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裁清單

中國制裁清單,是中國對外國人員和實體實施制裁的清單。

2022年8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宣布中方對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實施制裁,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不顧中方嚴重關切和堅決反對執意竄台,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嚴重踐踏一個中國原則,嚴重威脅台海和平穩定。針對佩洛西惡劣挑釁行徑,中方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對佩洛西及其直系親屬採取制裁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制裁清單
  • 最新制裁時間:2021年12月30日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2020年

2020年7月13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宣布,針對美方錯誤行徑,中方決定自即日起對美國“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以及美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布朗巴克、聯邦參議員魯比歐、克魯茲、聯邦眾議員史密斯實施相應制裁。
2020年8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布,針對美方錯誤行徑,中方決定即日起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的美聯邦參議員魯比歐、克魯茲、霍利、科頓、圖米,聯邦眾議員史密斯,以及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總裁格什曼、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總裁米德偉、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總裁特溫寧、人權觀察執行主席羅斯、自由之家總裁阿布拉莫維茨實施制裁。
2020年10月26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布,為了維護國家利益,中方決定採取必要措施,對參與此次對台軍售的洛克希德·馬丁、波音防務、雷神等美國企業,以及在售台武器過程中發揮惡劣作用的美國有關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
2020年11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宣布,針對美方錯誤行徑,中方決定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亞洲事務高級主任約翰·克瑙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亞洲項目負責人阿南德、香港分部主管羅薩里奧、項目主任薛德敖等4人實施制裁。

2021年

2021年1月21日,外交部發言人宣布中方對蓬佩奧等人實施制裁:中方決定對在涉華問題上嚴重侵犯中國主權、負有主要責任的28名人員實施制裁,包括特朗普政府中的蓬佩奧、納瓦羅、奧布萊恩、史達偉、波廷傑、阿扎、克拉奇、克拉夫特以及博爾頓、班農等。這些人及其家屬被禁止入境中國內地和香港、澳門,他們及其關聯企業、機構也已被限制與中國打交道、做生意。
2021年3月22日,外交部發言人宣布中方對歐盟有關機構和人員實施制裁:中方決定對歐方嚴重損害中方主權和利益、惡意傳播謊言和虛假信息的10名人員和4個實體實施制裁,包括:歐洲議會議員彼蒂科菲爾、蓋勒、格魯克斯曼、庫楚克、萊克斯曼,荷蘭議會議員舍爾茨瑪,比利時議會議員科格拉蒂,立陶宛議會議員薩卡利埃內,德國學者鄭國恩,瑞典學者葉必揚,歐盟理事會政治與安全委員會,歐洲議會人權分委會,德國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丹麥民主聯盟基金會。相關人員及其家屬被禁止入境中國內地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他們及其關聯企業、機構也已被限制同中國進行往來。
2021年3月26日,外交部發言人宣布中方對英國有關人員和實體實施制裁:中方決定對惡意傳播謊言和虛假信息的英方9名人員和4個實體實施制裁,包括:圖根哈特、鄧肯—史密斯、奧布萊恩、奧爾頓、勞頓、加尼、甘迺迪、尼斯、芬利以及“中國研究小組”、保守黨人權委員會、“維吾爾獨立法庭”、埃塞克斯園大律師事務所。自即日起禁止有關人員及其直系家屬入境(包括香港、澳門),凍結其在華財產,禁止中國公民及機構同其交易。中方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2021年3月27日,外交部發言人宣布對美國、加拿大有關人員和實體實施制裁:針對美國、加拿大基於謊言和虛假信息於3月22日對中國新疆有關人員和實體實施單邊制裁的行徑,中方決定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曼欽、副主席伯金斯,加拿大聯邦眾議員莊文浩、眾議院外委會國際人權小組委員會實施制裁,禁止上述人員入境中國內地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禁止中國公民及機構同上述人員交易或同上述實體往來。同時,此前中方對美方在涉疆問題上嚴重損害中方主權和利益人員的制裁仍然有效。
2021年5月26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布,針對美方公然為邪教組織張目、基於謊言和虛假信息對中方人員實施單邊制裁的行徑,中方決定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委員約翰尼·摩爾實施制裁,禁止摩及其家屬入境中國內地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2021年7月23日,外交部官網發布發言人就中方決定對美有關人員和實體實施制裁答記者問:針對美方錯誤行徑,中方決定採取對等反制,根據《反外國制裁法》對前美商務部長羅斯、美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C)主席卡羅琳·巴塞洛繆、“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CECC)前辦公室主任喬納森·斯迪沃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金度允、“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權代表亞當·金、“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及“香港民主委員會”等7個美方人員和實體實施制裁。
2021年12月21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布,針對美方上述錯誤行徑,中方決定依據中國《反外國制裁法》進行對等反制,自即日起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馬恩扎、副主席特克爾、委員巴爾加娃、委員卡爾實施相應反制。反制措施包括禁止上述人員入境中國,包括內地和香港、澳門,凍結其在華財產,禁止中國公民和機構同其交易。
2021年12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布,針對美方錯誤行徑,中方決定採取對等反制,根據《反外國制裁法》對美國前商務部長羅斯、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C)主席卡羅琳·巴塞洛繆、“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CECC)前辦公室主任喬納森·斯迪沃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金度允、“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權代表亞當·金等5名美方人員實施制裁。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上述人員入境(包括香港、澳門)、凍結其在華財產、禁止中國公民及機構與其交易。此前中方針對美國其他涉港錯誤行徑作出的反制決定,包括制裁對象和措施依然有效。

