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誠信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深入學習國家八部委開展的“全國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的精神,創建誠信、文明、規範、有序的汽配行業秩序,營造守法經營、公平交易的汽配流通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中國汽車工業配件銷售公司、國家汽車零部件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中國汽車配件用品市場協會等八大權威機構特在汽配行業中開展“百城萬商誠信工程”,以此來提升我國汽配企業的誠信形象,促進我國汽車行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汽配行業百城萬商誠信工程
- 要求:恪守公平、自願、誠實、信用
- 申報條件:經濟效益顯著、業績突出
- 管理辦法:適參與誠信工程的所有汽配企業
基本介紹,管理辦法,誠信公約,
基本介紹
當前,在汽配行業深入開展"百城萬商誠信工程",對於加強以誠實守信為主要內容的道德建設,強化信用意識,提高職業道德素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引導汽配企業培養誠信觀念和規則意識,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汽配行業良好氛圍,著力在推動汽配企業加強誠信建設上有新進展,在打擊汽配假冒偽劣問題上有新舉措,在營造良好汽配流通秩序上有新成效。
“中國汽配行業百城萬商誠信工程”要求所有參與企業必須達到如下六點要求:
一 誠信守法經營 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恪守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商業道德準則,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自覺維護汽配企業的整體形象,做遵紀守法的模範。
二 保證商品質量 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的汽配產品,嚴把產品進貨關、銷售關,堅決做到不售假貨、不銷偽劣貨,保障售後服務,嚴格執行國家新“三包”政策,恪守質量先行賠付制度。
三 強化優質服務 汽配企業應堅持“用心服務每一天,真誠善待每個人”的服務宗旨,不斷完善服務規範及服務舉措,營造良好銷售環境,讓每一個員工都能以真誠的微笑、熱誠的態度、規範的語言接待每一位顧客,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深化服務內涵,讓顧客舒心、放心、安心。
四 杜絕價格欺詐 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明碼標價規定,真實、準確規範地進行標價,自覺規範價格行為,不搞虛假宣傳,虛假讓利,虛假優惠等欺詐行為,不搞價外不合理收費,虛心接受社會及消費者監督,堅決杜絕價格欺詐。
五 加強企業自律 嚴格執行汽配產品索證索票制度,建立購銷貨台帳制度,產品準入制度,不合格產品退市制度,產品質量信息公示制度,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等,把好產品質量關。自覺服從管理,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六 踐行“十不”承諾 不虛假標價、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不弄虛做假、不亂貼亂掛、不強買強賣、不違規經營、不亂設廣告、不冷硬蠻橫、不偷稅漏稅。
管理辦法
中國汽配行業百城萬商誠信工程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按照《中國汽配行業“百城萬商誠信工程”工作方案》的總體部署,為進一步加快我國汽配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引導和規範汽配企業誠信行為,全面提升我國汽配企業誠信水平,提高汽配企業誠信意識和整體競爭力,營造良好的汽配流通秩序,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結合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參與誠信工程的所有汽配企業。
第三條 中國汽配行業百城萬商誠信工程應當遵循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作。誠信示範企業的創建工作要本著“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著重把握好“三性”:一是結構科學性。評定的企業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二是典型示範性。誠信示範企業應當代表著我國汽配企業的誠信水平。三是層次合理性。誠信示範企業的創建要分批分次,要帶動汽配行業的誠信工作的整體提升。
第四條 中國汽配行業百城萬商誠信工程,由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中國汽車工業配件銷售公司、國家汽車零部件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中國汽車配件用品市場協會、中國汽配用品行業主流媒體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國際傳媒集團、中國汽車行業品牌推展工作委員會、全國汽車配件交易會組委會等八大機構發起並負責監督管理,委託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組織實施。
二、企業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中國汽配行業百城萬商誠信示範企業(市場)的具體內容是:
1、重視自身誠信建設,模範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準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維護市場交易規則;自覺維護自身誠實守信形象,在我國汽配行業中具有代表性和示範性;
2、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經濟效益顯著、業績突出;
3、企業具有較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無弄虛作假行為,依法納稅,無偷逃稅款等不良紀錄;
4、重契約守信用,誠實簽約,無主動違約、毀諾行為,無重大投訴事件發生;
5、近一年內生產或銷售的汽車零部件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無重大事故發生;
6、企業恪守勞動契約,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無拖欠工資記錄;
7、單位負責人基本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
8、在金融部門具有良好的信貸記錄和較高的信用等級;
9、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社會反響好,企業員工具有良好的信用意識,能夠自覺地維護自身信用形象;
10、企業積極參加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三、企業申報程式
第六條 每個申報年度由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確定申報日期並提出具體要求。
第七條 申報單位參照申報條件,自我考核,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標準,應填報和提供如下材料:
1、《中國汽配行業誠信示範企業申報表》;
