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彝族十八月太陽曆

中國彝族十八月太陽曆

彝族十月太陽曆之後,又一種曆法——彝族十八月太陽曆於在楚雄州被發現,發祥於大姚縣曇華鄉的“中國彝族十八月太陽曆”,是彝族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和社會實踐中觀察、發現、總結出來的計時規律,屬物候歷。1989年5月,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楚雄彝族文化研究員朱琚元、實習研究生楊鳳江等人到武定縣萬德鎮自烏村進行民族調查時,從彝族世傳星占師雍子明處調查到,他已故的父親、老星占師雍光河曾遺傳下十八月太陽曆,過去這裡的歷代星占師使用這種曆法進行占星活動,從而真正論證了中國彝族神秘的十八月太陽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彝族十八月太陽曆
  • 發祥地楚雄
  • 所屬國家: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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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曆簡介

世界歷史發展到今天,大致可分為太陽曆,太陰曆和陰陽曆三大類。太陽曆依月圓月缺來定年月季節,月亮每圓缺一次定為一個月。太陽曆根據太陽運動的周期來定年歲季節。曆法是人類文明的標誌。聞名世界的瑪雅文化其精髓之一便是曆法。以前,中國大部分地區都通行農曆,但在我國的彝族,至今還保留著一種鮮為人知的古老曆法——彝族十月太陽曆。

具體內容

十月太陽曆

彝族十月太陽曆的使用年代在秦漢時期,它將一年分成十個月,每月分為36天整,不分大月小月,過完十個月後的五到六天,稱為“過年日”。“過年日”放在歲尾,過完這幾天后新的一年就開始了。通常的“過年日”是五天,每到第四年時的“過年日”閏作六天,用這樣的曆法,每月的天數穩定為36天,通常年是365日,逢閏年是366天,四年平均,每年的天數是365.25天,既方便記憶,又與回歸數值有相當高的重合度,這在古代完全算得上科學,實用了,這就是彝族十月太陽曆的來歷。
中國彝族十八月太陽曆
十月太陽曆
彝歷又稱十月太陽曆,是彝族祖先創製的一種特殊的曆法,通用於雲南的彝族、白族、哈尼族地區。這種曆法也是在物候歷的基礎上發展成形的。如彝諺云:“聽見布穀叫,應該種地了;聽見蟬兒鳴,該鋤二道草;聽見金鈴叫,開鐮收割好;聽見烏鴉叫,天寒地凍了。”又如《西南彝志》載:“樹木開花時,就叫春三月;樹木花謝時,就叫夏三月;樹果成熟時,就叫秋三月;樹葉枯降時,就叫冬三月。”這都是以物候定季節的簡單方法。
後來,人們將眼光投向天空,開始觀象授時。雲南寧蒗彝族通過觀測太陽運行的方位定季節:當太陽的出、沒達到最北點時為夏至,稱為大年;當太陽的出、沒達到最南點時為冬至,稱為小年。滇南峨山彝族通過觀測北斗星的方位定季節:北斗星的斗柄正上指為大暑,此時可過“火把節”;北斗星的斗柄正下指為大寒,稱星回節,此時可過十月年。都準確地反映了季節變化的規律。
彝族太陽曆只用十二屬相(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犬、豬、鼠、牛)輪迴紀日,一個屬相周為十二日,輪迴三次為一個月,輪迴三十次為一年。即每年十個月,每月三十六天,共三百六十天。餘下五或六日周天數置於歲末,不稱月,而作為過年日,正好供大家“歡天喜地過新年”。
彝歷十個月劃分為五季,每季以土、銅、水、木、火五行要素為名稱,再配以公、母區分各月,即一月土公,二月土母,三月銅公,四月銅母,五月水公,六月水母,七月木松,八月木母,九月火公,十月火母。每季兩月,單月為公,雙月為母。五季分別代表太陽運行的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

十八月太陽曆

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大姚縣曇華鄉,被認為是彝族十八月曆的發祥地。大姚是以曇華十八月曆為標誌的彝族文化、以石羊孔廟為標誌的中原儒家文化、以金碧唐代白塔為標誌的印度佛教文化三大歷史文化的交匯點,是傳統製鹽文化和金馬碧雞傳說的發源地,曇華鄉被國家文化部命名為“中國民間藝術之鄉”。
中國彝族十八月太陽曆
大姚縣曇華十八月太陽曆
發祥於曇華鄉的“中國彝族十八月太陽曆”,是彝族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和社會實踐中觀察、發現、總結出來的計時規律,屬物候歷。它把每年定為365天,分為十八個月,每個月分為20天,一年的最後五天作為祭祀日;以物候的形式每個月又以花草、蟲鳥、禽獸等動植物命名,把十八個月的劃分與大自然物候變化相聯繫,它的形成融入了天文地理自然等科學知識,在當時就能以物候表象較為準確地記述和客觀反映氣象變化特徵和物候表象,對農業生產、日常生活具有較大的現實指導意義。
1990年3月下旬,中國社科院研究員、著名彝族學者劉堯漢在大姚縣曇華鄉丫古埂彝族村,發現的彝族十八月曆。據考證,此曆法比彝族十月曆更古老。
據研究證明,彝族十八月曆劃分一年為18個月,每月20天,另加5天“祭祀日”,全年365天。彝族十八月曆是一種自然歷,從內容上看,十八月曆沒有明確的季節性,但已包括自然的物候現象:一月風吹月,二月鳥鳴月,三月萌芽月,四月開花月,五月結果月,六月天干月,七月蟲出月,八月雨水月,九月生草月,十月鳥窩月,十一月河漲月,十二月蟲鳴月,十三月天晴月,十四月無蟲月,十五月草枯月,十六月葉落月,十七月霜臨月,十八月過節月。
彝族十八月曆,源於人類童年藉助於自身的雙手、雙腳共“二十”個指(趾)以識數記日的原始時代。正如《易·繫辭下》所說“近取諸身”,人類以自身手腳的二十個指(趾)數作為參考而定出每月用“二十”記日的彝族十八月曆。
彝族十八月曆發現和論證後,在曇華鄉政府所在地建造了彝族十八月曆碑。碑高12.8米,由五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四方形,代表大地;第二部分為18等分的建築造型,表示一年有18個月;第三部分為一個葫蘆造型,表現彝族的祖先起源於葫蘆兄妹的傳說,在葫蘆形建築上體分別有20個陰刻小圓洞和5個陽刻小圓球,表示一個月有20天,年終有5天的祭祀日;第四部分為高聳的三稜體造型,象徵人類;第五部分為圓球體,表示太陽。整個彝族十八月曆碑的造型,體現從人類起源,頭頂藍天,腳踩大地的理念設計思念。
1989年5月,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楚雄彝族文化研究員朱琚元、實習研究生楊鳳江等人到武定縣萬德鎮自烏村進行民族調查時,從彝族世傳星占師雍子明處調查到,他已故的父親、老星占師雍光河曾遺傳下十八月太陽曆,過去這裡的歷代星占師使用這種曆法進行占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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