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察體制改革論綱

中國檢察體制改革論綱

《中國檢察體制改革論綱》通過中外檢察制度的比較、對現有不同理論觀點的分析和對中國國情實際的考量,完整準確地闡述了我國檢察制度的基本特色及其科學合理性,探索各項法律監督職能及其保障機制的完善措施,提出了具有創新性和操作性的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和建議,供司法體制改革決策部門、立法機關、檢察人員和社會各界讀者研究參考。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檢察體制改革論綱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08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801859105
  • 作者:童建明 萬春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頁數:422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檢察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中國檢察體制改革論綱》由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童建明,男,漢族,1963年6月出生,浙江淳安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助理、副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正廳長級),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2009年9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辦公廳主任、二級大檢察官。

圖書目錄

緒論
一、對現行檢察體制的基本估價及改革動因
二、檢察體制改革應遵循的政治方向
三、把強化法律監督職能作為檢察體制改革的根本任務
四、要從制度上保障檢察權的依法獨立公正行使
五、從中國國情出發,選擇合理可行的改革方案

上篇 檢察體制改革是中國特色檢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
第一章 檢察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檢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任務
二、檢察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中國檢察制度的憲法定位
一、中國檢察制度的憲法定位
二、中國檢察制度憲法定位的理論基礎與確立依據
三、正確認識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作用

第三章 堅持和發展完善中國檢察制度的基本特色
一、中國檢察制度的基本特色
二、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對檢察機關的領導
三、堅持和完善檢察機關由人大產生、向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政治體制
四、堅持和完善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定位
五、堅持和完善公檢法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
六、堅持和完善檢察機關上下級領導體制

中篇 完善和強化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
第四章 改革完善職務犯罪偵查機制
一、檢察機關行使職務犯罪偵查權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改革完善職務犯罪偵查機制

第五章 改革完善對職務犯罪偵查權的監督制約機制
一、建立並依法規範人民監督員制度
二、改革完善對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內部制約和監督

第六章 檢察機關刑事訴訟法律監督職能及其改革重點
一、檢察機關與刑事訴訟法律監督的關係
二、我國檢察機關刑事訴訟法律監督的特點
三、我國檢察機關刑事訴訟法律監督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改革完善刑事訴訟法律監督制度的重點

第七章 改革完善刑事立案監督制度
一、完善刑事立案監督的範圍
二、賦予檢察機關機動偵查權
三、建立對行政執法機關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監督調查程式

第八章 改革完善刑事偵查監督制度(上)
一、我國檢察機關履行偵查監督職能的必要性
二、完善檢察機關介入偵查的法律規定
三、改革完善羈押制度及其監督機制

第九章 改革完善刑事偵查監督制度(下)
一、改革完善強制性偵查措施及其監督制度的基本原則
二、逮捕及其監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三、刑事拘留及其監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四、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及其監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五、拘傳及其監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六、搜查、扣押及其監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第十章 改革完善刑事公訴與審判監督制度
一、人民檢察院公訴職能與法律監督職能的關係
二、建立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三、完善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制度
四、完善庭審活動監督制度
五、完善刑事抗訴制度
六、建立審判監督特殊程式
七、改革完善刑事再審程式
八、改革完善死刑覆核及其法律監督制度

第十一章 改革完善刑罰執行監督制度
一、一些國家和地區檢察機關在刑罰執行中的職能比較_
二、我國檢察機關與刑罰執行的關係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改革完善我國刑罰執行監督制度的構想

第十二章 改革完善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制度
一、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的必要性
二、當前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改革完善民事行政抗訴及其再審制度
四、完善民事訴訟監督範圍
五、建立行政公訴制度

下篇 改革和完善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保障體制
第十三章 改革完善檢察機關領導體制
一、我國檢察機關領導體制的現狀與問題
二、改革完善檢察機關領導幹部的管理體制
三、改革完善檢察機關的業務領導體制

第十四章 改革完善檢察人員管理體制
一、完善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制度
二、建立單獨的檢察官管理序列
三、改革檢察官遴選機制
四、完善檢察官培訓制度

第十五章 改革完善檢察院派出機構的管理體制
一、檢察院派出機構的發展概況
二、改革完善檢察院派出機構的管理體制
三、鐵路運輸檢察院及其管理體制的改革與完善

第十六章 改革完善檢察經費保障機制
一、改革完善檢察經費保障機制的必要性
二、制定檢察經費基本保障標準
三、建立“統分結合”的經費管理體制
四、建立落實“收支兩條線”的保障制度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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