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聯盟是由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健康產業專業委員會、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等學術社團與行業協會牽頭髮起,由創意藝術與健康產業的研究、開發、設計、投資單位自願參加的一個非盈利產業聯盟。本聯盟以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健康產業專業委員會、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等學術社團與行業協會為依託單位,依託學術社團和行業協會作為創意與健康產業的智庫和資源整合平台。本聯盟名稱: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聯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聯盟
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聯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聯盟(以下簡稱聯盟)是由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健康產業專業委員會、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等學術社團與行業協會牽頭髮起,由創意藝術與健康產業的研究、開發、設計、投資單位自願參加的一個非盈利產業聯盟。本聯盟以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健康產業專業委員會、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等學術社團與行業協會為依託單位,依託學術社團和行業協會作為創意與健康產業的智庫和資源整合平台。本聯盟名稱: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聯盟。
本聯盟由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健康產業專業委員會、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等學術社團與行業協會提供銀行賬號及公章,享受財務自主權,自負盈虧,自主管理。
第二條 本聯盟的宗旨是整合創意與健康產業的官產學研資源,搭建集成創新、創意、合作研發、知識共享、知識資本化的平台,為國內外創意與健康產業的自主創新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條 本聯盟的發起創辦單位有: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健康產業專業委員會、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深圳市藝貝拍拍網路有限公司、深圳富有國際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億達集團有限公司(億達產業投資)等。本聯盟所有創辦發起單位必須簽訂聯盟章程協定,同意接受章程的約束,承擔章程規定的義務,同時享受章程規定的權力。
第四條 本聯盟的地址為:深圳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五條 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聯盟的主要業務範圍為創意藝術產業的資源整合;搭建創意與健康交易平台;產學研平台的搭建;建立聯合研發中心、或者聯合產品開發中心;共同研發、開發的品牌、專利產權、知識的共享;產業信息的互相交流;新產業、新項目的孵化培育;提供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戰略投資、項目上市前投資服務;與官方、國內外非盈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的交流溝通;人才培訓、教育服務等。
第六條 具體的業務活動包括:
(一)創造聯盟成員之間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環境,形成聯盟成員之間的品牌互動、聯合開發、合作經營、資源互補的運行機制,推進聯盟內外資源互補共享和深度有效合作,建立聯盟成員市場化合作平台;
(二)舉辦論壇、研討會等,搭建會員交流、研究的平台,為會員提供創意與健康產業經濟研究信息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服務;
(三)建立網站、舉辦刊物、出版研究報告等形式,為社會提供非盈利性的產業數據和信息服務;
(四)聯合大學、科研機構成立產品品質檢測中心,發布產業調查報告,參與制定相關產業標準,並向社會公眾發布,通過公益性的活動,為社會公眾提供了解產業信息的機會、讓社會公眾了解產業發展狀況,增進社會公眾對不同產業發展的正確、理性評價;
(五)接受會員和政府委託,作為社會第三方機構,對產品服務評價,為會員提供機構績效考核等非盈利性顧問諮詢服務;
(六)為會員企業成立產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業務提供專業性、非盈利性諮詢服務。
(七)構築創意產業集群、園區及創新空間發展平台,圍繞市場需求和發展趨勢,針對各聯盟成員在技術、服務、市場等方面不同優勢,有序組織、協調聯盟成員完成創意與健康產業化及市場推廣等工作;
(八)搭建創意與健康國際網路和項目孵化平台、創意與健康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創意與健康產權交易融資平台、創意與健康產業發展中介服務平台,支持各類創意與健康產業機構發展,加強相互聯繫和溝通,成為一個展示計畫項目、個人和創新意念的平台,以及文化與經濟領域之間的橋樑。
(九)為聯盟搭建創意與健康交易平台,尤其是電子商務平台,用於支持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的發展(主要用於聯盟的非贏利性公益項目與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聯盟的會員種類
藝貝拍拍創意與健康品質生活聯盟會員分為兩種種類,一是非贏利性會員,主要吸收有志於從事創意與健康產業的非贏利性組織,包括大學、研究機構、民間社團、政府機構等非贏利性組織;二是贏利性會員,主要是創意與健康產業的研發單位、企業、投資機構、金融機構等。
非贏利性會員參加本聯盟,需由組織提出申請,並由該組織負責人在申請表及聯盟章程上籤字蓋章(也可以網上籤字),經聯盟理事會批准通過,非贏利性會員不需要繳納會員費用;贏利性會員單位的入會程式,需由該團體(或個人)提出申請,並由該組織(或個人)負責人在申請表及聯盟章程上籤字蓋章(也可以網上籤字),由聯盟理事會批准通過,贏利性會員需要繳納會員費用。
聯盟會員同時分為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所有個人會員都屬於贏利性會員,需要繳納一定的會員費用。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聯盟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聯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聯盟的意願;
(三)在創意與健康產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業績和工作成果;
(四)積極參加本聯盟的活動,能夠完成聯盟成員一致同意實施的各項工作安排和任務。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並在聯盟章程上籤字蓋章同意;
(二)經聯盟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贏利性會員完成本聯盟會員費的繳納;
(四)由聯盟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會員證包括非贏利性會員證和贏利性會員證。
第十條 聯盟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聯盟的活動;
(三)獲得本聯盟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聯盟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參加聯盟自願、退出聯盟自由。
第十一條 聯盟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聯盟的決議;
(二)維護本聯盟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聯盟交辦的工作;
(四)贏利性組織會員需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聯盟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聯盟會員有義務自願參與聯合研發中心、聯合產品開發中心的發起與建設,同時有義務以創意設計、技術支持、現金和股權回報的方式,為本聯盟的公共平台提供公共運作資金和技術資源,以保證本聯盟公共平台的不斷壯大發展。涉及到會員為本聯盟貢獻創意設計、技術支持、現金和股權回報的數量與比例事宜,由本聯盟理事會討論,以理事會決議的方式公布,並由貢獻相關創意設計、技術支持、現金和股權回報的會員單位與聯盟簽訂捐助貢獻協定書正式確定。
(七)保護本聯盟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不參與從事危害本聯盟權益的活動。聯盟會員在退出聯盟後的五年之內,不得以從聯盟獲取的商業機密、創意設計、技術訣竅、專利知識謀求商業利益,也不得將本聯盟的商業機密、技術訣竅、專利知識泄露給聯盟以外的機構。違反本章程者,聯盟有權力訴諸法律手段,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八)聯盟會員參與到本聯盟創辦的網路平台交易,必須保證不賣假貨及贗品、保證不得有欺詐行為,必須保證產品的原創性質、確保生態環保。會員也不得使用其他人的作品或產品冒充自己的作品或產品在網站上銷售,同時保證自願繳納擔保金,加入聯盟成立的聯合擔保基金。如果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旦聯盟查證屬實,在聯盟的聯合擔保基金負責賠償客戶以後,會員有義務接受聯盟的嚴厲處罰及相關法律訴訟。
