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期貨行業反商業賄賂誠信公約

《中國期貨行業反商業賄賂誠信公約》是為貫徹落實中央反商業賄賂工作方針和具體要求,認真開展期貨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規範會員行為,促進期貨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的規定,經中國期貨業協會全體會員協商制定本公約。由中國期貨業協會於2006年9月7日發布。 

公約全文
中國期貨行業反商業賄賂誠信公約
(2006年9月7日發布)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央反商業賄賂工作方針和具體要求,認真開展期貨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規範會員行為,促進期貨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的規定,經中國期貨業協會全體會員協商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 會員承諾互相監督、共同遵守,自覺履行公約的各項規定,維護期貨行業的整體形象。
第三條 會員應當樹立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自覺遵守行業道德規範,維護行業聲譽,共同建立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市場文化。
第四條 會員應當自覺維護市場秩序,開展公平競爭,不得有將向機構客戶返還的佣金或手續費帳外暗中支付給機構客戶負責交易的個人等不正當交易行為。
第五條 會員應當加強對其從業人員的管理和培訓,促使從業人員建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與法律意識,自覺抵制商業賄賂。
第六條 會員應當著力培育企業合規文化,完善公司治理和內控機制,強化風險管理,以構建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第七條 會員違反本公約的,由中國期貨業協會按《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及《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條 本公約生效後,取得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資格的單位,自取得會員資格之日起,視為自願加入本公約,本公約將對其自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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