2022年

2022年8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宣布中方對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實施制裁,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不顧中方嚴重關切和堅決反對執意竄台,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嚴重踐踏一個中國原則,嚴重威脅台海和平穩定。針對佩洛西惡劣挑釁行徑,中方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對佩洛西及其直系親屬採取制裁措施。
2022年8月12日,外交部發言人宣布中方針對立陶宛交通與通訊部副部長瓦伊丘凱維丘特實施制裁,立陶宛交通與通訊部副部長瓦伊丘凱維丘特竄訪中國台灣地區,踐踏一個中國原則,嚴重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針對瓦伊丘凱維丘特惡劣挑釁行徑,中方決定:對瓦伊丘凱維丘特採取制裁措施;暫停同立交通與通訊部任何形式的交往,暫停同立國際道路運輸領域交流合作。
2022年12月23日,外交部公布《關於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採取反制裁措施的決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12月9日,美方藉口所謂“西藏人權”問題,對兩名中方官員進行非法制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中方決定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等後附《反制裁清單》列明的個人採取以下反制裁措施: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活動;三、對其本人及直系親屬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本決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2023年

2023年4月7日,外交部公布《關於對美國哈德遜研究所、里根圖書館及其負責人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自2023年4月7日起施行。美方不顧中方反覆交涉和堅決反對,執意允許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於2023年3月29日至31日和4月4日至6日“過境”竄美從事政治活動。美國哈德遜研究所、里根圖書館為蔡英文在美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提供平台和便利,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損害中方主權和領土完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美國哈德遜研究所、里根圖書館及其負責人等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機構和個人採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對哈德遜研究所、里根圖書館等2家機構:嚴格限制中國境內的高校、機構等組織和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交流、合作等活動。二、對哈德遜研究所董事會主席薩拉·斯特恩、所長約翰·瓦特斯,負責里根圖書館日常維護的里根基金會前執行主任約翰·希布斯奇、首席行政官喬安妮·德雷克等4名個人:(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三)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本決定自2023年4月7日起施行。
2023年4月13日,外交部公布《關於對美國反華議員邁克·麥考爾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美國德克薩斯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邁克·麥考爾(Michael McCaul)近年來頻繁採取干涉中國內政、損害中方利益的言行,並於近期率團竄訪中國台灣地區,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麥考爾採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三、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本決定自2023年4月13日起施行。

2024年

2024年1月7日,外交部發言人就反制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制裁中國實體答記者問時,發言人表示,針對美方上述嚴重錯誤行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中方決定對貝宜陸上和武器系統公司(BAE Systems Land and Armament)、聯合技術系統運營公司(Alliant Techsystems Operation)、宇航環境公司(AeroVironment)、ViaSat公司和Data Link Solutions公司等5家美國軍工企業實施制裁。措施包括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中國境內組織、個人與其進行交易、合作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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