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文化藝術品拍賣專業委員會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文化藝術品拍賣專業委員會(簡稱“中拍協藝委會”)是經民政部批准、根據《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章程》而設立的隸屬於中國拍賣行業協會領導的非常設性機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只在《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章程》和《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文化藝術品拍賣專業委員會工作規章》所確定的範圍內開展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文化藝術品拍賣專業委員會
  • 評價:操作規範、信譽良好
  • 宗旨:協助行業協會貫徹落實政府
  • 專業任務:調查研究文物藝術品拍賣
簡介,章程,

簡介

藝委會由行業內操作規範、信譽良好、有一定經營規模、具有理論研究能力、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力的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作為成員單位組成。藝委會辦公室設於中拍協秘書處,負責處理藝委會日常工作。
藝委會的宗旨是協助行業協會貫徹落實政府有關文物藝術品拍賣方面的政策,承擔國家有關課題研究,探討行業有關事項,為行業協會正確決策提供議事職能;同時團結業內同仁,自強自律,維護行業合法權益,為建設規範繁榮的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和把我國建設成為世界文物藝術品交易中心做出貢獻。
中拍協藝委會的專業任務主要有:調查研究文物藝術品拍賣中相關政策和法律問題,並積極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維護行業合法權益;行業自律和維權;協助解決委員單位的訴求;分析形勢,交流經驗,提出指導全行業發展的措施或年度市場分析報告,預測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的前景和趨勢;加強藝委會委員之間及新聞媒體之間信息溝通與交流;開展文物藝術品專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行業內專業人員開展與海外同仁的業務交流和學術理論研討工作。

