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業企業促進會以商業、企業、企業家(企業經營管理者)為主體,由從事與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商品銷售等活動相關的企事業單位、有關社會組織及個人自願組成(中文簡稱:商企促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商業企業促進會
- 外文名:CHINA BUSINESS ENTERPRISE PROMOTION ASSOCIATION
- 中文簡稱:商企促會
- 主體:商業、企業、企業家
- 目的:推進企業改革和發展
建設宗旨,指導思想,組織機構,組織章程,
建設宗旨
商企促會是非營利的民間團體組織,堅持面向企業,以為企業和企業家服務為宗旨,目的是推進企業改革和發展,溝通企業與政府的聯繫,保護商業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大力培養現代商業服務業人才,促進企業的創新發展。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面向企事業單位,以為企業和企業家服務為宗旨,遵守憲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發揮企業與政府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協調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社會的關係,通過搭建多種服務平台,促進企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和成長。
組織機構
辦公室
負責商企促會的行政、勞資、公關、文秘、接待、後勤事物,以及綜合組織、協調各部門的內部工作,負責會長辦公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和日常事務安排。
會員工作室
負責商企促會的會員發展、會員活動、會員意見徵集與反饋和會費的收繳工作,各企事業單位的聯繫、考察推薦工作,協調會員服務活動的組織與實施,及其他綜合性業務的組織實施。
宣傳部
負責網站、會刊及信息的管理和運營,協調與新聞媒體、宣傳機構的溝通,對商企促會的大事件、對外宣傳資料的收集與撰寫,並策劃組織其它重要對外宣傳活動。負責本會的文化建設,內部活動的組織策劃。
信息部
信息部主要職能是為會員提供信息化諮詢服務,協助有關部門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並負責印信管理及檔案收發、管理、歸檔工作。
企業發展中心
主要負責新項目開發、市場拓展工作,並與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繫,負責本會重大項目的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中國商業企業促進會”,英文譯名CHINA BUSINESS ENTERPRISE PROMOTION ASSOCIATION,縮寫CBEPA。
第二條 本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為企業、企業家(僱主)服務為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企業、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和成長。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本會圍繞維權、自律、服務等功能來開展工作。
第五條 維護商業、企業、企業家(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會員開展維權調查。
第六條 向政府和有關方面反映企業、企業家(僱主)的合理意見和要求,為國家制定與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建議,承擔國家及其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
第七條 根據自立、自治、自養方針,不斷完善本會制度,加強本會自身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工作人員自身素質,更好地為企業、企業家(僱主)服務。
第八條 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搭建政府與企業、企業之間溝通交流平台,組織開展會員間的業務、技術、信息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增進會員間的了解與友誼。
第九條 依據本會章程制定和實施行規行約,保護守信和公平競爭原則。推動企業開展科技進步、管理創新,總結推廣先進企業管理經驗,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第十條 為企業提供調查研究、宣傳、培訓、諮詢等各項服務。
第十一條 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和或由會員交辦、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由單位團體和個人組成。
第十三條 入會條件:
1) 承認並擁護本會的章程;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3) 在業務領域內有顯著的成績。
第十四條 會員的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參加本會的活動,擁有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擁有監督權;
5)會員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五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
2)執行本會的決議;
3)維護本會的合法利益和聲譽;
4)支持、關心本會的各項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的活動;
5)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六條 會員入會程式:
1)提交入會申請表;
2)經本會審核通過;
3)由本會頒發會員證。
第十七條 會員自願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經本會審議後辦理退會手續,並交回會員證。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2011年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商企促會所有。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