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美國農業科技合作工作組第三次會議紀要

中國和美國農業科技合作工作組第三次會議紀要是由美國在1981年12月06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和美國農業科技合作工作組第三次會議紀要
  • 條約分類:科技合作
  • 簽訂日期:1981年12月06日
  • 生效日期:1981年12月06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北京
  (簽訂日期1981年12月6日
生效日期1981年12月6日)
一、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四日至六日,在北京召開了第三次中美農業科技合作工作組會議。會議兩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農業委員會副主任何康先生和美國農業部副部長邦辦湯姆斯·海默先生。成員名單見附屬檔案一。
二、雙方對一九八一年項目執行情況表示滿意。認為這種合作促進了兩國農業科技和農產品貿易的發展,加強了中美兩國人民之間的友誼。雙方同意將增加新的合作方式,如開展合作研究,延續性的專題科學合作調查,聯合發起舉辦科學討論會,為兩國學者、科學家、技術人員和學生提供相互學習和培訓機會。
三、一九八二年的科技交流項目,將在一九八0年和一九八一年已取得經驗的基礎上,發展新的合作領域。會議確定了二十四個項目,其中包括豬的種質、大豆研究、食品加工技術、林木遺傳與樹木改良。交流項目見附屬檔案二。
四、為進一步加強中美兩國農業科技合作,雙方認為合作研究是重要的,應予發展。合作研究的具體計畫,由雙方專家共同制訂,通過雙方聯絡秘書提供給雙方。合作研究項目見附屬檔案三。
五、雙方討論了培訓方法,並概括為以下三方面:
1.美國同意根據對外合作研究計畫繼續安排由中國自費的進修學者,其數量大致與一九八一年相同。中方同意事先提供所推薦的學者的學科和專業。
2.對於中國自費派出的讀學位的科技人員和學生,美方同意幫助尋找接受單位。接受的標準將由大學決定。
3.美方同意在一九八二年繼續為中國學者及留學生尋找獎學金,一俟獲有機會即通知中方。
六、雙方認為,派遣農業科學家參加共同發起或由一方發起的國際科學討論會,是開展中美科技交流的一種重要途徑。雙方同意,一九八二年在美國聯合舉行一次大豆科學討論會,見附屬檔案四。
七、雙方討論了科技交流方面某些行政管理問題。雙方同意派出考察組的部門,對考察成果的反映、意見通過中國國家農業委員會外事局和美國農業部國際合作和發展辦公室進行相互交流。這種情況交流,對未來有計畫地發展交換考察組的工作是有益的。
八、由於原中美農業科技合作工作組執行秘書人員有變動,雙方同意在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前,兩主席通過交換信件各確定一名聯絡秘書,負責督促檢查項目的各項活動,其職務為工作組的協調人員。
九、雙方同意中美農業科技合作工作組第四次會議將於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初在華盛頓召開。
十、本紀要於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六日在北京簽訂。紀要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註:附屬檔案一、二、三、四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農業美國農業部負責國際事務
委員會副主任及商品的副部長邦辦
何康湯姆斯·海默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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