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單位申領牡丹卡應辦理填表申請手續,並由開戶銀行批註意見,證明其存款支付能力,供發卡機構審查; 個人申領信用卡,除交存款項外,還須提供一名擔保人,當持卡人不能償還信用卡消費的債務時,擔保人即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⑤支取現金時須提示身份證,異地支取現金須支付1%的手續費; 異地辦理存款1000元以下的,支付1%的手續費; 1000元以上的,均付手續費10元。持卡人應在存款賬戶中保持足夠餘額以備支用。如有急需,允許善意透支,金卡透支限額3000元,銀卡透支限額1000元。透支款項另外算利。⑥領取牡丹卡的客戶,每年均需交納一次手續費,金卡20元,銀卡10元。牡丹卡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如需繼續使用,須辦理換卡手續,否則自動失效。⑦特約單位在受理信用卡時,應審查牡丹卡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被列入 “止付名單”,並核對簽字是否相符,必要時還應索取持卡人的身份證。超過透支最高限額須徵詢發卡機構授權。⑧持卡人如工作調動或遷移住址,須出面通知發卡機構。中途停止使用信用卡的,應將信用卡退回發卡機構。遺失信用卡的,應立即出面向發卡機構報失,在發卡機構受理報失前及特約單位接到通知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持卡人承擔。⑨牡丹卡所有權屬於發卡銀行,發卡銀行不必提出理由,亦不必預先通知即可取消使用信用卡的權利,並可授權有關銀行和特約單位收回該牡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