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麗江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麗江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麗江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簡稱:中共麗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中共麗江市委統戰部、麗江市委統戰部),中國共產黨麗江市委員會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麗江市委在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承擔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係、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等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麗江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 性質: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
  • 現任部長馮玉祥
領導成員,部長,副部長,其他,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策研究室,(三)幹部科,(四)民族宗教科,(五)經濟聯絡科,(六)對台科,(七)藏傳佛教工作科,(八)民主黨派科,(九)僑務事務科,(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科,主要職責,

領導成員

部長

馮玉祥,現任麗江市委副書記、市委統戰部部長。

副部長

李智義,現任麗江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
楊學文,現任麗江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周峰,現任麗江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台辦、市僑辦主任;
邰先菊,現任麗江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和洪珍,現任麗江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委藏傳佛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嚴華,現任麗江市委統戰部副部長。

其他

李書芹,現任麗江市委統戰部部務委員;
史永香,現任麗江市台辦專職副主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部日常工作和協調服務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正常運轉;協調各縣(區)委統戰部、各科室的關係,組織實施市委統戰部的有關決定和部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負責公文處理、有關文稿起草及綜合性文字工作;負責機關會務、信訪、檔案、財務、接待、保密、保衛、後勤保障、固定資產、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報刊、雜誌等學習資料的征訂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負責並組織協調全市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綜合性研究;負責全市統一戰線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報送,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開展統戰宣傳工作;承擔市委統戰部重要檔案、文稿的草擬工作;協調、組織、開展統一戰線重大理論和方針政策的調研工作。

(三)幹部科

負責部門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聯繫和培養無黨派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貫徹落實黨的有關方針、政策,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隊伍建設。

(四)民族宗教科

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研究民族宗教領域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並做好相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開展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訓工作;及時落實上級有關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進程。

(五)經濟聯絡科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協助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積極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做好光彩事業工作。

(六)對台科

負責聯繫港澳台各界人士;負責對台上層人士的聯絡、港澳台來麗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我市因公赴台交流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重要台商的投資活動;協調台灣經濟、文化、學術等方面的團體人士來麗交流訪問事宜。

(七)藏傳佛教工作科

負責做好全市藏傳佛教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匯總、上報、反饋工作,並提出建議;牽頭制定藏傳佛教工作的有關具體措施;協助市、縣(區)有關佛教協會等組織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八)民主黨派科

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政治協商制度和民主黨派方針政策,並督促檢查對民主黨派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協調黨委和民主黨派的關係,反映意見建議;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調查研究民主黨派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向黨委提出政策性意見、建議。

(九)僑務事務科

貫徹落實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指導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統戰系統有關團體的涉僑工作;承擔管理僑務行政事務,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和華僑回國定居審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引進僑資、技術、人才工作,指導扶持僑資企業和僑屬企業;開展對華僑、華人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科

承擔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聯繫培養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狀況,反映意見建議;協調、指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和人民團體、統戰團體、社會組織等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指導各級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實踐創新基地的提升工作,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理論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擬訂統一戰線工作政策和規劃,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統一戰線工作並提出意見建議。
(二)統籌協調指導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三)負責發現、聯繫和培養黨外代表人士,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做好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代表人士擔任政府和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領導職務的工作。
(四)聯繫民主黨派,牽頭協調無黨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
(五)開展黨外知識分子統一戰線工作。
(六)統籌協調民族工作,領導民族工作部門依法管理民族事務。
(七)統一管理宗教工作,領導宗教工作部門依法管理宗教事務。
(八)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統籌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九)統籌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港澳統一戰線工作,開展對台統一戰線工作。
(十一)統一領導海外統一戰線工作,統一管理僑務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
(十二)協調推進統一戰線領域法治建設。
(十三)在統一戰線工作中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負責開展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十四)指導下級黨委統一戰線工作,協助管理下一級黨委統戰部部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統一戰線工作,協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推薦工作;加強同政協組織的溝通協調配合;加強對參事室、文史研究館的工作指導;領導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主義學院;做好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和團體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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