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曲式

中國民族曲式

中國民族曲式是中國民族音樂在長期歷史發展中形成的、具有典型意義的各種結構類型,體現中華民族的音樂審美觀念和音樂思維邏輯。在同一樂曲中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結構原則的綜合性結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民族曲式
  • 特點: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綜合性結構
  • 影響:體現中華民族的音樂審美觀念
  • 分類:二段,變奏
內容,所屬分類,

內容

中國民族曲式中國民族音樂在長期歷史發展中形成的、具有典型意義的各種結構類型,體現中華民族的音樂審美觀念和音樂思維邏輯。 中國民族曲式的結構類型,主要有以下7種: 一段體(也稱樂段或段式) 通常由樂句、樂節組成,是音樂陳述的最小、最基本的完整段落。它可以獨立運用,也可作為大型曲式的一部分。由於內部結構的不同,一段體可分為以下 4種:①單句式:由一個樂句組成。如山西河曲民歌《掀船調》,京劇嗩吶曲牌《急三槍》。②對應式: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相對應的樂句組成。其中由兩句組成者,通常稱上下句,運用最廣,除單獨運用(如陝西民歌《信天游》)外,還是構成多種曲式的基礎結構;由4句組成者,運用也相當廣,如河北民歌《小白菜》;由3句或4句以上組成者較少,前者如青海民歌《水紅花令》,後者如琴歌《關山月》(6句)。③“起、平、落”式:由起部(引發)、平部(用垛句或核心展開)和落部(結束)組成。如雲南民歌《猜調》。④散句式:句逗劃分長短自由而又不形成明顯的樂句式對應關係者;或由短小核心發展而成的展開性結構。前者如古琴曲《瀟湘水雲》;後者如琵琶曲《十面埋伏》。 
二段體 ①並列式:由兩個不同的一段體組成。如嗩吶曲《淘金會》。②合尾式:由兩個結束部分(或一句,或結束進行)相同,而前面部分不同的兩個一段體組成;常呈明顯的“起、承、轉、合”關係。如民間樂曲《老六板》。合尾式結構原則除可用於二段體外,還可以廣泛地套用於多段體、變奏體等多種曲式。 多段體 由3個或3個以上的音樂段落組成。可分以下兩種:①單多段式:多段體的每個段落均為一段體者。如二胡曲《聽松》(無再現三段)。②復多段式:多段體中有一個段落或幾個段落的結構規模超過一段體者。如古琴《流水》,全曲共9段,其中第8段是單三段。 
變奏體 變奏體由主題及其若干變奏組成,是中國民族曲式中的重要類型之一。根據變奏手法的不同,變奏曲可分為以下5種:①單一板式變奏式:主題旋律輪廓、板式和調式、調性基本不變,以加花、減字或其他手法進行變奏。如笛子曲《喜相逢》。②多種板式變奏式:按板式系列特點變奏主題。板式常按遞減原則排列,速度由慢而快,主題可出現在開始、中間或最後。如江南絲竹《五代同堂》,板式排列順序為:慢花六(8/4)、中花六(4/4)、快花六(2/4)、老花六(2/4)、老六板(1/4),主題。③調式、調性變奏式;按特定的調式、調性系列變奏主題。如潮州箏曲《粉紅蓮》,調式、調性排列順序為:活五(C宮)、輕三重六(F宮)、輕六(F宮)、重六(F宮)。④疊奏式:與自始至終的主題變奏不同,只局部地(一般在中間部分)變化或引申發展主題。如琴歌《陽關三疊》。⑤自由變奏式:形式多樣。如琵琶曲《夕陽簫鼓》該曲在變奏時,結合了移位、展開等手法,結構有較大改變,並引進新材料;但每個變奏的結束句變化幅度較小。 
迴旋體迴旋體是同段落與不同段落交替出現兩次以上所構成的迴旋性結構。迴旋體可在一般的器樂(如江南絲竹《三六》)或鑼鼓段(如蘇南十番鑼鼓中的《金橄欖》)中單獨運用;也可以不同的器樂曲牌為主體,用相同的鑼鼓段鑲嵌和串連起來,如浙東鑼鼓《划船鑼鼓》。 
聯曲體 聯曲體是按內容需要或按一定的傳統格式,將兩首或兩首以上的民歌或曲牌聯綴而成,是民族曲式的重要類型之一。①並列式:由板式相同(多為中板)的小曲並列組成。如琵琶曲《塞上曲》。②頭、腹、尾式:由引子、主體(若干曲牌)和尾聲3部分組成。如崑曲《夜奔》由〔點絳唇〕(引子)、〔新水令〕等 8首曲牌(主體)及煞尾(尾聲)組成。③板式遞減式:速度由慢而快,板式常按遞減原則排列。如蘇南十番鑼鼓《下西風》,引子和起、承、轉、合 4部分分別為中板、慢板、快板、急板。 
板腔體 板腔體是根據曲調的模式特點(原板上下句)在相同或不同的板式、調式、調性上發展、演變成的完整結構,廣泛運用於戲曲音樂,有些曲藝音樂也具有板腔體的因素。板腔體結構具體運用時,可只用同一板式的重複或變化重複,也可用各種板式的不同組合構成聯套。前者如京劇《宇宙鋒》中的反二黃慢板,後者如京劇《玉堂春》“三堂會審”中的西皮散板—導板—回龍—慢板—原板—二六—流水(穿插搖板)—散板等。 
綜合體 在同一樂曲中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結構原則的綜合性結構。如琵琶曲《十面埋伏》,以多段結構為主局部綜合了變奏原則,如古琴曲《梅花三弄》,在雙循環結構的基礎上,綜合了合尾原則。

所屬分類

作曲技術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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