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期貨業協會會費收取辦法

《中國期貨業協會會費收取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及《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等的有關規定製定的辦法。由中國期貨業協會於2023年10月24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期貨業協會會費收取辦法
  • 發布機構:中國期貨業協會
  • 發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發布信息,辦法全文,

發布信息

關於發布《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 《中國期貨業協會會費收取辦法》 及廢止《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自律公約》 《中國期貨行業反商業賄賂誠信公約》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規範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依法依規履行自律管理職責,協會修訂了《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中國期貨業協會會費收取辦法》(以下合稱《辦法》)。《辦法》經協會第六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現予發布。
  同時,依據《中國期貨業協會自律規則制定辦法》,《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自律公約》《中國期貨行業反商業賄賂誠信公約》因所規範事項已在新修訂的《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及其他自律規則中予以規範,符合應當予以廢止的情形,經協會第六次會員大會審議決定,現予以廢止。
  特此通知。
 中國期貨業協會
2023年10月24日

辦法全文

中國期貨業協會會費收取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及《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章程》等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費種類及標準。
會費分為入會費和年會費。具體交納標準如下:
(一)入會費。會員入會時暫免予交納入會費。
(二)法定會員、普通會員、聯繫會員按每家2萬元交納年會費。
(三)特別會員年會費。以經審計的手續費淨收入作為劃分依據,特別會員年會費分為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三檔。上年度經審計的手續費淨收入不足30億元的,按1000萬元交納;上年度經審計的手續費淨收入達到30億元但不足60億元的,按2000萬元交納;上年度經審計的手續費淨收入超過60億元(含本數)的,按3000萬元交納。
第三條 協會根據國家相關減免政策,結合自身收支情況及會員機構經營狀況,可以減免部分會員當年部分或全部會費。
對會員年會費減免,由協會會長辦公會決定,向理事會報告。
經各地方民政部門批准設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的期貨及衍生品社會團體法人會員,免予交納入會費、年會費。
第四條 會費交納時間。
(一)法定會員、普通會員、聯繫會員年會費在每年的第一季度交納。
(二)特別會員年會費於每年5月31日之前交納。
第五條 會費用途。
(一)為會員提供服務;
(二)按照協會章程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的各項業務活動;
(三)保證協會工作正常運行的開支。
本條第(一)項中所指“為會員提供服務”的基本服務項目包括受理相關業務登記、備案和諮詢,認定和管理期貨從業人員執業登記,組織期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定期統計公布相關業務數據,召開行業工作會議,贈閱書刊信息,組織期貨和衍生品基礎知識視頻直播培訓,組織交易者適當性測試,提供協會原創的交易者教育產品等。上述基本服務項目不再另行向會員收取費用。
第六條 會費管理。
(一)協會收取會費一律使用財政部印(監)制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
(二)協會會費由協會秘書處負責收取和管理,並納入協會財務預算管理範圍;
(三)協會會費設立專賬管理,定期向會員、理事會、會員大會公布或報告會費收支情況並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第七條 會員因退會、被取消會員資格或其他原因導致會員資格終止的,所交納會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會員應按時足額交納會費。對不按時交納、不足額交納、拒不交納會費的會員,協會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懲戒。
第九條 本辦法的制定或修改經會員大會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十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協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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