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
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
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
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
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
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開封市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三)堅持
解放思想、
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
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
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選舉任免
2020年12月29日,
開封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高建軍同志任中共開封市委書記,侯紅同志不再擔任中共開封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李湘豫同志任中共開封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21年9月29日,中國共產黨開封市第十二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全會選舉高建軍、李湘豫、盧志軍、付磊、張松文、劉漢征、邵華、黃玉國、李明俊、盧捍衛為中共開封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高建軍當選中共開封市第十二屆委員會書記,李湘豫、盧志軍當選副書記。
市委領導
書記
副書記
市委常委
張紅偉: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市委機構
機構改革
根據《
開封市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後,開封市共設定市黨政機構47個。其中,市委機構13個,包括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2個;市政府工作部門34個。
機構設定
中共開封市委工作機構設定 【說明】: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辦公室掛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檔案局、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牌子;組織部掛市公務員局、市委人才工作辦公室牌子;宣傳部掛市新聞出版局、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掛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牌子;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掛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機要保密局掛市國家保密局、市密碼管理局牌子。