章程

總則
第一條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文化藝術品拍賣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藝委會)經民政部批准、根據《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章程》設立,是中國拍賣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拍協)下屬的專業分支機構,在中拍協章程範圍內開展活動,為中拍協履行文物藝術品拍賣專業市場的自律職能。
第二條 藝委會的職能是為中拍協有關文物藝術品拍賣管理提供正確決策;為中拍協貫徹落實文物藝術品拍賣相關政策並履行專業市場自律職能。同時反映文物藝術品拍賣企業的訴求,維護文物藝術品拍賣專業市場合法權益。
組織機構第三條 藝委會委員
藝委會委員可包括單位委員和個人委員。
單位委員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業務主管領導作為藝委會代表。如有變更,應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業務主管負責人接替,並及時通知藝委會備案。
第四條 藝委會主任和副主任委員
藝委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
根據《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章程》規定,藝委會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由中拍協秘書長提名,經中拍協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聘任。
第五條 藝委會特邀委員和專家顧問
根據需要,邀請有關政府部門負責人、各領域專家學者以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為藝委會特邀委員,為藝委會的發展提供支持。
聘請藝委會專家顧問,主要由有一定社會影響力、有專業建樹的人士組成,為藝委會的發展戰略、重大業務活動提供政策指導和決策諮詢。
藝委會特邀委員和專家顧問由藝委會主任辦公會提議,藝委會年會或全體會議審議決定。
第六條 藝委會辦公室
藝委會辦公室設於中拍協秘書處,承擔藝委會日常工作,受中拍協和藝委會主任委員的領導。藝委會辦公室工作納入中拍協的整體工作計畫。
工作任務第七條 會議制度
(一)年會和全體會議
藝委會原則每年召開年會一次,此外可根據需要召開臨時全體會議,年會或全體會議均由主任委員(或被授權的副主任委員)召集並主持。
年會和全體會議的職權及任務是:
1.制定和修改藝委會工作規章;
2.審議入會及退會;
3.審議決定有關聘任;
4.審議藝委會本年度共益費收取及決算情況,決定下年度共益費收取額度;
5.確定下年度工作計畫;
6.研究解決業內共同關注的問題;
7.審議其他重要事宜。
會議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員出席方可表決,其決定須經全部委員半數以上(含)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提出的意見或建議,應書面提交中拍協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供上級機關在制定政策法規或決策時參考。
(二)主任辦公會議
主任辦公會議由藝委會正、副主任參加,決定藝委會年會閉會期間有關工作事項。
第八條 專業任務
(一)調查研究文物藝術品拍賣中相關政策和法律問題,積極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二)行業自律和維權。制定和推行文物藝術品拍賣規則和行業規範,對行業內部嚴重違反行業道德、擾亂市場秩序的拍賣行為予以譴責、處理以及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處置。對違規違法的客戶在藝委會成員單位之間備案和通報,並共同抵制,以維護行業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聽取委員單位的訴求,組織相關人員調查研究,協助解決;
(四)制定文物藝術品拍賣專業市場發展規劃,提出指導全行業發展的舉措;
(五)編制並發布年度市場分析報告;
(六)加強行業內部信息溝通與交流。藝委會委員單位之間及時互通各自拍賣會的時間、地點、場次,交換拍賣圖錄、成交記錄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實現信息共享;
(七)與新聞媒體之間建立交流機制,加強行業正面宣傳報導,及時對社會輿論作出反應;組織大型宣傳活動,為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氣氛;
(八)積極推動人才教育工作,開展文物藝術品專業人員相關培訓,提高拍賣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和從業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業務素質;
(九)積極推進行業國際化發展,促進藝委會企業與國際同行業的接軌和協作。
(十)開展與本行業有關的專業性、理論性研究。
第四章 入會及退會
第九條 入會條件
(一)單位委員的入會條件
1.依法設立的拍賣企業;
2.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會員;
3.一般應具備中國拍賣行業A級(含)以上資質,並從事文物藝術品拍賣業務三年以上(含),具備持續、穩定發展能力。
AA級資質以上(含)原則上應從事文物藝術品拍賣業務滿一年。
4.操作規範、信譽良好,三年來沒有因違法違規操作受到主管部門處罰及敗訴記錄;
5.承認本《工作規章》。
(二)個人委員的入會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3.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專業建樹;
4.承認本《工作規章》。
第十條 入會程式
(一)填寫入會申請表;
(二)由兩家/位以上(含)藝委會委員推薦;
(三)所在省(區、市)拍賣協會簽署初步意見(所在省、區、市未設有拍賣行業協會的和個人委員兩種情況除外);
(四)提交藝委會年會(或全體會議)審議;
(五)審議通過後頒發證書和牌匾。
第十一條 退會
(一)藝委會委員可自願退會,退會的委員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還委員證書和牌匾。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強制退會:
1.喪失入會條件之一的;
2.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則和行業自律公約的;
3.兩次無故未按本規章規定出席會議的;
4.不交納共益費的;
5.其他應強制退會的情形。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本藝委會舉辦的各類活動;
2.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監督權;
3.有向本會反映情況,尋求相關專業技術和法律支持的權利;
4.優先獲得本藝委會各類信息資料;
5.有退會的自由。
(二)委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藝委會的規章、公約等相關工作制度並執行藝委會的決議;
2.積極參加藝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按時完成藝委會交付的工作;
3.單位會員(拍賣企業)按時向藝委會提交拍賣圖錄和拍品成交清單等資料的備案(鼓勵以電子形式提交);
4.單位會員(拍賣企業)填報經營統計數據,完成年度行業分析報告;
5.委員之間相互學習,共求發展,杜絕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
6.按規定交納共益費。
第十三條 特邀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特邀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1.列席藝委會有關會議;
2.受邀參加藝委會組織的調研視察、諮詢服務、研討會和論壇等活動;
3.對藝委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特邀委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參加藝委會組織的有關會議與活動;
2.遵守藝委會有關制度規定及守則;
3.盡心盡職,積極發揮特邀委員的作用;
4.完成藝委會交付的相關任務。
第六章 共益費
第十四條 共益費是維護藝委會正常運行的必要費用,本著“以出定入,取之於成員,用之於成員”的原則收取和使用;共益費納入中拍協秘書處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 共益費來源
(一)相關政府部門和協會的資助;
(二)委員單位的繳納;
(三)舉辦活動及提供諮詢服務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 共益費的支出
(一)藝委會各類會議活動支出;
(二)藝委會日常工作支出;
(三)其他研究項目支出。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工作規章由中拍協藝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工作規章自藝委會年會(或全體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本工作規章確需修改時,由主任辦公會議提出修改意見,經年會或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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