2、提供本單位有關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方面的文字材料;
3、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上年度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須加蓋企業公章;
5、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所獲榮譽證明。
第八條 如發現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虛報、瞞報等欺騙行為的,將視為嚴重失信,取消其申報資格並記入“中國汽配企業信用檔案”,在行業媒體上公示,兩年內不得申報誠信示範企業。
第九條 由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合格後由誠信工程主辦單位的專家聯合進行審核確定。
第十條 每年3月15日當日公布上年度汽配行業誠信示範企業名單,在中國汽車門戶網、總評榜官網及相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內,如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企業失信行為,將取消其誠信示範企業資格。
第十一條 公示通過的企業將由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中國汽車工業配件銷售公司、國家汽車零部件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中國汽車配件用品市場協會、中國汽配用品行業主流媒體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國際傳媒集團、中國汽車行業品牌推展工作委員會、全國汽車配件交易會組委會聯合命名授予誠信示範企業牌匾和榮譽證書。
第十二條 在當年春季,在中國汽車工業配件銷售公司主辦的全國汽車配件交易會上,主辦單位將聯合舉辦“中國汽配行業誠信高層發展論壇暨誠信示範企業授牌儀式”。
四、管理
第十三條 誠信示範企業榮譽稱號有效期為一年,一年期滿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重新申報。
第十四條 主辦單位將建立中國汽配行業誠信示範企業信用檔案制度,主要內容為:企業申報材料、企業重大信用活動記錄,企業信用報告等。具體工作由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負責實施。
第十五條 誠信示範企業實行年度審核制度,誠信示範企業要自覺加強自我管理,嚴格遵守《誠信公約》,要在行業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第十六條 誠信示範企業如改變單位名稱,要及時通報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以便對其誠信示範企業的稱號進行相應更正。
第十七條 誠信工程建立聯動監督反饋機制,委託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組織定期走訪調查,及時掌握涉及誠信示範企業的生產、銷售及服務等相關信用情況。發現誠信示範企業信用水平下降或出現失信問題,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其稱號的處理。
第十八條 誠信示範企業凡是涉及到第十七條中被撤消稱號的企業收回牌匾和證書,在行業媒體上公示,兩年內不得再申報誠信示範企業。
五、附則
第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由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誠信公約
中國汽配行業誠信公約
為了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打造汽配行業誠信形象,促進我國汽配企業共同參與誠信事業,樹立我國汽配企業良好的信譽,由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中國汽車工業配件銷售公司、國家汽車零部件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中國汽車配件用品市場協會等八大權威機構牽頭,組織我國百城萬商誠信示範汽配企業及市場共同發起“誠信公約”,共同履行公約宣言,進一步提高公約成員的良好形象和社會信譽度。
鑒於參加誠信公約的各企業願意精誠合作,並願意遵守誠信公約中的各項約定,現締結以下公約。
本“誠信公約”代表締約成員的共同意願,是具有共同約束力的行為準則,各締約成員承諾以本公約為最高行為準則。
第一條: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簡稱:誠工委)是“誠信公約”的組織、聯絡、協調、服務機構,參加締約的企業必須指定專人與誠工委進行日常業務的聯繫和協調。
第二條:本公約的宗旨是:宣傳誠信理念,樹立誠信意識,共建誠信行業。
第三條:本公約的目的是:
(1)推動汽配企業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行業自律,營造企業和諧的發展環境,維護消費者、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
(2)協調、統一締約成員的行動,以誠信打造和爭創企業品牌、商品品牌、服務品牌,樹立我國汽配企業和經營者誠信經營的整體形象。
第四條:公約成員
為便於監督、管理、協調與服務,凡承認並履行本公約的企業,履行相關手續後,即成為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成員。
第五條:公約成員必須恪守以下準則:
一、嚴格遵守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食品衛生法》《稅收征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
二、加強誠信意識。將誠信作為企業的經營理念,構建以誠信為核心的企業文化,樹立全員誠信意識,將誠信貫穿於企業一切經營活動中。
三、開展誠信教育。深入開展誠信教育,把誠信教育作為企業發展的根本大計,用誠信理念武裝員工,倡導良好的社會誠信風尚。
四、營造誠信氛圍。倡導依法經營和誠信經營,杜絕營私舞弊和弄虛作假行為,力求實現企業信息公開透明,努力營造誠信氛圍。
五、建立誠信制度。完善誠信制度建設,制訂規範的誠信條例和守則,簡單易行、便於操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獎懲分明。
六、強化誠信責任。企業要肩負起誠信建設的重任,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強化誠信責任,對社會負責,對企業負責,對員工負責。
七、堅持誠信經營。守契約,重信用,視“誠信”為企業生存之本、發展之基,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
八、創建誠信品牌。強化企業信譽建設,最佳化企業品格塑造,建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信用體系,創建誠信品牌,打造百年老店。
九、遵守誠信公約。恪守誠信公約,加強企業自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對誠信公約承諾的監督。
十、各公約成員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把企業的基本概況、信用評價、企業自律、消費者反映、輿論監督、榮譽稱號等內容實事求是地記入誠信檔案,客觀反映企業誠實守信情況。
第六條:解釋
本公約解釋權屬中國汽車汽配用品行業聯合會誠信工作委員會。
第七條:退出
締約成員自願退出誠工委的,由誠工委通知全體會員。但退出後必須繼續履行對消費者和誠工委的所有未盡義務。
第八條:公約生效
所有誠信示範企業應遵守本公約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