自支為主,依託單位支持,協會視情補貼”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二十七條 專委會與協會確定的合作項目,其責、權、利的分配比例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二十八條 專委會不設立專門賬戶,發生的費用由協會實報實銷;或在掛靠單位設立往來賬戶,與協會作往來賬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專委會的經費主要用於辦公、會務、差旅、獎勵、活動等方面,委員及兼職辦公人員不得參與分配,經費的使用接受協會的審查和監督。
第八章 獎懲
第三十條 專委會每年對專委會工作做出傑出貢獻的委員、顧問或其他相關人員給予獎勵,頒發榮譽證書。受獎人員名單每年由辦公室提出,徵求全體委員意見後,報常務副主任委員批准。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工作規則的規定,擅自或違法、違規開展活動,損害專委會和協會聲譽,視情節輕重,採取提示、批評、除名等方式處理,專委會保留追究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專委會成立後一年內不能正常開展工作,將撤換常務副主任委員和辦公室主任,另由掛靠單位推薦人選擔任。
第三十三條 更換人員後仍不能正常開展工作,則應向協會秘書處交回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副本)和印章及有關存檔資料,由協會變更專委會的掛靠單位。
第三十四條 專委會主任委員、常務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連續三年未參加專委會會議或活動的,將不再保留其在專委會的任職資格;顧問連續三年未參加專委會會議或活動的,將不再聘任其顧問職務。
第三十五條 本規則經專委會全體委員通過後生效,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專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主要事件
2014年8月 中國潛水打撈行業協會行業標準建設專業委員會於2014年8月1日在深圳蛇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