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周易聯盟會

中國周易聯盟會以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為指導思想,弘揚祖國優秀的傳統文化,旨在與全國熱愛易學文化和從事易學研究事業的專家學者共同對易學文化進行深入細緻的挖掘、歸納、整理。力求不斷充實易學文化的學術與套用價值,積極促進傳統易學文化與現代文明相結合,促進人類幸福,推動易學文化的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周易聯盟會
  • 業務範圍:組織會員開展學術研究活動
  • 性質:非營利性的、民眾性的學術團體
  • 指導思想: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
簡介,章程,入會辦法,條件,入會程式與手續,權利與義務,優惠措施,

簡介

在國內外眾多專家學者的共同倡議下,並在易學界朋友的支持下中國周易聯盟會成立。會員來自全國,不受地域限制,是一個非營利性的、民眾性的學術團體。研究會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學術委員會,負責總會的日常事務與學術工作。
研究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一)組織會員開展學術研究活動。
(二)舉辦學術會議、辦好會刊,交流、推廣各種優秀正確的易學經驗和最新研究成果。
(三)向社會宣傳、普及科學的周易知識,為易學工作者、愛好者及有關人員提供諮詢服務。
(四)開展不同易學會間的學術合作與交流。
(五)積極回響國家有關易學政策、法規,配合有關領導部門和有關單位,為中國易學的發展釀造一個良好的學術氛圍……。

章程

章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周易聯盟會是經合法成立的專業從事易經科學理論與套用領域研究的非營利性的學術研究機構。
第二條 中國周易聯盟會實行鬆散性管理體制,屬自定科研課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民事、經濟責任的單位。
第三條 中國周易聯盟會由國內眾多專家學者倡議,並經過有關部門嚴格審核後聯合組成。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條 研究會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思想,聯合全國內熱愛易經科學和從事易經研究與套用的專家學者,共同將中華易經科學文化遺產,進行深入細緻的挖掘、整理、歸納、研究,不斷充實完善易經的文化內涵,不斷提高易經的科學實用價值。
其宗旨是:傳承文明、弘揚科學、造福人類。
第五條 研究會遵循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原則,不排除不同學術觀點和流派,不限定民族和國界,不分性別和年齡,只要熱愛易經科學的學者均可參加,旨在共同把易經科學文化推向現代化、科學化、實用化。
第三章 任務
第六條 把易經科學理論與套用領域的研究工作,從傳統的方法中解脫出來,通過對歷史文獻資料和散落民間寶貴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歸納、充實、完善,促進易學與現代科學技術相結合,有利於各民族深入理解和掌握易學理論,接受中華民族易經科學文化思想,推動易經科學文化走向世界。
第七條 理順易經理論研究與套用之關係,遵循“理”“數”結合、“學”“術”並重的原則開展研究會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 糾正社會上對易經科學概念不清,誤認為周易就是易經、易經就是易學的模糊認識,打擊“江湖騙子”以易經為名行封建迷信和騙人財物之實的各種不法行為,重新確立易經為科學文化,樹立易學工作者為專家學者的新形象。
第九條 積極從事易經科學文化的教學與學術交流活動,定期、不定期的舉辦學術報告、培訓講座、函授諮詢等服務活動,以推廣普及易經科學文化為目的,使其更好地服務於人類社會。
第十條 通過網際網路發布研究會研究成果,溝通各方面資源信息,提高人類對易經科學的認識水平,把專業研究成果和科研人才推向市場,增強研究會之生命力。
第四章 機構
第十二條 理事會是中國周易聯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三條 理事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若干人。研究會初建時,會長由倡議發起人擔任,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由代表選舉產生。
第十四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理事會每屆任期二年,可連選連任。
會長、副會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
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或由常務理事會考核任命。
第十五條 本會實行理事會負責制。
研究會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研究會下設秘書處,主持研究會日常工作。
第五章 會員
第十六條 凡熱愛易學文化,具有一定的學習、研究和實踐能力,承認本會章程者,由個人申請、單位或會員推薦,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七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學術活動和取得資料、信息的優先權。
3、有進入本會網站加密欄目權。
4、有對本會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5、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利的義務。
6、有承擔並完成本會安排的相關學術和其他工作的義務。
7、有及時提供各地最新動態給本會的義務。
8、有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六章 常務理事與會長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一、制定、執行、修訂研究會章程。
二、制定研究會長期發展規劃。
三、決定研究會秘書長(含秘書長)以上職位的人事任免。
四、決定研究會的重組、擴張、終止。
五、研究會運作資金的組織、使用、管理。
第十九條 會長的職權和義務
一、負責會務委員會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開定期(不定期)的會務會議。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會長授權一名副會長代行職權。
二、督促組織檢查常務理事會有關決定的實施情況,並及時向理事會通報。
三、定期公布研究會的財務及分配情況,並解釋每一位成員所提出的質疑。
四、協調解決研究會運作進程中所出現的資金及其它問題。
五、與秘書長共同決定研究會副秘書長職位的人事任免。
六、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
七、會長或副會長對外均以會長或副會長的名義開展工作。
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條 經費來源
一、最初經費由發起人和有關人士贊助。
二、資料、書籍、教學、刊物、研究成果的轉化等一切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經費支出:研究活動的開支,學術交流的開支,獎勵成員的開支和秘書處日常開支等。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2010年6月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訂,須經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成員同意,方可修訂。

入會辦法

為滿足廣大易學愛好者的要求,擴大研易隊伍,經研究決定吸收符合條件的易學人員為本會的會員、理事或常務理事。

條件

1、凡承認本會章程(見本會網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易學文化者,不分國界、省界、民族、語言、男女等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經批准後即成為本會會員。理事、常務理事從會員中提出申請
2、凡會員,每年一次性向本會交納會費人民幣20元。
3、任期均為二年。

入會程式與手續

1、自製會員登記表一份,詳細填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詳細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現任職務、從事易經科學研究的具體時間和專業、個人簡歷。填好此表貼上個人大1寸彩色頭像,並加寄2張相片,一併用寄到本會聯繫處即可,郵寄登記表時,一併附上相關會費。
2、本會收到“登記表”、相片和相關標準會費後,5個工作日內即寄出“會員證”或“理事證”或“常務理事證”,即成為本會一員。

權利與義務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學術活動和取得資料、信息的優先權。
3、有進入本會網站加密欄目權。
4、有對本會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5、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利的義務。
6、有承擔並完成本會安排的相關學術和其他工作的義務。
7、有及時提供各地最新動態給本會的義務。
8、有交納會費的義務。
(二)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1、同會員。
2、有破格或優先晉升為“常務理事”的權利。
3、有參與研究會相關重要會議和相關業務的優先權。
4、有得到研究會領導接見、合照、題字和指導的優先權。
(三)常務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1、同理事。
2、參與制定、執行、修訂研究會章程及中長期規劃。
3、有破格或優先晉升為副會長職務的優先權。
4、參與研究會重大人事及重大事項的決策。
5、在研究會有效益的情況下,視貢獻大小得到一定報酬的優先權。

優惠措施

凡本會面(函)授學員,為法定會員,免收會員會費,如需辦理“會員證”者,需交工本費及郵寄費合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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