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1987年12月15日,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批准,在香港註冊設立。公司成立以來,辦理或協助辦理的兩地居民、機構的訴訟和非訴訟律師事務近萬件,為香港居民和機構審核轉遞發往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130多萬件,免費為香港居民和機構提供中國(內地)法律諮詢近萬人次。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 總部地點:香港
  • 成立時間:1987年12月15日
  • 經營範圍:跨境法律服務
  • 現任董事長:王立憲
簡介,理念,

簡介

1987年12月15日,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在香港註冊設立。公司遵循中央“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秉持公正、客觀、嚴謹的宗旨,認真履行職責,竭誠為內地和香港居民、機構提供跨境法律服務。公司致力於增進內地與香港的法律交流,促進兩地司法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的聯繫與合作;積極參與內地和香港澳門特區、台灣地區以及世界其它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交往和民商事活動;研究兩地間在“一國兩制”下,因不同法律制度產生的衝突及解決機制,為促進和保障內地同香港民商事往來健康有序進行提供意見。
1992年,根據中國委託公證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設立公證文書審核轉遞辦公室,對法務部委託的香港律師出具的發往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進行審核加章轉遞。
1994年,為溝通和加強兩地法律人員深層次交流,向世界介紹中國民主法治建設和實施“一國兩制”的法律保障制度,公司創辦了《中國法律》雜誌。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為雜誌題寫了刊名,時任法務部部長肖揚撰寫了發刊詞。
1997年,公司在香港律師會註冊合夥制的中國法律律師事務所,以香港為基地提供跨域中國法律服務。
2007年和2009年,為了更好的服務在香港的中資企業,公司先後協助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籌備和成立了法律專業委員會和商事調解委員會。根據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的安排,公司董事長任兩個委員會的主任委員(主席),公司承擔兩個委員會的秘書處工作。

理念

公司在北京和深圳設立辦事處、在北京設立《中國法律》雜誌社辦事處。公司成立以來,辦理或協助辦理的兩地居民、機構的訴訟和非訴訟律師事務近萬件,為香港居民和機構審核轉遞發往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130多萬件,免費為香港居民和機構提供中國(內地)法律諮詢近萬人次。
公司自創建以來,得到內地及香港各相關機構和專業團體的大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紀委、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公安部、民政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國務院新聞辦、中國法學會等對公司的發展給予重視、關心和支持。香港特區政府、立法會、司法機構、律政司、律師會、大律師公會、香港中國委託公證人協會、香港中國企業協會以及相關法學院、社會團體和專業人士對公司在香港的業務活動給予積極支持和回響。
公司現任董事長王立憲,副董事長總經理杜國興,副董事長余萬寧,董事財務總監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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