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宗旨
天津市貿促分會的宗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促進對外貿易、利用外資等多種形式的中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促進天津同世界各國人民和經濟貿易界的相互了解與友誼。主要職能是根據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對外經貿發展的指導思想和方針政策,充分發揮海外優勢,利用對外聯絡、國際展覽、信息諮詢、法律服務等職能,促進天津市的對外經貿交流與合作。努力發揮政府與企業之間、國際與國內之間的紐帶與橋樑作用,不斷改善和最佳化市場環境,為政府服務,為企業服務。
主要任務
(一)根據天津市制定的發展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貿易和經濟方面的信息和諮詢,介紹合作對象,開展促進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多種形式的中外經濟技術合作;
(二)開展與世界各國經濟貿易界的聯絡工作,邀請和接待外國經濟貿易、技術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天津經濟代表團、考察團出國訪問和考察;
(三)擴展同外國商會、經濟貿易協會和其他國際經濟貿易組織的聯繫,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的有關活動,開展同中國國際商會相應的各國和地區工商團體駐天津機構的聯絡,必要時向國外派遣常駐代表或設立代表機構;
(四)參加、組織或同外國相應機構合辦有關國際經濟貿易方面的國際會議;
(五)組織天津對外經濟貿易企業和團體在外國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或參加國際博覽會,協調國內外有關方面在境外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或參加國際博覽會的工作;
(六)安排和接待外國來華經濟貿易與技術展覽會,主辦多國展覽會;
(七)出具中國出口商品產地證明,簽發和認證對外貿易和貨物運輸業務的檔案或單證;
(八)代理進出口商品商標、專利在國內外的註冊、續展、轉讓等業務;
(九)主持或代理各種涉外經貿案件的諮詢、調解、仲裁和訴訟;
(十)開展涉外經貿宣傳,舉辦各種座談會、信息發布會,介紹天津經濟建設和對外經濟貿易的方針政策、發展情況、進出口商品等,同境外經濟貿易方面的宣傳出版機構開展交流與合作。
天津市貿促分會實行委員制。委員會主要由政府部門有關負責人組成。設名譽會長、高級顧問、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委員、委員。最高權力機構是每五年召開一次的委員會議。由委員會議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下設會務部,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天津市貿促分會自1963年成立以來,充分發揮國際經貿組織的促進、服務、橋樑和紐帶作用,開展民間外交,擴大對外交往,促進天津同世界各國的貿易往來和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得到海內外各界人士的信賴和支持,產生了廣泛的影響。與世界1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會和經貿界、金融界、企業界的組織和人士建立了持久穩定的聯繫。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走進新時代,我國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化,天津市貿促分會任重道遠,其服務職能愈加突出。天津市貿促分會將緊緊圍繞把我市建設成為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金融創新運營示範區、改革開放先行區的目標,發揮在海外和國際經貿方面的優勢,為天津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