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
- 宗旨:研究、交流、服務
- 作用:促進能源法制建設
- 成果:制定《能源法》
機構發展,交流合作,發展規劃,
機構發展
研究會成立以來,堅持服從和服務於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遵循“研究、交流、服務”的宗旨,理論聯繫實際,加強對能源立法以及法律法規實施中遇到的重點和難點問題開展研究和信息交流,提出相關建議。2005年初,由能源法研究會建議,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同意並正式委託,開展了《中國能源法律體系框架的研究》。當年8月由能源法研究會報送的關於《美國新的能源政策法及對制定我國能源法的建議》,受到國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課題研究成果為我國《能源法》的研究起草起到了前期準備和鋪墊作用,並且為政府部門開展能源立法規劃奠定了基礎。2006年1月以來,國家能源辦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等單位按照國務院的決定組織起草《能源法》,能源法研究會的理事和專家在該法的研究和起草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交流合作
研究會積極開展與亞洲太平洋法律協會(簡稱亞太法協,英文簡稱LAWASIA )及其能源法部(LAWASIA Energy Section)等國際組織以及韓國能源法研究所、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英國鄧迪大學等院校和研究機構等的國際交流活動。先後7次組織有20多位能源法專家在相關國際會議上提交論文、發表演講。由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承辦的亞太法協第10次能源法國際會議於2001年5月在西安舉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舉辦的第一次能源法國際會,也是亞太法協成立42年來首次在中國舉辦的能源法國際研討會。第九屆全國人大委員長李鵬為會議題詞:“加強能源立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法學會會長任建新和亞太法協會長恩坎多等參加會議並致詞。這次會議在國內外產生了廣泛影響,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和人民日報、經濟日報等多家國內著名媒體和亞太法協會刊均作了報導。
發展規劃
1997年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將“依法治國”確立為治國基本方略,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目標,並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任務。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落實和能源法律體系建設的不斷加強,能源法學的大量理論和實際問題急需從事能源法學研究的專家、學者和實務工作者,群策群力,為比較薄弱的能源法學研究做出貢獻,能源法研究會將為繁榮能源法學研究,促進能源法制建設繼續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