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震學會會員交納會費制度

《中國地震學會會員交納會費制度》是中國地震學會制定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地震學會會員交納會費制度
  • 制定單位:中國地震學會
根據中國地震學會章程“中國地震學會會員必須履行會員義務,主動交納會員會費”的有關規定,經中國地震學會第八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現將中國地震學會第八屆理事會期間的“中國地震學會會員交納會費制度”公布如下,請全體會員遵照執行。
一、中國地震學會第八屆理事會期間收取會費標準
(1)會費:每人30元/年。會員應在2011年4月1日前交納中國地震學會第八屆理事會4年期間的120元會費。
(2)凡一次交納會費l 000元以上者,可作為本會的永久會員,終身享受學會的優惠待遇。
(3)新加入中國地震學會的會員,應在被批准的當年一次性交納當年及以後幾年的會費。
(4)團體會員會費收取是以本單位會員人數應繳納的本屆會費為最低基數,上線不限。
(5)鼓勵有能力的會員多交會費,為學會多做貢獻,對多交會費的會員要給予通報表揚。
二、交納會費辦法
(1)集體交納會費(包括會員單位):①中國地震學會會員所在地已成立省地震學會的,由省地震學會統一代收、代交會費;②中國地震學會會員相對集中的單位,由單位統一代收、代交會費。
(2)個人直接交納會費:相對分散的會員可以直接通過銀行、郵局或到中國地震學會辦公室交納會費。
(3)交納會費的單位和會員,應填寫“中國地震學會會員交納會費報表(見後),註明會員姓名、所交會費金額及年度、詳細郵編地址及聯繫電話,以便我會在給會員寄送資料和刊物時準確無誤。
(4)銀行或郵局匯款:
銀行匯款:戶名中國地震學會
開戶行北京銀行魏公村支行
賬號 01090303200120111029746
郵局匯款:郵編 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民族大學南路5號
收款單位中國地震學會。
(5)會員在向中國地震學會交納會費以後,都可得到財政部和民政部監製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
三、交納會費的會員應享受的待遇
(1)免費獲得《國際地震動態》刊物。自2011年1月開始,每月獲得一期中國地震學會和中國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聯合主辦的《國際地震動態》。
(2)優惠訂閱中國地震學會主辦的學術刊物《地震學報》(五折)。
(3)優先、優惠參加中國地震學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
(4)優先、優惠在中國地震學會主辦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科技論文。
(5)有當選中國地震學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各級組織機構成員的資格。
(6)有獲得中國地震學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各種獎勵及榮譽的資格。
(7)有獲得“會員證”、會員證號的資格。
(8)在中國地震學會網上公布已交納相應年度會費者名單及新編會員證號。
(9)未交納會費者,不享受會員待遇。
中國地震學會會員會費的使用原則為: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收取會費做到賬目清晰,有據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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