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智慧型科技與智慧產業聯合會

中國國際智慧型科技與智慧產業聯合會 英文名稱:Chinese International Intelligent Technology and Wisdom Industry Federation(縮寫為:CIITWIF),簡稱“中智聯”。是經政府批准合法登記註冊的國際性組織,由國內外從事智慧型科學技術、智慧型系統、智慧型化、智慧產業、智慧城市建設運營,與網際網路、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光電、信息、RFID技術、IT軟體等密切關聯的“政、研、產、學、用、資、媒、園區”等企事業單位和相關學者、專家自願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國際智慧型科技與智慧產業聯合會
  • 外文名:CIITWIF
目標,管理辦法,

目標

本會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習近平主席實現“中國夢”的治國方略為指導,持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一國兩制”的政治制度和改革開放的路線,熱愛祖國,奉獻社會,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全面貫徹國家有關智慧型科技與智慧城市建設的方針和政策,維護全行業與本會成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和共同利益,反映企業的願望和訴求,加強企業與政府之間的聯繫,推動會員單位之間、國際同行之間的合作與交流以及行業發展,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提高全社會各方面智慧型化水平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作貢獻,本會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服務全社會,服務國家戰略新型產業建設,促進“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中國智造”轉變,推進中國新型城鎮化和智慧城市建設。

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會本著“擇優遴選、定向邀請、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邀請各行業地位突出、影響較大、專利數量較多、效益顯著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入會成為團體會員單位,入會單位推薦本單位相關領導(專家)個人入會(暫不向入會個人收費)。本會設會長、高級副會長、執行副會長、會員等職務,本會成立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等職務。常務理事會負責日常工作。秘書長一人,常務副秘書長一人(負責秘書處日常具體工作),副秘書長若干。
第二條 為規範本會會費徵收、使用和管理,保證本會工作職責的正常履行,比照中國民政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明確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民發〔2006〕123號),以及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糾風辦《關於規範社收會團體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7〕167號)等有關規定和本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包括會員會費、社會捐贈、利息、活動與服務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條 團體會員單位可以通過銀行轉賬繳納會費。賬戶名稱:北京福天盈年文化傳播中心(本會國內目前唯一運營商),開戶銀行:交通銀行北京阜成門支行,賬號:110060943018001926186。本會開具正式票據。
第五條 團體會員繳納的會費,是本會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之一,按期足額繳納會費是本會會員應盡的義務。會員如果不繳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會員交納會費確有困難,須說明原因,經本會秘書長會議討論決定,依照本會章程可以酌情減免部分會費。
第六條 協會會費主要用於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按照本會宗旨開展的各項業務活動等支出。主要包括:
1、正常辦公經費和人員經費、差旅費等;
2、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會長辦公會等經費;
3、為會員提供服務、學習資料和培訓的經費;
4、開展國內、國際合作交流的經費;
5、開展信息宣傳、展覽展示的經費;
6、經會長辦公會批准的其他必要經費。
第七條 本會經費使用原則:取之於企,用之於企,企會雙贏。
第八條 本會章程的制定權、修改權、解釋權歸本會常務理事會。本章程自公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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