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對中國傳統社會中民事證據制度的內容予以分析,並在這種分析基礎上分析法律變革後的民事證據制度的發展,以期通過這樣的梳理能夠對關注中國民事證據現代化的訴訟法學者以及法律史學者有一定的啟發,這種啟發可能促使更多的人研究中國民事證據制度的現代化這一宏大課題,同時促使更多的人對中國民事證據制度的具體後見獻計獻策。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民事證據制度近代化研究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313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趙信會 黃利群
- 出版日期:2013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46203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中國民事證據制度近代化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趙信會,山東巨野縣人,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博士、山東大學博上後,現為山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山東財經大學省重點學科民商法學的學科帶頭人、山東財經大學省級特色專業法學專業的負責人。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會理事、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濟南市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山東省檢察院檢察學會民行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為民事訴訟法、證據法。現主持教育部課題1項、中國法學會課題1項、其他省部級課題3項。參加和完成國家社科基金課題1項、教育部、法務部課題多
黃利群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執行合伙人。1987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碩士,一級律師。濟南市政協委員,濟南市政府法制辦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濟南仲裁委及萊蕪仲裁委仲裁員,濟南市律協風紀股長會副主任,山東省律協房地產業務委員會委員,全國律協企業業務委員會委員。主要從事建築房地產、投融資、金4融、企業併購重組、國際貿易等專項法律事務及民商事案件的訴訟、非訴訟和仲裁代理。曾獲得首屆山東省優秀律師、濟南市優秀律師、濟南市十佳女律師、濟南市黨外知識分子先進個人、濟南市維護婦女權益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黃利群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執行合伙人。1987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碩士,一級律師。濟南市政協委員,濟南市政府法制辦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濟南仲裁委及萊蕪仲裁委仲裁員,濟南市律協風紀股長會副主任,山東省律協房地產業務委員會委員,全國律協企業業務委員會委員。主要從事建築房地產、投融資、金4融、企業併購重組、國際貿易等專項法律事務及民商事案件的訴訟、非訴訟和仲裁代理。曾獲得首屆山東省優秀律師、濟南市優秀律師、濟南市十佳女律師、濟南市黨外知識分子先進個人、濟南市維護婦女權益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清代民事證據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一章中國清代民事訴訟證據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理論研究的前提
一、刑民合一及其民事案件處理的獨特方法
二、民事證據制度的系統性
第二節清代民事訴訟的審理目標
一、清代民事司法中的法律適用
二、清代民事司法中的訴訟請求
三、清代民事司法中的事實引入
第二章清代民事訴訟中的證據
第一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書證
一、書證
二、清代民事契約的分類
三、清代民事司法中的公文書
第二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證人證言
一、證人證言的重要性
二、民事證人資格的規定與限制
三、民事證人的到場義務
四、對民事證人人數的限制
五、對民事證人偽證的制裁
第三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陳述
一、當事人陳述與事實裁判者之間的關係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陳述的證據價值
第四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鑑定
一、清代民事訴訟中鑑定的朴索性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的鑑定人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鑑定人的責任
四、清代民事訴訟中鑑定人與裁判者的關係
第五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勘驗與物證
一、關於物證與勘驗關係的爭論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對物證的勘驗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對特定標的物的勘驗
第三章清代民事訴訟中的證據判斷模式
第一節關於中國傳統證據評價制度的觀點一
第二節清代民事訴訟具有一定的法定證據制度性質
一、清代刑事案件的辦理承認口供為證據之王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陳述並不具有優先性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證人相對其他證據形式的優先性
四、清代民事訴訟中證人證言的非等值性
第四章清代民事訴訟中裁判者證據評價的方式
第一節中國清代民事訴訟中的直接言辭審理
一、清代民事案件的審理方式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的審判分離
三、清代民事審判中的書面資料及其價值
