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泵業協會

中國泵業協會,全稱: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簡稱CGMPA)是經國家民政部註冊批准;由國內泵製造企業、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中國唯一的最權威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在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領導下,協調同行業關係;維護會員單位合法權益;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產業政策;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統籌管理和規範;促進行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跨地區、跨部門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和社會技術經濟團體,是政府對行業統籌管理的助手,是會員單位之家。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是我國水泵製造業科技開發、設計製造、人員培訓、技術質量管理、行業標準制訂、經營管理等諸項活動的唯一的行業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泵業協會
  • 外文名:CGMPA
  • 全稱: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
  • 業務:水泵製造業科技開發等
分會簡介,協會責任,協會作用,協會章程,

分會簡介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簡稱CGMPA,中通泵協)是經國家民政部註冊批准;由國內泵製造企業、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中國唯一的最權威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在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領導下,協調同行業關係;維護會員單位合法權益;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產業政策;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統籌管理和規範;促進行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跨地區、跨部門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和社會技術經濟團體,是政府對行業統籌管理的助手,是會員單位之家。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是我國水泵製造業科技開發、設計製造、人員培訓、技術質量管理、行業標準制訂、經營管理等諸項活動的唯一的行業組織。

協會責任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成立於1988年9月10日,常設辦事機構是在理事會領導下的秘書處。秘書處的辦公地址設在瀋陽。秘書處由4個部門組成,即:技術質量部、行業發展部、綜合部、《泵》雜誌編輯部,秘書處還下設技術、統計信息、財務、生產、經營、螺桿泵等6個專業委員會。泵業分會現有會員單位459家(其中企業單位有435家、科研單位24家)和3個團體會員單位(浙江省(永嘉縣)泵閥行業協會、博山泵業商會、螺桿泵行業專業委員會,共含185家單位)。這些單位涵蓋了全國水泵製造業生產、科研、教學、技術開發的主要力量和優勢。並設有國家工業泵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國家農機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國水泵製造業科技研發中心和職工培訓基地。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的會員單位擁有各類高、精、尖生產設備,完善的檢測、測試、計量、理化手段,強大的科研、設計、工藝、技術隊伍,具有承擔各種大型技術、密集型成套產品的科研、設計、製造能力,每年開發新產品1000多種,產品出口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企業目前擁有固定資產總額500億元左右。具有生產、製造1500多個品種,上萬個規格的泵生產能力。行業內從業人員30餘萬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約占30%;有各種設備20萬餘台。其中,金屬切削設備10萬多台。在金屬冶煉技術方面擁有精煉爐VOD、AOD、AODC和真空感應爐。在材料成份分析方面具有直讀光譜儀、X光螢光光譜儀、紅外碳硫分析儀。在材料性能試驗方面具有電子萬能材料試驗機。全行業在生產製造中普遍採用了CAPP、CAD、CAM、FEA、CAT、FAX等計算機輔助管理技術,各會員企業均採用加工中心和數控設備進行加工製造。在零部件檢測方面具有三坐標測量機等設備。在泵產品實驗方面,擁有優質的試驗場,其起重設備150噸;實驗電機功率為10000kW;水池容量為13000 m3,可測試流量120000m3/h,測試台精度為B級。

