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教室空氣品質測試方法》是2017年0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小教室空氣品質測試方法
- 外文名:Indoor air quality test methods for classroom of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 標準標號:T/CAQI 26-2017
- 發行時間:2017年01月11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2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鄧高峰、岳仁亮、楊英霞、鄧瑞德、劉子玉、段蕊、伍品、楊彬、邱兆雲、高麟、關麗、周翔、楊順鑫、張國慶、文炎、林景祥、黎澤明、謝小保、張慶松、徐領青、楊超、李岳山、佟昊、蔣璋、廖桑。
起草單位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萊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成都易態易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人民大學、同濟大學、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溫寶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羅迪托科技有限公司、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北京東方計量測試研究所、江蘇中科睿賽污染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天河蘭石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廣東省微生物分析檢測中心、江蘇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曼瑞德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所、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中國小教室空氣品質的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既有及新建中國小校的普通教學教室,其它類似用途的室內環境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於有特殊淨化衛生要求的室內空氣環境。
主要內容
中國小教室空氣品質的測試,應在空調採暖系統正常運行、門窗關閉、室內正常教學,相關通風系統正常開啟1h後進行。固定式家具應保持正常使用狀態。
教室內二氧化碳(CO2)、可吸入顆粒物(PM2.5)、臭氧(O3)濃度的測定,應在有人工況下進行。至少連續測試1個小時,包含1節完整課時45min、課間10min和後節課時5min。有人工況測試時,上課期間,門、窗關閉,下課時,門可以隨意開啟,不得開窗。
教室內甲醛(HCHO)、氨(NH3)、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的測定,可在無人工況下進行,至少連續採樣4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