第十二條 聯盟會員退出應書面通知本聯盟,並交回會員證。
聯盟的贏利性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聯盟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非贏利性會員如果一年不參加本聯盟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聯盟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如果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或者嚴重侵害其他會員權益的,由聯盟依法向司法機構提起訴訟。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聯盟會員大會,聯盟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聯盟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同意,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兩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聯盟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聯盟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批准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聯盟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同意,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理事人數超過50名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同意,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理事會最高領導為理事會主席,由聯盟的機構會員負責人輪流擔任,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任命。
第二十五條 本聯盟的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聯盟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聯盟主席每任的任期為一年,一年到期由其他機構團體會員負責人輪值。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任命,可以長期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聯盟依託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等學術社團與行業協會,聯盟的相關非盈利性項目運作由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等學術社團與行業協會授權本聯盟運作,由聯盟統一核算、自負盈虧。
第二十八條 本聯盟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 (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九條 本聯盟秘書長行事下列職權:
(一)在聯盟主席領導下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聯盟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會員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國家許可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國家法律許可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聯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聯盟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聯盟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聯盟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聯盟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聯盟團體如果需要終止,解散之前必須由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等學術社團與行業協會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本聯盟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聯盟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聯盟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聯盟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後報會員大會審議,經法定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同意通過,方能生效。
第四十條 本聯盟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需經法定到會會員半數以上在章程上籤字同意,以會員協定的方式形成。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聯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聯盟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經法定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同意通過,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聯盟終止前,須由聯盟理事會組成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聯盟終止後的剩餘財產,經會員大會表決同意通過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聯盟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15年 月 日由所有發起創辦單位簽字蓋章同意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聯盟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所有發起創辦單位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創辦發起單位:
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健康產業專業委員會、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深圳市藝貝拍拍網路有限公司、深圳富有國際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億達集團有限公司(億達產業投資)等
中國創意與健康產業聯盟籌備小組:(排名不分先後)
黃鶴,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會長
桑飛宇,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健康產業專業委員會外聯部部長
雷安雲,正威國際集團深圳分部經理
胡楚雁,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珠寶學院博士、院長
應曉建,中國地質大學教授
年海,華南農業大學農學院博士、副院長
李紅,深圳市文化創意行業協會辦公室主任
羅兵,深圳市產業經濟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回重屹,深圳富有國際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建華,深圳富有國際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丁宗華,富利鑫投資控股集團總裁
謝明根,巴蜀企業家俱樂部負責人
李冰,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秘書長
王蘇舟,深圳市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協會會員部部長
張曉新,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秘書長
姜岩,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會副會長
董瑞,億達產業投資深圳公司總經理
尚庭裕,億達產業投資資深項目經理
楊溢,CyberAgent創投合伙人
吳艷,深圳市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會會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