第二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情理評價方法
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情理評價綜述
二、清代民事證據評價中的情理分類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情理的約束力
四、清代民事裁判者運用情理的技巧
第三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公開採證
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公開審判
二、清代民事審判多以突襲當事人作為獲得真相的方法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判決書的公開
第二部分清代民事證據制度的現代轉型
第五章清代民事證據制度難以內生性現代化
第一節現代證據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法制現代化的基本要求
二、民事證據制度現代化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清代民事證據制度中的現代化因素探討
一、清代民事糾紛解決中的息訟傾向
二、清代民事糾紛的解決與權利保護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案件事實不清時的裁判
第六章清代民事證據制度現代化的契機
第一節領事裁判權及收回之努力
一、領事裁判權的設立
二、領事裁判權的危害
三、領事裁判權收回之努力
第二節晚清法律變革的基本歷程
一、修訂舊律的階段
二、預備立憲階段
第三部分近代民事證據制度及其評價
第七章近代民事證據制度及其評價§
第一節近代民事證據制度對當事人權利的保障
一、證據種類中對當事人權利的尊重
二、案件受理制度之對當事人權利的尊重
三、判決依據方面對當事人權利的尊重與保護
第二節近代化中的民事證據的直接評價及其評價
一、民事證據的直接評價及其評價
二、法制近代化時期民事案件的公開審理及其評價
三、法制近代化時期民事證據評價中的經驗與情理
四、法制近代化過程中的民事證明標準及其評價
主要參考文獻
第一章中國清代民事訴訟證據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一節理論研究的前提
一、刑民合一及其民事案件處理的獨特方法
二、民事證據制度的系統性
第二節清代民事訴訟的審理目標
一、清代民事司法中的法律適用
二、清代民事司法中的訴訟請求
三、清代民事司法中的事實引入
第二章清代民事訴訟中的證據
第一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書證
一、書證
二、清代民事契約的分類
三、清代民事司法中的公文書
第二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證人證言
一、證人證言的重要性
二、民事證人資格的規定與限制
三、民事證人的到場義務
四、對民事證人人數的限制
五、對民事證人偽證的制裁
第三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陳述
一、當事人陳述與事實裁判者之間的關係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陳述的證據價值
第四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鑑定
一、清代民事訴訟中鑑定的朴索性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的鑑定人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鑑定人的責任
四、清代民事訴訟中鑑定人與裁判者的關係
第五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勘驗與物證
一、關於物證與勘驗關係的爭論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對物證的勘驗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對特定標的物的勘驗
第三章清代民事訴訟中的證據判斷模式
第一節關於中國傳統證據評價制度的觀點一
第二節清代民事訴訟具有一定的法定證據制度性質
一、清代刑事案件的辦理承認口供為證據之王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陳述並不具有優先性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證人相對其他證據形式的優先性
四、清代民事訴訟中證人證言的非等值性
第四章清代民事訴訟中裁判者證據評價的方式
第一節中國清代民事訴訟中的直接言辭審理
一、清代民事案件的審理方式
二、清代民事訴訟中的審判分離
三、清代民事審判中的書面資料及其價值
第二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情理評價方法
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情理評價綜述
二、清代民事證據評價中的情理分類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情理的約束力
四、清代民事裁判者運用情理的技巧
第三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公開採證
一、清代民事訴訟中的公開審判
二、清代民事審判多以突襲當事人作為獲得真相的方法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判決書的公開
第二部分清代民事證據制度的現代轉型
第五章清代民事證據制度難以內生性現代化
第一節現代證據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法制現代化的基本要求
二、民事證據制度現代化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清代民事證據制度中的現代化因素探討
一、清代民事糾紛解決中的息訟傾向
二、清代民事糾紛的解決與權利保護
三、清代民事訴訟中案件事實不清時的裁判
第六章清代民事證據制度現代化的契機
第一節領事裁判權及收回之努力
一、領事裁判權的設立
二、領事裁判權的危害
三、領事裁判權收回之努力
第二節晚清法律變革的基本歷程
一、修訂舊律的階段
二、預備立憲階段
第三部分近代民事證據制度及其評價
第七章近代民事證據制度及其評價§
第一節近代民事證據制度對當事人權利的保障
一、證據種類中對當事人權利的尊重
二、案件受理制度之對當事人權利的尊重
三、判決依據方面對當事人權利的尊重與保護
第二節近代化中的民事證據的直接評價及其評價
一、民事證據的直接評價及其評價
二、法制近代化時期民事案件的公開審理及其評價
三、法制近代化時期民事證據評價中的經驗與情理
四、法制近代化過程中的民事證明標準及其評價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