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中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中國國民政府所設立的最高軍事機構。1925年7月在廣州開始設立,有主席一人,委員若干組成。1926年北伐開始後,設立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以指揮軍事作戰。1928年11月,撤銷軍事委員會,由陸海空軍司令部指揮軍事事宜。1932年,蔣介石又恢復軍事委員會,並自任委員長。抗日戰爭爆發後,軍事委員會下設立第一至第六部。1938年1月,軍事委員會下又改設軍令部、軍政部、軍訓部、政治部、後方勤務部,航空委員會,海軍總司令部、軍法執行總監等。並規定正副參謀總長、軍令、軍政、軍訓、政治等4部部長及軍事參議院院長為軍事委員會當然委員。該會名義上屬國民政府,實際為國民黨最高統治機關。1946年國民政府設立國防部,該會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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