協會作用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通過自主創新和消化引進國際先進技術再創新等舉措,初步形成能30~100萬千瓦火電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30~100萬千瓦核電機組,2000萬噸/年煉油廠,60萬噸/年合成氨,100萬噸/年尿素。100萬噸/年乙烯,2000萬噸/年輸油管線,150萬噸/日污水處理廠。大型鋼鐵廠,油田注水系統,城市集中供熱等裝置提供成套的泵類產品。總之可以向電力、石油、化工、冶金、礦山、水利、市政工程、環保工程、農排、城建、軍工、國防等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各種泵類產品。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願與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及國內外同行、客商密切聯繫,開展業務,增進友誼,共同發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英文名稱:China General Machinery Industry Association Pump Association。簡稱:泵業分會。
第二條 泵業分會是由國內泵類及其配套產品的生產企業、相關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社會團體和經營單位等自願組成的跨行業、跨地區、跨部門的、全國性的、非盈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泵業分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發揮行業、企業及政府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為會員單位的經營發展提供各項服務;反映行業及會員單位的合理要求和願望;維護行業及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做好行業管理工作;規範行業道德行為準則,促進行業良性、穩定、持續的發展。
第四條 泵業分會接受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簡稱:中通協會)的領導。
第五條 泵業分會辦公地點設在遼寧省瀋陽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泵業分會的業務範圍
(一)對會員單位的改革和發展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部門制定改革方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等重大決策提供預案和建議;
(二)根據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綱要,組織編制泵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規劃,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與泵行業發展有關的技術、經濟等政策法規的意見和需要完善的建議;
(三)協助政府部門組織制定、修訂、貫徹、實施行業技術、質量、經濟和管理等各類標準。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行檢、行評,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和企業進行監督整改,並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採取行政措施,推動各類標準的貫徹執行;
(四)組織交流、研討企業改革與管理經驗,推廣企業改革與管理的創新成果。開展診斷諮詢服務,指導企業探索深化改革、完善管理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促進企業建立現代化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五)受委託對行業內重大投資、改造、開發項目的先進性、經濟性、可行性等開展前期調研、論證等工作,並提出建議。為用戶的採購、項目招標提供推薦意見。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對項目及新產品、新技術和科技成果進行鑑定、驗收。
(六)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推進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組織收集和反饋行業產品質量信息,提出改進產品質量的措施建議,促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和有效運行,為搞好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服務;
(七)協助政府部門組織行業開展品牌產品、節能產品、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等有關產品的申報、評審和推薦工作,積極向國內外用戶宣傳推介行業品牌產品,為不斷提升行業和會員企業的知名度服務;
(八)不斷完善行業信息網路建設,建立規範高效的信息傳遞制度,定期開展行業統計信息的收集、匯總、整理和分析工作,為政府、上級協會和會員單位領導了解掌握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和經營發展趨勢提供相關專題和綜合分析資料;
(九)通過舉辦論壇、展會和組織出國考察等多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單位了解掌握國際泵類產品製造、技術發展趨勢和先進經營管理經驗,提高參與國際市場綜合競爭實力,拓展合資合作渠道,擴大泵類產品出口創造有利條件;
(十)組織行業技術交流和研討活動,大力推廣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受委託參與新產品、新技術、科研成果的鑑定和驗收。開展技術諮詢,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一)定期開展人才、技術和職業等培訓工作,為會員單位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服務;
(十二)編輯出版行業刊物《泵》雜誌、行業年鑑及有關專業資料,不斷提升“泵業·中國”網站水平,為政府和會員單位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根據泵行業的特點,制訂本行業的“行規行約”,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規範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倡導市場競爭企業間的誠信合作和公平有序競爭,促進行業和會員企業共同發展。
(十四)組織開展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工作,維護會員單位的利益、保障行業和會員單位健康發展;
(十五)溝通信息,協調關係,推動會員企業最佳化資本結構,合理調整產品結構,促進行業整體結構的合理布局;
(十六)承擔政府及上級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受中通協會的授權,發展本行業會員。泵業分會會員為單位會員,視為中通協會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泵業分會的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並遵守泵業分會《章程》;
(二)自願申請加入泵業分會並履行會員義務;
(三)自覺遵守泵業分會制定的行規行約;
(四)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註冊,從事泵類產品、泵類配套產品的生產製造、科研設計、經營貿易、教學培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企事業單位、套用單位及社會團體均可成為泵業分會會員。
第九條 不得吸收境外企業、團體為泵業分會會員。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書面申請及有關資料檔案;
(二)經泵業分會秘書處考察,向理事會提出其資格審查報告,經理事會批准後成為會員,並頒發會員證書;
(三)理事會審批後報中通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泵業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泵業分會的活動權;
(三)獲得泵業分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泵業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先獲得本團體的依法協助和保護;
(七)獲得泵業分會的各項信息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泵業分會的決議;
(二)維護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反映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
(六)遵守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章程》;
(七)維護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的聲譽;
(八)積極參加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與除名
(一)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報告通知泵業分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
(二)會員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或常年不參加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活動,或破產,視為其自動退會;
(三)嚴重違反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章程》,損害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名譽,侵犯其他會員權益,由泵業分會秘書處組織調查,報理事會審議通過並通報全行業予以除名。並報中通協會備案。
(四)會員退會或被除名,不得再以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名義開展任何活動。否則,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章程》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對其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修改《組織工作條例》、《會費交納管理辦法》;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四年一屆,每兩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上級協會同意,但延期最長不可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泵業分會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條 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理事若干人組成。理事由會員單位推薦、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理事長(需由中通協會會長提名)、副理事長由理事會通過投票選舉或舉手表決方式產生。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審議情況;
(五)制訂泵業分會工作方針、目標和任務;
(六)領導秘書處開展工作;
(七)決定會員吸收或除名;
(八)決定設立各專業委員會等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授權秘書處對嚴重違反章程及行規行約的會員進行調查,決定是否開除會員的會籍;
(十)根據秘書長提名,決定副秘書長、總工程師的聘任;
(十一)決定泵業分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泵業分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泵業分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歲;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末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泵業分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通協會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泵業分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理事長連任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困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通協會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泵業分會理事長為泵業分會法定代表人,代表泵業分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中通協會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七條:本分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檢查、督促、審核秘書處年度工作;
(四)檢查、審核秘書處財務狀況;
(五)提名秘書長人選,提交理事會通過聘任,並報中通協會批准。
第二十八條 泵業分會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其職責: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的決議;
(二)籌備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
(三)制訂、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四)組織考察申請入會單位具體情況,提交理事會審議;
(五)組織調查嚴重違反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章程》,損害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名譽,嚴重違反行規行約,嚴重侵犯其他會員權益的行為,提交理事會審議處理意見;
(六)制定泵業分會內部管理制度;
(七)組織協調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
(八)完成上級協會委託的有關工作。
第二十九條 泵業分會秘書處實行理事長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
(二)提名副秘書長、總工程師、各機構主要負責人;
(三)決定秘書處內部機構的設定及負責人的聘用;
(四)負責會費的收支審批管理;
(五)代表泵業分會簽署有關檔案;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管理及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泵業分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取得的合法收入;
(三)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的資助捐款;
(四)政府部門資助或上級協會交辦工作任務提供的經費;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泵業分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二條 泵業分會的經費主要用於下列項目:
(一)工作人員的旅差費、辦公費;
(二)出版刊物的印刷費、郵資通訊費;
(三)訂閱報刊、圖書、技術和管理資料費;
(四)分會組織行業活動、工作調研和考察費;
(五)工作人員的補助費、獎勵費;
(六)邀請專家學者、技術和管理人員講學或諮詢的費用;
(七)上繳上級協會管理費;
(八)其它合理的必要開支。
第三十三條 泵業分會嚴格執行中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資格的財會人員,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監督及審計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四條 對泵業分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修改《章程》,須上報上級協會備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泵業分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
第三十七條 泵業分會終止協定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通協會審議同意。
第三十八條 泵業分會終止前,須在中通協會的組織下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理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 泵業分會經中通協會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可終止。
第四十條 泵業分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收歸中通協會。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泵業分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自中通協會批准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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